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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集中”改革打造阳光政务

2015年05月20日09: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围绕“打造阳光政务、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行政服务“三集中”改革为抓手,以“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健全“马上就办”为主线,在“简政放权”方面统筹做好“接、简、放、管”工作,以“接”带“简”,“简”“放”结合,以“放”促“管”,“放”“管”同步;着重建设服务“两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并有机融入到“网上办事大厅”标准化体系建设中,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违反“马上就办”快速反应治理机制和行政审批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三张清单三位一体,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无禁止皆可为”、 “法定责任必须为”。

审批在服务中转型 服务在审批中升级

——泉港区以行政服务“三集中”改革打造阳光政务纪实

近几年来,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泉州市委、市政府泉港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服务泉州市“金改区”“综改区”建设、打造“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及优质投融资软环境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健全审批服务“马上就办”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实施改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强化科学管理人文关怀为保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造阳光政务。

一、背景原因

“中心”在实际审批服务工作中,出现“两头审批”、“体外循环”、“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等现象,它一方面严重影响行政服务效能,造成政令不畅、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是科学发展的“绊脚石”。同时一些单位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未完全清理,有的事项未填报,更未进入中心;有的将有一定审批权力的事项找借口留在单位不进中心办理,出现了所谓的“前店后坊”。很多单位没有将单位内部行政审批职能进行归并,没有通盘考虑窗口行政审批的运行模式,只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进驻,不能保证“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为此,泉港区委、区政府将行政服务“三集中”改革列为五大改革之一,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三个集中”立足窗口做好服务

行政审批“三个集中”是指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的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的内设机构集中,机构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办理向网上审批系统集中,保证授权到位。切实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两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1.搭建“三个平台”。通过“三集中”科学配置审批权,搭建“三个平台”,即集中审批事项,构建了“网上办事大厅”平台;集中审批人员,目前已有35个垂直和区直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中心设置50个窗口,工作人员120名,621项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统一办理,构建了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审批权力,构建了政务监督平台。

在泉港区“中心”网上审批平台上,仅2014年就受理行政审批业务17余万件,按时办结率达99.73%,其中提前办结达96.75%,同比提高5.6%,各项服务指标均有了显著的提高。区本级全部办件的平均承诺时限由2014年之前的6.85到目前的3.89个工作日,缩短了56.78%,居泉州市前列,没有出现一起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2.创新日清周结制。入驻中心各单位充分授权窗口,确保窗口有权办事、能办成事,做到办件“日日清周周结”,同时实行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认制。中心窗口的办结率、提前办结率分别由2012年的98.55%、95.97%提高到2014年的99.73%、96.73%;2012年以来即办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累计节省5320个工作日。

3.推行挂牌驻班制。为了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力促窗口部门授权,完善“一审一核制”的基础上,协助区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质进驻审批服务中心,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质性职权逐渐向窗口转移,要求窗口部门分管领导每周定期到中心窗口驻班,现场指导督促窗口业务,马上审核办理各种审批事项。自2012年至今累计驻班3633人次,累计办理132300件,办结率98%。

(二)“三种模式”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针对不同的审批项目,分别采取中心内部循环审批、导办代办帮办督办、网上并联审批三种运行模式,实行审管分离,确保权责到位、一致。

1.中心内部循环审批。对于一般的简单审批事项,各进驻单位授权充分到位,办件不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由审批股全权处理,简单事项由窗口人员即审即办,相对复杂的事项则承诺时间,限时办结。目前这种在中心内部即可办结的审批事项已占总数的18.76%。中心还多次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调整和压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对621个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缩和精简,办件平均提速9.1%。同时建立了网络审批事项申报预受理审核系统,既规范了审批行为,又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010年与区效能办搭建由视频监控、招投标网络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网络系统构成的电子监察信息平台,自动、实时、全面采集行政审批、招投标信息,并对即将到期和超期的办件实行“黄灯”提醒、“红灯”警示。目前已有56人次受到“黄灯”提醒,12人次受到“红灯”警示。

2.率创“四办”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配备2名审批服务导办员,做好群众办事的咨询引导工作;针对企业项目审批,在涉企窗口建立审批业务辅导员队伍,定期组织为企业进行审批业务办事流程的辅导,为群众提供更加温馨、细致和周到的审批服务环境。对于部分不能在大厅完成的审批环节,中心设立了“代办中心窗口”,受申办人的委托开展“导办、代办、帮办、督办”服务,在委托办理的过程中,代办工作人员全程无偿为委托人办理,杜绝“吃拿卡要”。2012年以来“四办人员”共为企业、群众服务5万人次,其中代办员共受理审批代办业务达6万件,办结率达100%。

