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管分离 高效便民

2015年05月20日10: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实行“审管分离”,通过 “受理(经办)、审核、批准”三级审批模式,减少审批环节,打破科室的职能边界,形成“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模式,将所承担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能集中到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实现了多头办理转为集中“一站式”审批、多重审批转为“流水线式”审批、分工审批转为“值班式”审批、排队等待会审转为“突出重点式”会审、审管混用转为“运动员式”五大转变,审批工作取得了“一预防、两提高、三集中、四减少”的成效,即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审批效率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人员、办理环节、业务会议、使用印章等方面得到了精简,形成了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模式。

审管分离 高效便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探索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近年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坚持“简政放权”,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改革路子,推行“审管分离”,将行政审批工作从日常管理工作中剥离出来,集中到一个专门的审批部门办理,以“分级受理,集中审批”的方式开展行政审批工作。通过实行“受理(经办)、审核、批准”三级审批模式,减少了审批环节,彻底打破科室的职能边界,形成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了多头办理转为集中“一站式”审批、多重审批转为“流水线式”审批、分工审批转为“值班式”审批、排队等待会审转为“突出重点式”会审、审管混用转为“运动员式”五大转变,审批工作从人员、办理环节、业务会议、使用印章等方面得到了精简。改革后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大幅缩短,审批业务整体提速58%,土地登记业务最高提速可达到75%。2014年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广西电视台、《南宁日报》等媒体,对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管分离”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报道。

一、授实权,全力推行“一站式”审批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

一是审批职能向审批办集中。将市国土局承担的2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授权由审批办集中办理,各科室、分局不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将开展行政审批业务使用的印章,包括局公章、各类专用章等17种印章统一为使用市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市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市长印章、市国土局印章、行政审批专用章、非税收入专用章、注销抵押登记章等7种公章,印章减少了58%。

改革前,市国土局把一块地批出去后,要求相关单位在一年内开工,如果开不了工,就要申请延长开工时间。以前办理这项业务,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完延期开工审批,再到分局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书有效期调整手续。行政审批办成立后,可同时办理延时开工材料和土地使用证书,方便了前来办理手续的人员。

二是行政审批办公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改革前,审批业务分别由机关科室、分局办理,与协调管理的业务混同,参与审批的工作人员达129名。改革后,审批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专门的审批人员为55名。审批工作从“多头办理”到集中“一站式” 办理转变,参与人员减少了60%。科室人员不再承担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政策研究和监督管理。

三是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完成了基础审批平台、GIS数据建库、业务流转审批等内容的建设,将本局负责的28项行政审批业务全部在电子政务系统同步运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管。审批方式实现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为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和监管提供了科技支撑,减少了审批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增强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二、转职能,审批从管理中“剥离”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审管分离”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做出进一步改革,努力做到“三到位”。即是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到位。

改革前,各审批业务在各科室之间流转、征求意见或会签,重复审查,流程和环节繁琐。审批权集中下放后,审批办实行“受理(经办)、审核、审批、制件(发件)”四个“流水线式”审批工作环节,打破了科室的职能边界,有效防止职能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发生。各业务科室的工作重心转向政策研究、业务监管,推动了职能转变,彻底改变了过去的“重审批,轻管理”和“以审代管”的行政管理模式,形成了“审管分离”的科学运作模式。

三、强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细化、量化、流程化、标准化为总要求,重新制定了业务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编制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工作指南》,研究出台《授权委托书》、《行政审批业务会议制度》、《行政审批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行政审批监督制度》等制度,通过再造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确保行政审批的阳光操作。

一是逐步细化事项办理标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手续。审批办会同各相关科室和分局对历史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于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特别是本市原邕宁县撤县并区后有关私宅用地审批手续的完善,研究制定了有关的办法和提出行之有效的处理意见。形成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完善原邕宁县私宅用地审批手续暂行办法》,解决了目前群众难以办证等问题。如位于沿海金象四区玉建新等91宗用地,均属原邕宁县历史遗留土地问题,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办根据有关规定及办法,为了实现便民高效的目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前往该金象四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集中收集用地者相关材料,普及群众相关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给予用地者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时解决群众办证难等问题,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大大地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制定审批业务操作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各个环节标准,南宁市国土局将审批各个流程岗位的职责、办理过程中的审查标准、问题的处理方法,以及审批过程涉及到的各种呈报表格、批复文件格式等都逐一编著,制定行政审批建设工作指南,方便每个工作人员开展使用。

三是建立非标准件的转办工作机制。为加强审管衔接,对于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够明确,审查内容专业性强且办理数量较少的事项,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又要求受理的业务以及不宜在行政审批窗口受理的非标准件,今后一律作为办文受理,在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并转相关业务科室或分局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审批办按处理意见办理。

