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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江西省新余市:六项改革形成合力 行政服务提质增效

2015年05月21日15: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围绕“小政府、大社会、活市场、优环境”实施改革创新,将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改革行政服务“三单”管理和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电子监察,为新余建设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源源不断地注入了催化剂。

六项改革形成合力 行政服务提质增效

2014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围绕“小政府、大社会、活市场、优环境”实施改革创新,将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改革行政服务“三单”管理和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电子监察作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陆续出台了《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关于推行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的通知》、《关于印发新余市“三单”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重磅改革创新方案和措施,犹如一股股清新的改革春风,为新余建设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源源不断地注入了催化剂。

串联改并联,审批流程驶入“快车道”

2013年底,为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并联审批改革工作,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新余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暂行方案》,按照“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原则,将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进行再造,整合为5个“审批集装箱”,即投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5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并将所有再造流程进行固化,进行网上审批,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且整个审批流程全部在并联审批系统网上运转。5个阶段的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6个工作日,加上审批前期工作、专家咨询、技术评审、公示、公告等时间,将建设工程项目整个办理时间由原来的300多个工作日压缩为130个工作日,将审批和中介服务时间压缩了近30%。

并联审批系统于2013年12月13日上线试运行一年来取得明显成效。目前系统运行基本畅通,截止2015年1月30日,市本级并联审批系统受理项目144个,其中工业项目25个,商贸项目11个,公益项目1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1个,政府投资项目5个,房地产项目89个。在网上全过程办结有11个项目。时间最短的审批项目整个审批流程走完经过82个工作日,比改革之前所需时间有明显的缩短。

你委托我代办,审批服务实现“一条龙”

由于行政审批牵涉到多个部门,所需材料多,有的还互为前置,如果不是专业办证人员办理,短时期内很难理清,投资者来办事往往头绪繁杂,经常出现“涉批部门摸不清、审批资料备不齐、项目建设等不及”的情况,费时费力,办理起来还比较难,打造专业的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机构成为必要。为更好为各类企业和投资者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新余市在市行管委新增5个编制,专门成立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建立了一支专业的代办服务队伍,凡在新余市域内,符合代办条件的重点产业投资项目,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均可列入委托代办范围。各县区也都成立代办机构,各工业平台也指定专门代办人员,初步形成市、县(区)、工业平台三级代办服务网络。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已形成完整的代办流程和代办守则规范,全程无偿代办重点产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从项目主体注册登记、立项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事项,构建了“一条龙”式的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平台,推进了项目审批进度。截至2015年1月,共代办项目13个,总投资额15.73亿元,完成代办项目6个。

为使代办服务顺利推进,我市还赋予代办员监督者的身份,代办中心的代办员既是办理代办事项的办事员,无偿为企业项目审批进行代办,又是各部门行风政风的监督员,监督各部门落实代办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其按时办结。整个代办过程投资者与审批部门可以不直接面对面,审批所需材料等由代办中心负责帮助整理,并由代办中心人员递交审批部门办理,实现“不进门、不看脸、办好事”的目标。通过推行代办服务,减少了项目单位审批多头跑的现象,使项目的实际办结时间平均提前了20天左右。

敢率先亮“三单”,实行权力运行“阳光化”

“三单”(负面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管理改革是新余市改革创新的一个亮点,也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2014年5月,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公布第一批“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建立行政权力事前(“负面清单”),事中(“权力清单”),事后(“监管清单”)全链条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新机制。2014年5月,新余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审核规范市本级权力清单的通知》,审核规范工作由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市政府办、市行管委、市民政局参与,组成联合审核组对57个单位采取上门逐条核对的方式,开展了审核规范工作。9月份,各部门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再一次进行了流程再造,并由新余市“三单”管理办公室牵头组成督导组,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流程优化再造情况进行督导。“三单”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干预过多等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前,列入第一批的权力清单事项共725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422项(行政许可事项31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07项);社会服务事项211项(个人办事类90项,企业办事类51项,个人和企业办事类44项,其它类26项);鼓励法规类事项86项;社会组织类事项2项。市行管委将清理出来的社会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时限压缩等再造工作,由市信息化中心进行网上流程固化,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建成真正的方便老百姓办事的服务系统。

规范审批“二当家”,培育创新“试验田”

