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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翠屏区: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八项制度” 深入推进区域教育法治化建设

2015年05月29日16: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依法治教,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发出《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法治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试行)》等8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就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工作责任、执法普法、行政机关权力规范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要求,扎实推进了区域教育的法治化建设。

一、“一岗双责”强化干部法治意识

为增强翠屏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强化法治工作责任,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落实,区教育局制定“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明确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班子成员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各自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法治贯穿到业务工作始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建立法治工作台账,完善法治档案;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干部述法”提高干部法治思维

为进一步提高翠屏区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区教育局党委制定了“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述法的人员范围包括:翠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按照法治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要求领导干部述法每年进行一次,述法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法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局党委每年要对述法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法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推荐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执法普法”落实双向工作责任

为充分调动翠屏区教育系统执法和普法的积极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解决执法主体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问题,做到执法和普法有机统一,以执法带普法,以普法促执法,区教育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对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干部作出明确规定与要求。要求既要做好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又要做好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在抓好教育有关执法用法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教育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按照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结合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班子,建立普法责任工作台账,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制,落实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述职述法活动制度和任期内法治工作情况考察制度。

四、“权力清单”规范优化权力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区教育局机关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明确职权,各司其责,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和区政府对区教育局权力运行的规定,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完善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行政权力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裁量标准,并制定行政权力职权分解表落实到各工作岗位。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风险点、监察点,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凡是在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开的行权事项必须在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对无故不纳入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的行为实施行政问责。

五、“以案解释法”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为切实在翠屏区教育系统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实行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制定了“法治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警示目标包括:充分利用全国各地法治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产生违法根源,认清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警示内容含:深入开展正确的权力观和发展观教育,地位观和利益观教育。重点学习因索贿、受贿、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行为造成行政执法违规裁量案例,以及学习推诿扯皮、议而不决、急事慢办等行政不作为案例。措施采取结合每月一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各单位教职工大会、片区党课学习,到法治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学习等形式,通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讲座中剖析法治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分管局领导组织各科室每年召开1次法治警示教育为内容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心得体会。

六、“过错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

为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防止和纠正行政许可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教育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度对执法人员案件认定的事实失实,适用法律条文不当,造成错误处理的;超越执法权限、滥用执法职权、不按执法程序执法的;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而不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的;在执法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吃请或索要财物等执法过错行为都需追究责任。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责任划分,以及对执法过错者的处理,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构,按照追究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七、“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提高翠屏区教育行政执法效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制定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教育行政执法公开范围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力义务、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采取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权力义务公开、执法结果公开和执法监督公开。公开的形式包括:公告栏、网络、办事指南等可以让人易于知晓的方式,便于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查询和监督。公开方式采取政务公开栏公示、媒体公示、网络公示、宣传公示等对外公开方式。并要求教育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前,应将执法依据、执法内容以及执法时限等事项告知当事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及监督。

八、“执法评议考核”提高执法水平

为加强对翠屏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激励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评议考核。由区教育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法规科办理日常工作。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办理行政案件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文明执法情况、四)廉政执法情况等。评议考核形式以查阅卷宗和跟踪访问的形式,对经翠屏区教育局行政处罚的行为人员或组织进行跟踪访问,访问其对翠屏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态度、作风的看法。对执法过程中作风散漫,纪律松驰,办理行政案件马虎,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粗暴执法,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给予不称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党建云平台供稿 卢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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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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