四是对审批项目实行“三公开”,大力实行“阳光政务”。在服务窗口,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时限“三公开”。受理审批事项后,审批结果统一在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务服务网站公布,建立了规范、高效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四、缩时限,建优质高效服务平台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审管分离”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简政放权。经清理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2大项减为8大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大项只保留1项,其他为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备案、行政审核。并对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压缩后审批时限普遍提速5个工作日以上,有的当天即可办结。据统计,“审管分离”改革开展前平均每月窗口受理业务158宗,办结137宗,办结率为86.7%。改革后平均每月窗口受理业务606宗,办结639宗,办结率为105.4%(包括办结改革前受理的业务)。改革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大幅缩短,土地登记业务最高提速可达到75%。土地登记的抵押、延期业务承诺办理时限为7天,实际办理时间在2天左右。

除了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流程,建立“审管分离”工作模式外,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还致力于建设优质高效的作风服务平台。办理审批业务的人员均参加了上岗培训,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文明用语、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学习,以“一服务两公开”的各项要求为出发点,推行“五零服务活动”(即“零推诿、零距离、零积压、零差错、零投诉”),热情服务、耐心接待,全身心为群众办理业务。审批办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取得了办事单位的表扬,并多获得市政务服务优质服务竞赛评选活动“红旗窗口”荣誉称号。

五、强监管,给权力添加“防腐剂”

权力下放是推进“审管分离”改革成功的关键。然而,权力下放以后,权力的监督问题该怎么抓?在这方面,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后人员的各部门工作职能及人员职责,由人事科依据各部门的功能定位,重新划定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三定”方案。

二是制定人员轮岗制度。为加强管理和审批工作相互沟通,审批办、局属各科室和分局的工作人员之间实行轮岗制度。

三是制定供后监管制度。为确保土地供后的有效监管,利用科、监察科要创新改革方式,制定供后监管制度,将批后用地巡查、到期提醒、现场调查等监管的工作明确下来,由原来通过后续审批(办理土地登记相关业务)进行监管转变为主动的监管。

四是制定审批办件的监督检查制度。为提高审批办件质量,纪检监察室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范围、标准等事项,量化局属各科室对审批业务检查量。同时,审批办的行政办公和28项行政审批业务全部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系统同步运行。实现了效能监督、群众监督、依法行政监督的同步实施。

六、几点思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管分离”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上实现了“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但是,改革的步伐不会停止,下一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集中力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审管分离”。

(一)推行权力清单,阳光审批

按照自治区实现行政审批全区无差异和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配合科室在自治区出台行政审批“三张清单”一个月内,完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制定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各科室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对行政审批操作指南进行修订,在原审批工作“十公开”的基础上增加各环节岗位的职责、办理流程、办理标准、问题处理等环节的详细规定,使审批工作更规范、更具体。

(三)全面推进审批手段信息化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新电子政务平台已有业务办理系统,具备网络办理的条件,2015年力争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无纸化,把所有的审批业务放在电子政务平台中办理,6月底前完成土地登记发证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务进入,年底前将所有业务进入系统。

(四)协调档案移交

我办作为档案预立卷工作试点单位,从档案馆抽调有关工作人员到我办,负责日常档案整理和指导业务审批人员按照预立卷要求整理档案。由于预立卷工作量大,目前我办每月完成的档案整理量只有办结量的一半,无法完成“零库存、无积压”的目标,下一步要协调档案馆商议档案移交标准,或通过增加人员的办法来加快档案整理速度,力争办结的事项档案能够及时移交入馆入库,为提高办事效率提供数据保障。

(五)简政放权,重心下移,便民高效

为更深入服务基层,实现便民、高效的目的,下一步探索有关城区分局审批事项及权限问题,适当下放部分审批权给各城区分局。尤其对于解决各城区历史遗留土地问题有重大的意义,进一步争取得到群众的支持,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建立审管联动机制

由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又牵涉到产权问题,由于情况复杂,当前有部分的业务还没有制定受理、办理标准,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后,方能形成处理意见,影响了审批工作效率,同时也给经办人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审批办接到不规范的业务申请时,将存在问题提交给法规科,由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就同类事务进行研究处理,限时提出解决同类问题规范的处理意见,审批办按照处理意见办理。实现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业务标准。

(七)建立部长带班制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建立部长值班带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部长在前台值班,当前台工作人员对有关业务材料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可直接交由带班领导当场确定;如果带班领导暂时不能确定的,再临时召集相关工作部门现场会审,提高一次性告知的准确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八)转变学习培训方式

为使经办人员更好地了解全局的行政审批业务,通过接触实例办理提高业务知识,业务培训采取更加灵活多样方式,提高业务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知识,更好的来指导审批业务的工作开展。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王金雪、秦华)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