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有难党员干部帮,党员干部有难组织帮。把因灾因病致贫的党员及基层干部纳入救助范围,帮助困难党员及基层干部战胜困难、摆脱贫困。”在今年遂宁市组织部长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向此德在讲话中强调,“健全完善党内关怀救助激励机制,让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及基层干部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这项工作,全市各县(区)要抓紧探索、尽快完善。”
近年来,因遭受重大灾害或突发事故、重大疾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个人无力承担的党员生活困难以及基层干部返贫现象日益凸显。如何关爱这部分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和基层干部,四川省遂宁市出台了《遂宁市因灾因病致贫党员救助制度》《遂宁市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救助制度》(以下简称两个救助制度),旨在将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及基层干部心坎上,以行动让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及基层干部看到希望之光。
遂宁市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真正重视、真心爱护和真情关怀党员和基层干部,抓好“两个救助制度”的贯彻落实,扩宽救助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让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基层干部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责任,抓好制度的实施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把好关口,真正把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一是保障到位,建立救助金专户。遂宁市制定和实施“两个救助制度”,明确了资金来源,对党员及基层干部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因灾因病致贫党员救助资金各县(区)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40万元、党费补助不少于10万元,园区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20万元、党费补助不少于5万元;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救助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20万元、党费补助不少于10万元,各县(区)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25万元、党费补助不少于5万元,各园区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10万元。
二是直补到人,救助范围全覆盖。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遂宁市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救助申报办法》,把全市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纳入救助范围,凡遭受重大灾害或突发事故、重大疾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个人无力承担的党员救助标准为1000—3000元。对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包括市、县(区)、园区直属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实行临时救助和年度救助,对遭受重大灾害或突发事故、重大疾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个人无力承担的基层干部,给予1000—3000元的临时救助;每年底对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给予500—1000元的救助。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通过个人提出申请、所属党支部初审、上级党组织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县(区)、园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审定按标准直补到人。
三是关怀到家,增强组织凝聚力。全市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建立因灾因病致贫党员及基层干部信息管理台账(包括家庭住址、家庭结构、收入情况、健康状况、贫困原因、联系领导等),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实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制度,主动联系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及时关心其身心健康,了解其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难题,让困难党员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注重情感关怀,各级领导干部经常与因灾因病致贫基层干部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与生活状况,做到“五必访”:因灾因病返贫基层干部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发生重大意外时必访,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时必访,思想情绪出现较大波动时必访,“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时必访,真正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
(四川基层党建云平台供稿 唐小宁 肖泽 谢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