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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河南新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

2015年05月21日16: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内容提要: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重点突出权力清单建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推进部门审批事项向行政事项服务科集中,行政事项服务科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推进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部门授权窗口到位。40个市直职能部门134个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占保留项目的94.4%。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再造业务流程。承诺时限由平均法定22个工作日压缩为平均8个工作日,缩短63.6%。确定每个事项的办事流程图、环节责任人和办理时限,通过门户网站、编印手册、印制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晒出审批清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中央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多次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落实好中央精神,近年来,各省从实际出发,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河南省新乡市利用行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着力构建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一、新乡市构建行政便民服务体系的主要做法

(一)高标准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

2002年以来,新乡市和11个县(市)区相继设立行政服务中心,2005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全市105个乡镇普遍设立便民服务中心;2006年后,有序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在2756个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市、县两级具有行政审批、收费职能的单位全部进驻中心设立窗口,中心负责指导、管理、协调、监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实体性机构设置、实名制人员管理、大厅式对外办公、规范化运作服务”的全新模式,人、财、物统管,体制机制创新领先全省全国。市、县、乡三级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村级便民服务站实行代办员随时代理、上门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市县乡村四级2873个便民服务平台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功能整合、便捷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受到广大群众广泛好评。

(二)抓好“接、放、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抓“应进必进”。依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减少和调整,目前,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市直职能部门40个,行政审批项目134个,占保留项目的94.4%。进驻项目清单和承诺时限通过《新乡日报》对社会公布。项目进驻情况由市委市政府进行目标考核。二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原则上将所有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控制在受理、审核(审查)和办结3个环节以内,推行“一审一核”制,承诺时限由平均法定22个工作日压缩为平均8个工作日,缩短了63.6%。三是推进标准化建设。明确每个办事项目的办事流程图、环节责任人和办理时限,通过网站、编印手册等对社会公布,晒出“审批清单”。2014年,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被列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三)发挥集中办公优势,全面开展联审会办

一是 “四证一章”实行联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和刻制公章总体办理时限由过去的9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最快可达到2个工作日)。二是建设项目试行并联审批。中心设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和联合审图室,建设项目全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69个工作日压缩到34个工作日。

(四)强化服务管理,实现管理新常态

一是服务无缝隙。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科室工作人员之间和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实现工作全覆盖、管理不缺位、服务不间断。二是领导先垂范。先后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领导带班巡查制度、领导联系窗口制度。三是监督全方位。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大厅实现了全程电子监察和电子监控,窗口服务实行集中统一监督评价,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为政务服务监督员,构建起了“中心服务窗口,窗口服务群众”的双重服务机制。

(五)拓展公共服务平台,进一个门办多样事

发挥中心一站式办公优势,构建较为完整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引进公交公司(IC老年卡)、公证处、中国邮政、航空售票等公共服务机构及驾驶证换证、车辆违章查询处理、环保绿标等便民服务业务,大厅设立咨询台、饮水机、报刊栏等便民设施,让群众能够真正“进一个门办多样事”,让群众感受到服务的便捷与贴心。

(六)全省首创无线审批智能服务,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手机通信、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自主研发在全省首创无线审批智能服务平台。办事群众只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实现手机快速办事。可轻松查询申办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流程、办件结果以及收费情况等内容,并可将查询内容发送到指定手机,还可对办事情况进行评议或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服务重心下移,开展送服务进村(社区、企业)“大篷车”活动

组织市县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为村民现场发放低保金,办理残疾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直接面对面解决企业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将政府的办事服务送到农民的家门口,送进企业。如到新飞集团、心连心集团等企业,上门办理股权变更等事宜;2014年,在新乡县、辉县市、卫滨区、红旗区等乡镇开展“大篷车”活动20余次,现场办理老年优待证1万余件,办理低保、临时身份证等事项5000余项,医疗接诊5000余人次,接待各类政策咨询3万余人次,印刷宣传资料和政策读本5万多份,企业和群众反映效果非常好,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经济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等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

