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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打造阳光高效政务服务平台

2015年05月19日18: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莆田市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是“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示范点”、“福建省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和“马上就办”示范点单位。

围绕“建一流中心、造最优流程”和“行政审批四减五增”,全区所有事项办理环节控制在5个以内、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即办率达90%以上;通过联审联办、特事特办、同城通办、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等特色做法,赢得了群众和企业的广泛好评,是全国首家执行“三证合一”审批的县区级单位。围绕简政放权,推出“区级审批服务事项下放镇街”、“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政府采购与电商平台对接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从而打造了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成为莆田市一张展示政府形象、服务群众企业的亮丽名片。

简政放权激活力 改革创新促效率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打造阳光高效政务服务平台

近年来,荔城区注重优化发展软环境,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线,以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构建了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监察”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倾力打造“服务零距离、办事零障碍、事项零积压、工作零差错”的“四零”服务品牌,取得了实效。

一、背景与起因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开展行政审批的服务平台,是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窗口,是政府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载体。如何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各级行政服务中心面临的重要任务。

2010年,我区为了方便群众、企业和基层办事搭建了办事审批大厅,经过几年不断创新完善,逐步发展为现在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全区39个审批职能单位现有35个进驻中心集中办公,全部按照省级标准化要求,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下设6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130个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构建了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近年来,中心始终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以建设高效便捷的一流政务平台为目标,不断推进行政审批体制和机制改革,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服务社会的“行政超市”、展示政府形象的服务窗口,成为荔城区一张亲民、便民的名片。

二、做法与经过

(一)精简事项提速提效

深化落实“马上就办”,开展“一年一主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专项梳理活动。2013年,作为县区试点参与市级同步开展“审批四减五增”活动,即“减少审批事项总量、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增加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增加网上审批事项、增加并联审批事项、增加上下联网审批事项、增加即办审批事项”。就市与县(区)审批项目名称统一、收件材料一致、联网审批项目确定等内容进行对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的市县(区)统一和无缝衔接,梳理结果作为模板直接应用于其他县区,既减轻了各县区工作量,又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县(区)间审批事项的统一和标准化。2014年,开展“建一流中心、造最优流程”专项梳理活动,在省效能办关于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意见提出的“556”(项目办理统一压缩到5个环节以内、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即办率达60%以上)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即办率和即办事项比率。全区所有事项办理环节统一控制在5个以内,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即办率达90%以上,即办事项由2013年的95项提高至187项,即办事项比重达38.9%,高于省25%、市30%的要求。全区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为156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11772个工作日压缩了10210个工作日。编制“马上就办”目录和指南,确保群众即来即办;对不能即办的承诺件、上报件,推行“一审一核制”;对现场勘察、检验检测、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环节均明确时限;对申请材料中的兜底性条款开展地毯式清理,确保群众在办理过程中看得明白、办得容易。两年来,共减少办理环节471个、减少申报材料269项,平均每项审批时限由2012年的12个工作日压缩至2013年的6.35个工作日、2014年的3.25个工作日。

(二)创新服务便民利民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创先争优。以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为契机,把中心建成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通道。要求所有党员进行“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制定党员先锋岗服务承诺细则,向社会公开,请群众监督。组织开展比学赶超、各有特色的服务竞赛活动,每月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实行“红旗窗口”、 “服务标兵”、“业务能手”、“党员先锋岗”评选制度,并与干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挂钩。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制度,通过现场巡查、定期抽查、监控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现场监督与网上在线监察,确保窗口服务的态度、质量、时效。

——推行联审联办,培育特色品牌。中心是我市乃至全国首家执行“三证合一”审批的县区级单位。2015年1月15日上午九点,在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莆田市欣向荣珠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领到了一张载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新版“三证合一”证照,赞不绝口。这是我区首张“三证合一”证照颁发,我区在全市率先试行区级权限内资企业登记“三证合一”制度,此前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得先去工商办理注册登记证,然后到公安刻章,再到质监申办代码证,之后去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要办的手续较繁杂,跑的部门较多,来来回回得跑上10趟,最快也要12个工作日。现在“三证合一”后,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同步审批、三证合一”,整合企业登记中涉及到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等5个部门的6个审批事项,由工商新设的“三证合一”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部门窗口同步进行网上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核发,来回2趟就把事办妥了,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事。

——实行即来即办,倡导特事特办。选派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进驻中心窗口办理业务,工作期限要求不少于2周年并实行AB岗制度,统一亮牌办公、佩证上岗。开展特色服务,如区教育局和住建局窗口的延时服务、区残联窗口的上门服务、区财政局和住建局窗口的预约服务、区国税、地税局窗口的“同城通办”服务,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推行代办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将民政、计生、新农保、劳动保障、民事调解、咨询服务、帮扶服务等纳入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范畴,实行“村居代办、镇街受理审核”服务模式以及“农事村办”、全程委托代办、上门服务等服务机制,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功能齐全,让群众在家门口能办事,办成事。2014年,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共为群众办件112万件。

(三)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积极探索区级简政放权方式。在全市率先实行区级审批服务事项下放镇街,下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7项,涉及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3个部门。为增强镇街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办事,还进一步梳理充实镇街便民中心服务事项,目前我区镇级中心可办理事项共59个,极大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事。

——实行“三集中”(集中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以实施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联合效能办、审改办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内部职能归并整合,按设立集中审批机构成建制进驻、实行首席代表制、委托综合窗口等形式开展审批工作,进驻单位均指定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赋予首席代表即办事项的审批权、上报事项的初审权、承诺事项的督办权、并联事项的协调权。

——启用审批专用章,充分授权窗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加强窗口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心已有33个入驻部门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该印章在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具有与部门行政印章同等的效力,标志着部门对窗口的充分授权,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可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2014年共受理审批事项340996件,办结340892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97.8%。

——先行先试主动放权。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出台了镇村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报镇街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由镇街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招投标;试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捆绑招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让政府采购程序符合简政放权的改革趋势,中心建立了“电子化大卖场”系统,将政府采购网与电商平台对接,单笔20万以下、在政府采购通用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可在“电子化大卖场”内直接向电商平台下单。这一做法缩短了业主采购时间,在保证质量、有效控制采购价格的同时,节省了行政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三、成效与反响

荔城区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简政放权措施,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在服务群众和企业上出实招、创品牌、重特色,打造阳光高效政务服务平台,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广泛好评,塑造了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2014年,中心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现场会进行交流;被省直机关党工委评为“福建省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示范点”;被省效能办列为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和“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单位;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第二届莆田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

四、思考与建议

(一)统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许可行为。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就目前情况看,各地创新审批方式在本地效力被认可,但到外地往往不被认同。如:企业登记“三证合一”证照。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一个全国性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对各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办理标准、申报材料、许可格式、审批专用公章使用以及创新审批方式的结果应用等进行详细规定,以适应简政放权、提速提效的需要。

(二)规范审批权限的下放和衔接。审批权限的下放能让申请者享受到实惠与便利,但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权限下放必须与衔接单位的审批能力建设相匹配,应帮助地方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软硬件建设方面同步跟进,做到“真心放,真正放,放彻底,放到位”,真正提高审批效率。

(三)建立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主体及权限,经过相应程序,合理、合法取消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人大、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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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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