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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包头市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简政放权

2015年05月21日09: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包头市以简政放权为抓手,大力实施“3111工程”,“3”是,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并全面公开,实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法无禁止即可为”;第一个“1”是实现了“一个大厅集中办”,通过“三集中、四到位”改革,实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避免了申办人“两头跑”;第二个“1”是实现了“一个电子公章管审批”,强化了审批监管;第三个“1”是实现了“一个政务云平台管运行”,“四位一体”确保审批规范高效。同时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八个一”工作法和“五个百分百”标准化服务,极大的加快了办理速度、方便了申办人。改革后的2014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6579户,新增注册资本约300亿元,新增就业5.4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65.26%、24.17%和65.45%,极大的激发了市场活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简政放权

——包头市大刀阔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提出的“赋予先行先试政策,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争取得突破”要求,包头市委、市政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大力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充分释放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改革释放的红利。回顾过去一年的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经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全区第一、全国前列”的好成绩。12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历时1分30秒专门播放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国务院审改办将我市作为全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系点单位。

一、改革重大意义

企业和群众的要求,就是改革的方向。2001年以来,我市先后进行了6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效有目共睹,但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审批事项清理不彻底,审批设定管理不严,缺乏权责一致的有效监督,审批事项多、审批办理时限长、效率低下、申办人两头跑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进一步简政放权,精减审批事项已刻不客缓。

改革的本质是调整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关系,政府做好应该做的事,同时向市场和社会“放权”。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将打破旧的体制机制约束,将改革的“红利”转化为发展的动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保护民间投资热情,促进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发展,更需要放宽管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项目,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此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推动经济复苏。但是,削减行政审批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二、改革重点

(一)放权。步入“深水区”的审批制度改革,既需要通过权力“瘦身”来清除阻碍发展的“荆棘”,更需要创新改革思路,注重改革实效。这就要求在推进审批规范化、透明化运作的同时,全面放权简政、向下放权、向社会放权,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二)监管。综合运用制度、考核、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当前形势需要,修定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形成从业务管理、规范服务、工作考核到网络监控、电子监察、投诉处理等较为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要管好用好政府集中审批年度考核、政风行风考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等分值,不断完善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根据事项清理结果和实际运行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审批流程,对业务量较大的工业、房地产开发和商事登记项目进行流程再造,通过并联审批时限要压缩到70%以上;真正实现行政审批的“便民高效”。

三、改革对策

——审批事项大幅精简。通过取消和下放两种方式,把全市42个市直部门的269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到21个市直部门43项审批事项,审批事项精简幅度达84%。市辖区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3项,精简幅度达70%;外五旗县区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7项,精简幅度达68%,是自治区乃至全国同类城市精简幅度最大、保留审批事项最少地区之一。

——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全面简化审批程序,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每个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由改革前的16天压缩到4天,减少75%。在此基础上,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方式,对房地产开发、工业投资、工商注册登记项目审批程序进行了全面简化。

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1+4”模式。由政府出资委托规划部门牵头,组织完成区域性环评、水评、能评、地震安全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设单位不再单独做上述各类评价,也不再缴纳相关费用;建立了并联审批与联合验收新机制,审批时限由改革前的183个工作日缩短至42个工作日,减少141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将建设工程图审、消防图审、气象图审整合,实行集中办理,减少企业“多头跑路”,提高了办事效率。新流程运行以来,已办理审批事项859件,其中,涉及项目备案55件,用地审批31件,规划条件155件,用地规划159件,工程规划169件,施工许可137件,人防审批27件,商品房预售126件。

工业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简化为4个“集装箱”。大幅减少评估评价环节,精简前置审批条件,建立联合审批新机制。审批时限由改革前的360个工作日缩短至29个工作日,减少330个工作日。同时,印发了《包头市园区工业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暂行办法》,建立了园区代办、市县大厅帮办制度,并组建了200人的代办员队伍,依法、全程、无偿为企业服务,方便企业办事。2014年,工业项目共审批107件,同比增长37.2%;开展了行政审批进园区服务,先后5次入园区为40多家企业现场办理审批手续,受到了园区广大企业的欢迎。

—— 实施了工商注册登记“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按照对市场主体实行“宽进严管”的改革要求,把国务院两次公布的113项工商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全部改为后置,并构建了“先照后证”网上告知监管平台;将带有加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纳入1个电子副本,实现了电子化“三证合一”,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实施工商注册登记联合审批,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内部流转、统一发证”的审批新模式,办理时限由改革前的50个工作日压缩到办理3证1章只需4个工作日。2014年,全市新注册企业达6500户,同比增长70%。

——“三集中、四到位”改革全面完成。“三集中”是指分散在市直部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四到位”是指审批职能调整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选派到位、审批授权到位。一年来,为10个市直部门单设了政审批科,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审批科长进行了书面授权。

——建成了功能完备的电子化大厅。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效能考核、音视频监控“四位一体”的电子信息化政务大厅全面建成,开通了网上预约、免费WiFi、微信平台、官网及手机版网站、审批进度在线查询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服务能力。2014年,政务大厅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发布监察信息60余条,通过效能考核系统累计扣分4000余分,有效地解决了部门推动审改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

——旗县区市民大厅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去年共新建市民大厅4个,改造3个,标志着市县政务服务组织体系全面建成。其中,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已升格为正科级单位。

四、改革成果

通过一年的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得到了“瘦身”和“提速”,有效地解决了审批事项多、审批难度大等诸多问题,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优化了发展环境。同时,行政审批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第一,完善了政策体系。市委、政府专门成立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先后出台12个政策文件,为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工作遵循。

第二,健全了审批服务组织体系。市、县两级大厅全面建成并组建了政务服务中心,形成了以市政务大厅为龙头,4个分大厅为补充,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市民大厅为基础的、完备的政务服务体系。并为10个市直部门单设了行政审批科,增加了9个正科级领导职数,为审批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三,完善了考核监督体系。市委考核组赋予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管理3分的考核分值,各旗县区也分别赋予了一定分值,强化了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管理的考核监督工作。

第四,建立了审批标准化体系。一年来,市政务大厅在审批业务办理、便民设施、服务礼仪等方面都实施了标准化,并率先在全国同行业建成了“五个百分百”行业标准,即政府保留的审批事项100%集中到政务大厅,集中到政务大厅的事项100%在大厅办理,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100%增设了行政审批科,审批权力实现了100%的书面授权,审批部门100%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经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测评,政务大厅服务满意度达97.73%,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第五,打造了一支专业化、正规化审批队伍。市、县两级大厅已组建了由审批工作人员、工业园区代办人员、监督人员组成的1200人的行政审批队伍,专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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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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