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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广东省惠州市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2015年05月21日16: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2年以来,惠州市以“向我开炮”的勇气、“革自己命”的决心,主动削权限权,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用科学的制度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出全新的交易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阳光,不仅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速,市场活力更多释放,产生的“廉政红利”还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党风建设提供了充足动力。

把“权力”交给市场

——广东省惠州市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2年以来,惠州市以“向我开炮”的勇气、“革自己命”的决心,主动削权限权,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用科学的制度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出全新的交易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阳光,不仅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速,市场活力更多释放,产生的“廉政红利”还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党风建设提供了充足动力。近几年,惠州市GDP、财政收入增幅均居全省前列,并荣获“中国改革十大最具投资潜力城市”称号,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全省第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也荣获了第二届广东治理创新奖之行政改革奖。

探索改革“深水区”

用制度管住“权力”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资金往来大、利益关联度高,不少地方“围标串标”、“暗箱操作”、“人为干扰”等问题屡禁不止,是腐败易发多发的“深水区”。交易平台建立前5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额超过500亿元,其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四个要素市场交易,群众关注度高、投诉相对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惠州市委市政府敢闯敢试,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探索“深水区”,做好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攻克体制机制的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充分彰显市场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其主要做法体现在“三改一建”上。

一是改机构,实现“管办分离”。为解决过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存在多龙治水、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惠州市试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新模式,建立市长任主任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宏观决策;在市发改局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新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独立运行、相互制约。交易中心由原来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产权交易所等4个中心(所)深度融合重组,直属于市政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交易中心组建后,原先分别隶属于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等行业监管部门的交易机构彻底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四个公章合为一个公章,统一为一个银行账户,一套班子人马;原先管理操作“一肩挑”的行业监管部门只保留公共资源管理权,交易操作权被彻底剥离并集中归由交易中心统一实施。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运作的基础上,推动向县(区)、镇(街)全覆盖,目前,市(1个)、县区(7个)、镇(71个)三级共79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组建运行。

二是改规则,实现“背靠背”交易。抓好交易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实现了进场交易、信息发布、操作流程、费用收退、内控制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视频监控、交易确认、信用验证“十统一”。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发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将交易程序固化为计算机程序,信息查询、竞买报名、费用缴纳、(投标)竞价、开标评标、成交确认等全过程在网上封闭进行,项目开标(竞价)结果确定前,包括交易中心、监管机构都无法知晓投标名单和专家名单,“面对面”交易全部改为“背靠背”。网络交易全程公开,所有进入系统交易的项目,平台自动倒逼在网上公示。各方交易行为在平台全程自动记录,交易报价在平台自动公开显示,交易如有异常行为平台会自动预警,有效防范“围标串标、暗箱操作、人为干扰”现象的发生,交易更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三是改服务,实现“提速增效”。电脑系统自动开标、清标,大大提高开标速度和商务标评审效率,减少投标人、评标专家不必要的时间消耗。平台为企业法人、交易员提供项目邀请、项目推荐、项目关注、网上投标等短信自动提醒功能,有效防止延标误标。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并建立电话回访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实行公共资源全程网上交易,避免投标(竞买)人、招标(转让)人来回奔跑,并免除企业繁琐的打印、封标、胶装等工作,文件传递和审批审核在电子平台上完成,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与原来的4个中心(所)相比,人员精简了六分之一,并实施无纸化投标,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四是建制度,实现“阳光操作”。制定出台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暂行规定》、《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产权范围)进场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推动交易制度化。逐步扩大进场交易范围,除了传统的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地产交易、产权交易这“四大类”外,采砂权、林业权、政府特许经营权、出租车与公交线路经营权、BT工程等,相继进场交易,中心交易种类扩大到30多类。创新“科技+制度”监管新模式,电子交易平台须由市纪委监察局、行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共同插入密钥,方可打开业务系统后台,且永久保留操作痕迹。建立“黑名单”制度,平台系统与市联合征信系统对接,自动验证交易主体的资质和信用信息,自动拒绝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给信用良好的企业评优加分,鼓励质量好、信誉佳的企业参与项目交易。

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

实现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

惠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如今惠州的公共资源交易呈现出不找市长找市场、不靠关系靠实力的局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未接到一宗有关交易不公的投诉。市交易中心自挂牌成立至2014年11月30日,完成交易项目5390宗,成交金额185.87亿元,增收节支27.80亿元。市县镇三级交易中心自挂牌成立至2014年11月30日,完成交易项目11140宗,成交金额445.04亿元,增收节支32.63亿元。2012年、2013年惠州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蝉联全省第一,企业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体现了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和公平性。惠州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竞争交易,让“买的”节支、“卖的”增收,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近两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土地53宗,成交总额42.98亿元,溢价16.57亿元,溢价率63%。

二是强化了权力制约监督,提升了政府形象。惠州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权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剥离出来,建立规范的交易机制制度,对“管”与“办”彻底实施“油水分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解决了过去“管办不分”、“同体监督”的体制性问题,避免了权力违规干预微观市场经济活动,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也保护了干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以来,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与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四个领域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

三是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发展环境。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交易,既能促使要素自由流动,让管理规范、科技水平高、成本控制低的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赢得先机,使更多资源注入优质企业,释放发展活力,提高社会生产率;又倒逼政府站好“裁判员”岗位,制定完善有关规则细则,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等配套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优质的服务、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014年前三季度,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9247户,同比增长5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增速居珠三角首位。

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如:平台整合还不到位,仍有一些公共资源的交易机构未整合到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别政府部门,依然习惯于以行政权力对公共资源进行直接配置,并以上级政策文件未有明确要求为由,不愿意将资源配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进行市场化配置;不少交易领域存在交易规则空白等等。这为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考。惠州市委、市政府认为,持续不断地以更强的信心、更多的努力、更大的力度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一是完善规则与制度。修订《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规定》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出台《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方式、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是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做到凡符合《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都必须纳入。同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民营资本、私人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提供便利化和专业化服务。

三是与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2013年,惠州率先实现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建成市、县两级网上办事大厅,及手机版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集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于一体,可以提供包括司法、财政、外经贸、质监、工商等领域在内的5033项办事指南、1161项在线办理、1691项网上咨询服务事项,公众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轻松享受“一站通”服务。他们表示,今后要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有机融合”,实现数据全面对接、信息第一时间共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绿色便捷的贴心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政务环境,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与“两建”体系的有效对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简介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12年6月,惠州市在广东省率先成立了首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属国土、财政、住建、政府办管理的土地矿产、产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县、镇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体制改革+科技监管”的新模式。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创新机制、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二是全流程网上“背靠背”交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交易“面对面”改为“背靠背”,有效防范“围标串标、暗箱操作、人为干扰”;三是强化监管、综合监督。电子交易平台由市纪委监察局、行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把密钥共同管理;四是应进必进、三级覆盖。全市7个县(区)、71个乡镇均已参照市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从初期的28类拓展到41类。通过改革使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合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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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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