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河北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43项行政审批新政

2015年05月21日09: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时效,使投资者省心、省时、省钱、省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从2014年3月份开始,实施了43项改革新政,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18项,平均精简申请要件41个,平均减少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审批互为前置事项减少为零,大幅降低企业审批成本,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权力“瘦身”带来的红利,为处于“冰冻期”的唐山市经济吹来一阵暖风。

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实施43项行政审批新政

破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时效,使投资者省心、省时、省钱、省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从2014年3月份开始,实施了43项改革新政,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18项,平均精简申请要件41个,平均减少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审批互为前置事项减少为零,大幅降低企业审批成本,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权力“瘦身”带来的红利,为处于“冰冻期”的唐山市经济吹来一阵暖风。

出台新政策,规范审批事项

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发展在唐山、服务在中心、满意在窗口、成败在细节”为理念,积极借鉴浙江、广东等先进地市固定资产投资改革的先进经验,“转脑子、转作风、转方式”,结合唐山市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陆续出台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保留、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唐政办〔2014〕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唐政办〔2014〕12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措施>、<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非国家法定工作日预约服务暂行办法>、<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暂行办法>》(唐政办〔2014〕26号)等系列文件,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有据可依,改革步伐更加稳健。

再造新流程,优化审批程序

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敢破敢立,攻坚克难,按照项目审批的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四个关键环节”,即前置条件环节、施工图审批环节 、施工条件环节、竣工验收环节,通过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对审批流程重新进行了再造,并将建设项目有审批类型细化为3大类,即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及部分核准类项目)、以划拨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同时,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单独进行了流程设定。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整个流程看,取消了节能评估和审查、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9项事项;保留了必经办理的事项18项,减少申请要件42个,平均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56.6%。调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范围,即容积率大于等于1.0、商业面积小于等于20%的房地产项目办理备案手续。

(二)以出让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审批项目(企业投资备案类和部分核准类项目)。取消了项目单位用地预审意见、人防设施拆除、迁移许可等8个审批事项,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1项,减少申请要件38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59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3.8%。该项目流程除前置事项由政府部门办理外,设置了“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环节,涉及的24项事项不再单独办理。同时,设置了“施工条件并联办理”环节,涉及的11项事项实行同步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

(三)以划拨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部分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8项,减少申请要件43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65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3.9%。该项目流程设置了建设条件联合勘验、联合审查环节,涉及的15个部门(单位)23个事项实行同步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施工条件并联办理”环节涉及的11个事项实行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联审联验”。

(四)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流程与原审批流程相比,取消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8个事项,保留审批事项12项,减少申请要件23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43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4.8%。

打造新窗口,开展真正意义的联合审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牵头在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窗口,组织实施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包括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后,组织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后,组织竣工联合验收,真正实现了统一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对外,多项审批事项一次办结,营造了“无障碍”审批环境,打造了“全共享”工作平台,形成了“高效、透明、公正”的联合审批机制。

(一)打破互为前置的藩篱,营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全面突破项目审批条框,解放审批事项约束,涉及建设条件联合勘验、施工图联合审查、竣工联合验收环节的审批事项均不再互为前置条件,最大限度消除了制约项目审批工作进展的体制障碍。项目单位可以分阶段同步申报各类审批事项所需要的材料,审批部门各负其责、同步推进,加强沟通,联合审批,营造了高速推进的“无障碍”审批环境。

(二)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打造“全共享”工作平台

推出的联合审批制度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即项目申报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审批部门所有审批结果由统一受理窗口统一发放,项目建设单位涉及咨询、申报、协调等相关事宜,由统一受理窗口协调办理,形成项目申报、事项审批、结果办理只需面对一个窗口的受理模式。项目单位在各阶段的申报资料和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结果通过统一受理窗口实现内部资料实时资源共享,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平台,减少公文往来耗时,提高部门间联合审批效率,打造了“全共享”工作平台。

(三)实现一次会议办结,形成“高效、透明、公正”的联合审批机制

通过对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打破部门界限,取消前置条件等措施,构建了联合审批的平台,将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竣工联合验收等阶段涉及的多个审批事项分别通过组织联合审批会议一次办结,各相关部门可以当面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材料,提出意见,然后统一时间,集中验收,使多项审批事项一次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最大限度提高了审批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形成了“高效、透明、公正”的联合审批机制。

探索新办法,政府主办评估(评价)报告

立足于服务,将以前需要项目单位办理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安全性评价以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全部划归到土地出让前置环节,由政府财政出资进行压矿评、地灾评、环评和地安评,并由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意见,不断缩短办理土地的评估(评价)报告的时间,实现了“净地”出让。实施以来,已对12块土地进行了出让前置相关工作的社会公开采购,完成评估(评价)报告20份,为企业节省资金166万元。

实行新模式,统一收缴各项费用

对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四项收费实行统一收缴,集中办理,并为企业提供统一核定、统一送达、统一换票等服务,使企业省心、省力、省时。同时延长收费时间,将收缴时间定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充分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同时,还取消了工业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收费项目,有效节约了企业的建设资金。

赋予新内容,项目代办融入联合审批关键环节

全力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工作,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梳理过程中,将流程的关键环节和项目代办进行有机结合,使项目代办成为审批流程的必经环节,把项目代办真正落到实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条件确立环节、土地出让前置环节、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环节、费用收缴环节、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环节等6个重点环节实施代办。并根据各代办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办理程序开展代办工作,如导办、领办、全程代办,全程代办又细分为协办、跟办、全面代办等。

拓展新方式,开展上门、预约、延时服务。

积极拓展服务方式,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在国家法定工作日以外(包括双休日、节假日等),由中心统一受理窗口安排相关审批服务窗口在约定时间提供审批服务,为项目投资单位提供方便,排忧解难。自2014年10月实施预约、延时服务以来,安监、住建、国土等窗口累计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186人次,发改、规划、住建、国土、安监等窗口累计开展延时服务500余人次,获得感谢信、留言30多次,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自2014年5月正式实施以来,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50个,办结47个;受理竣工联合验收项目20个,办结19个;受理建设条件联合审查项目8个,办结8个;共为企业减少收费7974万元,大幅节约了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的时间,为企业落地、生根、壮大打开了便利之门。201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4146.2亿元,增长16%。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体现了“实干兴唐”的主旋律,畅通了唐山市的转型发展之路,其力度、幅度和速度均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1.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目前,为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市纷纷出台了改革措施,由于从国家和省级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各地市改革措施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为促使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国家或省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2.规范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为加快经济发展,各地市均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相应的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了重点投资项目正式落地投产,但有的实施办法存在一定漏洞,存在违规现象,亟需进一步规范。

3.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中介组织监管。各类中介组织专业性、服务性较强,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个别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缺乏监管,特别是个别垄断性中介机构,存在政府减负,中介增负的现象。应进一步加强中介组织日常监管,鼓励和引导中介组织明确承诺服务期限,实行限期办结,实行价格公示和信息公开,逐步达到工作高效、诚信服务、收费合理的目标。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赵娟、秦华)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