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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政务服务大厅:改革、放权、提效 打造市场准入最优环境

2015年05月20日14: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湖北省工商局政务服务大厅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改革、放权、提效,取得了明显成效。放宽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等限制;下放名称权、内资股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煤炭企业登记管辖权;实行“一个窗口许可”,压缩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推进公司登记制度改革,规范住所登记,率先开展公司自主公示、先照后证改革,初步建成信用公示和网上登记系统。市场主体普遍叫好,实现了一般企业零门槛准入,降低了办照成本,提高了办照效率。大厅受理设立登记比2013年同期增长150%,业务均在承诺时限5日内办结,当日办结率达98%。多次评为“最佳文明处室”,今年3月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改革、放权、提效

打造市场准入最优环境

——湖北省工商局政务服务大厅典型案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其重要职能之一是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登记。自2007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工作,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自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登记注册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工商局统一安排,以践行”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全力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大力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着力提升行政许可执法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被省工商局评为最佳文明处室,并于今年3月荣获湖北省城乡妇女建功立业先进集体,政务服务大厅被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截至2014年底,省局本级登记注册企业共3881户,其中,内资企业1762户,私营企业1587户,外资企业532户。2014年,我局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结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25667户次,其中企业设立登记293户、变更登记1628户次、注销登记57户、企业冠省名名称核准19922户、迁入登记21户、迁出登记32户、股权出质及注1028户、备案登记1310户、电子口岸审核1038户,网上登记338户,所有业务均在承诺时限5日内办结,无一超期,其中当日办结率达到98%。

政策探索,优化准入环境

2007年起,为适应我省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市场主体内在需求出发,我局先后出台了十余份文件,制定了两百多条措施,极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为我省市场主体蓬勃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全省放宽了冠用“湖北”、“湖北省”行政区划名称的限制,放宽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国际贸易”、“物联网”、“云计算”等行业用语限制、再延长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保留期6个月。

二是放宽企业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居民住房用作经营场所、降低经营场所房产证明要求。

三是放宽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限制。降低企业集团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母公司由原来5000万元降低至不低于1000万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降为至少3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资本总和由1亿元降为3000万元;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允许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四是放宽出资人、出资方式限制。鼓励知识产权出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兼并重组企业以股权、净资产出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成立新公司、增加存续公司注册资本,在办理工商登记时,不受货币出资比例限制。

五是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和我省区域发展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对企业申请登记的项目涉及前置审批而暂时无法提交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部门可根据申请,核发企业经营范围筹建项目的营业执照。

六是支持文化企业重组和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允许兼并重组的文化企业以股权、净资产出资方式直接办理设立集团母公司、成立新公司、增加存续公司注册资本,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不受货币出资比例限制。

权限下放,方便属地管辖

按照“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的原则,我局将部分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到基层,主要实现了四项“下放”:

一是下放名称权。将企业冠省名预先核准的初审权下放到县级工商局,县级工商局受理后通过内网业务系统将受理信息传送到省局,省局进行网上核准后企业直接到县级工商局领取核准文书。为进一步方便企业核名需求,提高审批效率,2011年起,进一步放权武汉、宜昌、襄阳、荆门、荆州、鄂州等六地,对上述地区开放省工商局企业名称数据库,委托行使冠用省名的一般企业名称核准权。

二是下放内资股份公司登记权。将直管市、林区内资股份公司登记权委托给当地工商局。

三是下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授予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管理权。被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职权。

四是下放煤炭企业登记管辖权。将原由省局登记管辖的煤炭企业登记管辖权委托给市州工商局行使,方便市州工商局对煤炭企业的属地管辖。

目前省工商局本级管辖的内外资企业总共3800余家,主要为国有投资企业及在汉的大型私营企业,仅占全省企业总数的0.5%,绝大多数企业都在市、县两级登记。

制度完善,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实行“一个窗口许可”,集中办理。2010年,以全省工商系统新三定方案实施为契机,我们将涉及工商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实现工商部门行政许可一个机构负责、一个窗口办理的分级集中登记机制,统一了标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能,方便了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办事。

