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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加减乘除”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

2015年05月20日13: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河南省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采取“加减乘除”法推进简政放权,帮助纳税人减负增效的同时优化纳税服务,让其享受简政放权释放的红利。

“加减乘除”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河南省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采取“加减乘除”法推进简政放权,帮助纳税人减负增效的同时优化纳税服务,让其享受简政放权释放的红利。

“加”即增加纳税服务项目,推进简政放权步入快车道。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免填单服务,纳税人每次办税时不用填表,只要签字确认就可以,为其节约65%的时间;研发二维码税收咨询服务系统,纳税人只需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就对所有涉税事宜一“扫”了然;开设“滑县国税纳税服务群”,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目前群成员有300余人,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98件次;开设“纳税人学堂”,举办纳税人辅导班 6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00户次;设立大企业办税“绿色通道”,对大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个性化全程跟踪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设置纳税服务流通车,实行上门送证、送发票服务。

滑县富华纸业有限公司的赵会计没想到,在国税人员上门辅导过程中,才发现公司符合享受研发费用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恒鑫会计代理所的吕女士没想到,在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就能享受到该局带班领导——局长的服务;刚开业的个体户杨明杰没想到,纳税服务流通车开到自己家门口,4分钟就办好了税务登记证;安阳盈德气体有限公司的财务主管程女士没想到,经税务人员的纳税辅导,补缴税款1023.22万元,避免了因错误执行税收政策而被稽查或处罚……实际上,类似的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更令人兴奋的是,随着该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将享受到更多便捷的办税服务。

“减”即为纳税人减负松绑,开通简政放权的直通车。对246项涉税事项的审批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将其归类为198项即时办结事项和48项流转类事项,减少审批环节89个,26项业务由限办转为即办,减少办税环节106个,压缩办税时限967个工作日,压缩了51.4%。简并涉税文书、表单26种,减少报送资料 87份;取消对一般纳税人申请十万元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实地查验,受益纳税人400户;规范进户执法程序,减少进户次数,清理进户执法项目6项,2014年共减少进户执法1500户次,同比减少了60%;增加发票领用量,减少纳税人领票次数5300余户次;提高普通发票领购速度,发票供应增幅达65%。

去年以来,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受惠面在全市率先达100%,减免税85.38万元;6300户次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销售额1054万元。

河南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姬科长说:“够我们企业缴纳一年的房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乘”即办税效率成倍提高,打造简政放权的动车组。构建“网上税务局”,有600余户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一切涉税事宜,办税效率较以前提高了9.5倍。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行“九统一、一推行”,将每个窗口设置为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般事项“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一口进、一口出的要求,做到“到了一个窗,办完所有事”,彻底解决了纳税人排长队、重复排队问题。

滑县国税局局长崔现吉介绍,今年以来,纳税人到我们办税大厅办税平均时间不断缩短,从年初的3.8分钟到3.5分钟,再到3.1分钟,可谓分秒必争。

不仅是办税工作效率提高了,跑税务局次数也少了。滑县近700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由按月改为按季申报+网上实时扣税+网上申报的新模式,去税务局办税次数少了三分之二,办税人员负担也大大减轻。

“除”即清除“路障”,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以做好“三刺”工作为抓手,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改进行风,确保简政放权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走出去“找刺”,班子成员分头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征求他们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走访社会各界人士63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3条。请进来“挑刺”,召开“我为发展献良策”等各类主题座谈会,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在政策落实、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税风税纪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纳税人座谈会3次。解决问题“拔刺”,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是关键。将“走出去、请进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反馈,对查摆的问题抓紧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问题整改进度96%,制度建设进度94%。

春风化雨,润泽人心。滑县国税局通过简政放权、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在2014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行风测评中,综合排名第一。滑县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陈红说:“我当了二十多年会计,办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轻松,从来没有现在这样被重视、被尊重!”

税务部门简政放权释放的红利不仅给纳税人带来了实惠,也增强了经济发展内生动力,2014年全县工业增加值71.67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6亿元,增长30.6%;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58亿元,增长18.6%。

在调查中发现,虽然税务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但征纳双方对此均有后顾之忧。

征税方:简政放权客观上要求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必须完善现有的税收法规,建立一个公平、完善、规范的税收法规体系。目前,我国税收法规不够完善,财税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较多,而且更新较快,并存在不少漏洞或者不够严谨的问题。如,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目前国家对部分行业的投入产出及生产损耗缺乏严格标准,就农副产品来讲,“管理不善”的界定也较为模糊,以致税收管理员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确定正常损耗及非正常损失。纳税人利用此漏洞将非正常损失混为正常损耗,人为调节税负,导致税收流失。

税务部门处于各种利益分配的焦点上,多重矛盾集于一身,日益成为监督的重点,而简政放权后,对税收征管的要求更高了,压力更大,一线执法人员倍感税务执法风险增高,时常有如履薄冰之感,部分人员始终处于对个人能力、责任、地位甚至工作岗位的担心和焦虑当中,造成在执法过程中缩手缩脚,不愿管、不敢管、甚至推诿扯皮。从管理的角度看,审批是事前行政许可行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申请的涉税事项合法、合规的不予批准,相对减少了税收执法风险;但改为备案制后,如果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税务部门后续管理又跟不上,就极易产生执法风险。

纳税方:简政放权前实行审批制,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合格、有哪些问题、如何改正等,税务人员在审核时都予以告知。审核的本质不仅仅是审批,还意味着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的税务风险承担责任。简政放权后实行备案制,取消了税务机关的审核环节,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必须对自己涉税事项潜在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特别是资产损失、投资受益和税收优惠享受等原来需要事先审批的事项变为备案制后,极大地增加了纳税人的税务风险。

当下,简政放权再次成为热议焦点,这项改革也进入到“啃硬骨头”的阶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总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按照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关于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的要求,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下一步的简政放权还需要攻坚克难,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作为基层税务部门,应持续灵活运用“加减乘除”这把“砍筋断骨”的利器,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真抓实干,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实惠。

“加”即加强后续管理,坚持“放”“管”并重。一手“放”一手“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管理流程,把更多日常管理的时间和精力转变为优化纳税服务;二是加强税收风险监控,将事前审批、监管的着重点转变为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三是强化后续管理,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针对各类税收分析,采取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差异化应对手段,堵塞税收管理漏洞,防范税收流失,实现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根本转变。

“减”即减少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增强法治自觉,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两单”制度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处罚、税款核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纳税服务等方面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遵从税法的能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根本上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收管理体制,使管理流程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防范转变,为防范执法风险奠定坚实的征管体制基础。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稽查案卷评查力度;强化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疑点信息库的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执法规范;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增强执法刚性和统一性;完善“黑名单”制度,按季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加快稽查专业化、信息化步伐,实施电子查账,提高稽查效能。

“乘”即完善税法,助推简政放权乘风破浪。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须完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应增强确定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一看都能明白;二是该严管的地方要严管,不能因为简政放权就一味地简化税法和管理措施。

“除”即破除“中梗阻”,解决“两个一公里”问题。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梳理审批设立的依据和必要性,最大限度给纳税人“松绑”;进一步强化简政放权的系统性、协调性、同步性,努力防止和避免“上动下不动,想动也难动;下动上不动,越动越被动”现象,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基层税务机关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跟踪并及时研究解决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问责,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工作不断深化、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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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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