为提高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中的“二当家”中介服务行为,2014年3月份,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开放和培育中介服务市场,面向全国引进中介机构,组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中介服务。新余“中介超市”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涵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如可研、能估、环评、安评、水保等29类,每个类别的中介机构都招驻3家以上,营造充分竞争的中介市场环境。为规范中介超市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超市”对申请入驻的中介机构资质、信誉等进行双重审核,严把入驻质量关口。“中介超市”还从机构入驻、服务效率、服务收费等方面对中介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考评实行清退淘汰制,畅通中介出口。经过紧张筹建,新余网上“中介超市”于2014年12月26日试运营,共有来自全国各地137家中介机构入驻开门迎客,这137家中介机构简介、服务流程、基本信息全部在新余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网站的“中介超市”平台公开,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摇号选取中介服务机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或摇号选取,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中介服务选取机制。在“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哪个服务更好、效率更高、收费更合理,一目了然,企业从原来被动寻找变成现在择优挑选,既节省企业时间和成本,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现在新余的投资环境真是好,项目审批有代办员帮我无偿代办,连选中介都有一个“超市”,以前我们要去到处找中介,现在坐在电脑前就可以自主择优选取。企业办事的确省心省力多了。” 国药控股新余分公司的卢经理感慨地说。原来,该公司在办理物流中心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时,需要编写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通过网络报纸等渠道了解到新余市成立了“中介超市”,主动与“中介超市”取得联系,在中介机构预选库中详细比对和洽谈后,2015年1月15日,国药公司代表最终以合理的价格与其中的1家可研和1家环评中介机构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使“中介超市”顺利完成了首个中介机构选取业务,实现了开门红。满意之余,该企业执意订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中介超市”表达谢意。2015年春节前夕,又有两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新余市人社局实训大楼和新余九中教学楼项目均通过公开摇号选取了中介服务机构。

强化电子监察,网上审批吹响“监督哨”

为了规范新余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在监督检查、规范行为、提高效能中的作用,2015年2月初,《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出台,明确了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的主要职责、监察方式、监察内容、责任追究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会成本、强化效能监督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办法》创新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的内容包括应纳入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包括: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全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和全市“三单”管理系统)办理的项目及各环节是否全部纳入。如使用其他系统(自研系统或国家部委系统)办理的,是否实现系统间数据及时有效交换,并实现了电子监察。二是每年年底,市绩效办将审批服务部门的行政审批及服务情况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主要依据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监察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同时,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群众满意度和整改落实等情况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市纪委在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之后,市行管委设立了“行政服务信息化监督科”,专门负责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行政审批不规范及违规违纪等问题,根据问题的轻重,采取三种逐步递进的方法处理。(1)电子监察系统发出黄灯预警信号,实时向有关审批部门 发出预警;审批服务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办理的,发出红色纠错信号。(2)市行管委、县(区)行管委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直接发出红色纠错信号,并上报市监察部门。(3)市行管委、县(区)行管委通过系统向审批服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市监察部门。通过这三种方式,能及时、有效提醒和纠正审批服务部门的违规行为,确保网上审批系统的稳定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将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实时监督、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全市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推行村级民事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如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14年11月,新余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行政村设立民事代办服务点,配备一名民事收集员,民事代办员负责限期赴乡(镇、街道)办理村民代办事项(主要包括证照代办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并及时向村民反馈办理结果。筹划阶段,市行管委紧密配合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统筹规范有关办事流程和制度建设,制作了《便民办事一本通》样本,积极推动各县区及乡镇的村级民事代办工作。自2015年起,市财政给予每个行政村每年5000元的民事代办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2015年1月底,各县区各乡镇民事代办工作开展总体良好,有场所、有牌子、有电话、有制度、有台帐、有责任人,一些走在前头的行政村办事流程比较清晰、制度比较健全、台帐比较规范,工作已经正常开展了起来。在全市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把改进作风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末梢神经”,架通“便民服务连心桥”,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办事难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015年,新余市行管委所承担的改革创新工作仍然十分繁重。一是要在机制体制上进行改革,以国土和矿产资源、建设工程、国有资产的处置、政府采购四大要素为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改革,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并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网络,使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全部在网上进行,从体制上根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温床,实现“阳光交易”;二是强力推行村级民事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之成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抓手和纽带;三是对全市“三单”管理中的权力清单实施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日常监督,实时监察,行政权力实现“阳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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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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