(八)抓队伍建设,促作风转变

一是强化集中学习,提升队伍素质。通过每周一学、内刊《交流》、网络学院、道德讲堂等学习载体,谈读书心得,讲服务体会,建设学习型机关。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开展拔河比赛、组织廉政书画展、开展演讲比赛、举办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心理健康讲座等,增强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提升文明素养。在办事大厅、会议室、走廊等悬挂人文、名言、为人、处事、廉洁等标语和展板,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和文明服务环境。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制定了《窗口服务考评细则》和《窗口工作人员考评细则》,明确了100余项考核标准,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季度考核、排名评比、定期通报,强化工作效能。

二、当前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缺乏统一指导。当前,全国已有安徽、四川、吉林、天津、海南等多个省(市)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在本地区统一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这些地区的政务服务工作均在全国的平均水平之上。2010年,中央下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中办发[2010]22号),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规范指导。但至今,部分省(市、区)仍没有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甚至没有出台统一指导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二)审批权限有待进一步授权到位。行政服务窗口能不能办事,授权到位是关键。目前,尽管行政审批事项已经进驻中心,或行政审批科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着职能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头进尾不进、两头办件、放小不放大”。

(三)审批与监管分离工作不到位。将审批权力剥离出来放在公共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后方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管,这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但是,由于体制跟进不到位,这项工作目前开展很不均衡,有的地方或部门进行了职能整合,有的地方就没有开展。而且,受重审批轻监管的习惯影响,部分开展了这项工作的部门,对于审批事项的监管和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也存在只批不管和监管措施缺乏等现象。

(四)乡镇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有差距。乡镇是政府服务群众的最基层组织,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直接体现者。但是,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参差不齐,一些乡镇有整合不到位、认识不到位、人员不到位和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如,上级行业指导部门各自为政,建设系统独立的站所;部分乡镇没有合理整合资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运行经费保障等方面不能得到保障;乡镇随意抽调中心人员,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机制和业务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一)全面推进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出台地区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可以设有实体性办事大厅,便于上下级政务服务工作的对接,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设实体性办事大厅。在当前形势下,没有成立省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应加快成立省级政务服务机构,制定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规划,出台全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指导地方政务中心工作开展,尽快扭转各地各自为政、多头推磨的现状。

(二)建立有效的授权机制和审批监督制度

在授权上,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窗口首席代表全权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在窗口专职履行审批职责,以提高窗口审批运行质量和办事效率。在监督上,建立权责相通的监督管理制度,由部门后方相关科室对窗口首席代表实施效能监督,重点监督审批权力在窗口的运行,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授权不到位或滥用职权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以解决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问题。

(三)完善审批与监管分离的运行机制

围绕权力制衡拉开审监分离,围绕提升效能压缩运行空隙协调运行。各部门成立行政审批科,直接服务于企业和群众,其他科室必须积极配合支持审批科工作。同时,审批科应及时将审批信息反馈给其他科室,为监管和制定政策、标准、规则提供依据,其他职能科室对审批事项及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强化监管,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以批代管、批管脱节。

(四)创新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制度。凡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联合审批范围,采用并联审批、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协调等审批方式,实施“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机制。二是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用户与窗口、窗口与窗口、窗口与职能部门之间的网上通道,逐步让具备条件的办事对象通过网络申办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以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为重点,创新开展送服务进村(社区、企业)“大篷车”活动等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便民服务体系,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搭建全方位公共服务平台

发挥党委政府为民办事平台作用,坚持服务民生,应广大企业群众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推进“水、电、气、暖”等民生项目和其他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项目进驻中心。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机构虽属企业,但具有垄断性质,其报建、二次管网建设、审图、竣工验收等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建设发展,推进其进驻公共服务大厅,一方面能对其加强监管力度,更重要的是能够便于地方建立起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公共服务体系。

(六)营造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都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编制、法制、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并将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快实现“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级地方政府‘一站式’服务”的目标,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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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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