二是压缩审批环节,简捷办理。实行简易登记事项“一人办结”、一般登记事项“一审一核”、复杂重大登记事项“合议办理”。

三是压缩审批时限,限时办理。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结期限尽量压缩。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章程备案、住所变更、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变更、股东(发起人)自身名称变更等12项简易事项,由窗口审查员当场办结;对设立登记、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6项一般登记事项,由法定的15个、20个、3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复杂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四是完善服务制度,按需办理。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办理,完善前置审批向导、绿色通道和大企业直通车等服务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今年大厅共为湖北中药材有限公司、湖北省造纸公司、湖北五洲实业有限公司等11户托管企业办理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事务共计25次,指导托管中心顺利办理了湖北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湖北省机械工业实业开发总公司10户托管企业清算注销工作。

全力推进公司登记制度改革

一是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3月1日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省工商局第一时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启动改革动员会,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实施方案。在工商总局、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局精心组织下,我们积极作为,确保了改革举措于3月1日顺利落地生根,第一时间把改革政策为企业宣传讲解到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积极学习上海自贸区和江苏、广东、深圳等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报请省政府批准后,于3月21日以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执行。该规定按照方便市场主体准入、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适当放宽了对合法使用证明材料的要求,对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改商等作了细化规定。11月18日,制定了《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规定的特定行业禁止设立区域进行梳理,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

三是率先开展公司自主公示信息工作。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省工商局于5月27日印发了《省工商局关于实施公司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工作的通知》(鄂工商文〔2014〕72号),在全省率先实施公司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工作。6月1日,大厅开通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司自主公示功能,企业可通过该系统自主填报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媒体公告、现场告知、大厅展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启动先照后证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的改革部署,省工商局报请省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4〕39号),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将107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仅保留53项作为先证后照的前置登记事项。对拟从事后置审批项目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市场主体先申请营业执照后,再到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即可经营。截至2014年12月,我局政务服务大厅享受“先照后证”政策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共计25户,向民政厅、质监局等12家单位发送了抄告函。“湖北东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北祥进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最早的一批受惠者,得益于“先照后证”的实施,企业业务扩展更便利、更快捷。

五是初步建成信用公示系统和网上登记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技术方案和标准规范,及时完成了全省工商系统登记数据大集中改造和业务系统改造,在此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开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与国家工商总局联网应用,访问量已达4971多万人次。与此同时,2014年7月底开通运行了网上登记业务系统,方便行政相对人进行网上申报,截止2014年底已办理网上登记业务8880余件。

六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为确保工商登记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成效,先后多次举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示条例、先照后证等改革制度的视频培训班,承接组织了总局改革宣讲团到湖北的宣讲工作,为全省工商系统干部和省内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代表讲解改革相关知识,进行政策解读,累计培训工商系统干部2万余名和企业代表5000余名。

实施改革以来,社会舆论反响热烈,市场主体普遍叫好。改革措施不仅降低了投资办企业的准入门槛,实现了一般企业零门槛准入,而且降低了企业办照成本,简化了材料要求,提高了办照效率。企业普遍反映:改革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会计师事务所交付一定的验资费用,有时为了达到最低注册资本数额,还不得不高息借资;改革后,限制条件没有了,手续简单了,费用节省了,办照方便了,普遍认为,这项改革是惠民惠企的实事好事,改革新政极大激活了民间创业投资的热情。2014年度,我局政务服务大厅受理设立登记293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50%。

着力提升行政许可执法效能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分局处级干部的工作分工,优化组合了科级干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省工商局内资企业登记内部流程事权》,实行AB角工作制,确保工作无缺位、无越位。做到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实行服务质量现场评价制,利用智能终端或统计表,征集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意见。

我们也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下一步需进一步精减审批项目,扩大“先照后证”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属地管理;推行电子化登记服务。完善公司网上登记系统,推广网上办照,完善办照材料智能自助系统,方便大众创业办照;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探索“同城通办”机制。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三证合一”方案,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鼓励各地建立“一次申报、一口受理、一网联办、一窗发放”的便民机制,先行先试“一照三号”或“三证同发”的工作模式。探索同一市区工商登记业务通办制度,方便申请人就近到同城工商登记窗口能够办理常规登记注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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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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