3.网上并联审批模式。同一个申请人提出的涉及两个以上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审批平台传送申请材料,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通过并联审批系统,企业和公众可以获得全面、准确的政务信息和“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政府内部的协同作业,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公流程,降低办公成本,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获取实时公众申报进度数据和部门业务处理统计数据,推动政府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

(三)“集中审批”升级为“集成服务”

通过服务“三走进”、完善多证联办、健全先照后证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办证的提速,探索了一条从“集中审批”转型升级为“集成服务”的新路子。

1.服务“三走进”。 针对重点项目落地存在的部门多、环节繁琐、时间冗长等问题,对列入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一律推行容缺预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对重大事项和特急事项开辟特别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繁事简办。并于2010年率先在泉州市开展窗口人员服务“三走进(走进乡村、企业、项目工地)”活动,截至目前共深入乡村、企业、项目工地120余批次,解决企业、群众困难问题6000余件。

2.完善多证联办。一是数据信息共享集成。窗口人员在后台同步对网上资料进行审批,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实现“并联审批”。二是推进行政集成服务。通过“一表制申报、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审批”,实现“一窗数据录入、多方同步审批”等集成服务。2014年,正式推出工商注册登记“多证联办”机制,联办事项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事项;联办单位包括工商、质监、地税、食药监局4个窗口。2014年,累计受理557家企业,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办妥4个证照。

3.健全先照后证。建立健全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四)“马上就办”丰富服务标准化内涵

推行行政服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台账定员跟办、多规合一提质增效、晒“清单”抓监管等措施,不断充实丰富行政服务标准化内涵。

1.建立“台账”定员跟办。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审批项目少、办事效率高的服务环境”要求,启动泉港区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削减项目,主动承接省市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发布制度,建立“马上就办”服务目录台账,要求每个窗口人员必须挂钩帮扶一个企业,做好跟进服务,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同时加大简政强镇力度,目前区级审批项目承诺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

2.力推“多规合一”模式。借鉴厦门经验,将涉及项目审批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整合成“一张图”,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1+N”阶段式联审,强化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部门间会商会审,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运行模式,打破部门审批藩篱,推动基本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3.晒“清单”狠抓“监管”。着重建设服务“两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并有机融入到“网上办事大厅”体系建设中,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违反“马上就办”快速反应治理机制和行政审批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究则从严”,拧紧“安全阀”。健全件评议、日巡查、月回访、季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服务评议台账。充分发挥行政电子综合监察系统的作用,建立起全方位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将效能监督手段深入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全过程,建立动态问题汇集、分析、查纠机制,形成行政服务效能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通过对承诺时限提速、承诺时限提前办结和群众满意度等3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提高承诺件办件进度。群众满意率由2011年的98.1%提高至2014年的99.8%。

三、主要成效

泉港区在审批服务上快中创优、在服务效能上优中增效、在作风建设中效中铸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是在审批服务上快中创优。近几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时俱进,解放思想,真正实现了权责合一的行政审批在服务中转型、服务在审批中升级的良好态势。仅2014年就受理审批事项172338件,同比增加8548件,增加率12.8%;其中办结171878件,办结率99.73%,办结件同比增加8607件,增加率1%;即办149235件,即办率由2007年的80.66%提高到2014年以来的86.83%;其中提前办结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企业和群众综合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9.8%以上,同比分别增加1%。2012年、2014年分别获得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状”、“青年文明号”及泉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二是在服务效能上优中增效。2014年,泉港区积极开展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共整合后全区共有35个部门的621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280项(含行政许可267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项),其中83 项包含子项330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341项,共压缩审批时限550个工作日,涉及6个部门76项,审批提速率达29.7%,同比提速率提高19.32%。自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获得泉港区万人评议效能行风公共服务类第一名、全区“十佳服务品牌”、“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及“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是在作风建设上效中铸廉。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牢记“服务群众”是“中心”立身之本,牢固树立“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理念,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推动泉港区“行政服务硬品牌”的建设。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团结、开拓、高效、清廉”的泉港精神,聘请了36名行政审批廉政监督员,加强窗口形象日常督查,强化“七条禁令”警示,落实“日巡查、周督查、月通报、季评比”制度,并将窗口视频接入区市行政电子综合监察中心,加强对窗口人员在岗在位、仪表言行、服务态度、办件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窗口工作人员以形象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2011年获得中共福建省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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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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