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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减法出效率,乘法增活力——长春市强力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015年05月18日15: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大道至简:长春市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长春市以推进减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释放市场活力,让群众和企业共享“减权红利”。

一网打尽:利用网络审批服务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了各类审批服务的“一网打尽”。

七个转变: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长春市在行政审批管理上积极实践,实现了七个方面的转变:变“接力棒”式审批为并联审批、变单一窗口受理为网上同步受理、变多头收费为“一次性收费”、变“有权任性”为多渠道集中监管、变“灰色地带”为阳光中介、变“审批梗阻”为难事特办、变“程式化服务”为个性化服务。 

减法出效率,乘法增活力

——长春市强力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大道至简

2014年以来,长春市以“革自己命”的决心推进触及部门权力和核心利益的减放权,让部门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向社会公布。以“自我解剖”的方式,在各行政审批部门掀起了一场触及每个审批管理角落的“大扫除”,在现行的审批框架内,把减少行政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流程做到了压无可压,减无可减。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市场活力得到了更多释放,让群众和企业共享“减权红利”。

一是简化环节,给审批流程“瘦身”。我们紧紧扭住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关键审批环节,与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领导和审批办负责人一起研究如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在这一过程中,有的部门能主动研究简化,有的部门为了自己审批更方便而抵制简化或以受上级机关制约为由不愿简化。比如建口个别部门,为自己审核方便,设置了很多非必要的前提要件,方便了自己,给企业添堵,企业往往敢怒不敢言,有苦无处诉。其中建委就有一项审批,以省建设厅某处长电话要求增加前置要件为由,在法律规定的要件外,增加审批条件,让企业提供材料。我们排除干扰,要求任何审批要件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一律取消,并坚决执行。我们结合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推行,对涉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发改委、建委等12个部门的项目审批情况进行了调研,对相关的46项建设项目审批环节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办理环节并在审批系统中一系列简化和固化,共减少环节17个,使审批流程得到瘦身,建口的审批效率得到提高,审批时限由过去的302个工作日理论上压缩到51个工作日。在全程领办的情况下,其中最快一个项目21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时限压缩了93%。

二是精简要件,为企业和办事人“减负”。工作中,针对有些上位法修改相对滞后的实际,取消了不必要的申报材料。比如:在卫生部门的执业医师注册审批中,医师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在国家卫生部专网上只要输入在册医师姓名都可以查到,而目前的上位法规定还需要重复提供相关证明,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向卫生部相关司局电话咨询过,确认可不必重复收取后,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取消了这一要件。在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有些要件发改委、建委、规划等部门都要,需一式5 份,企业报项目,往往用小车推材料,挨个部门送。我们实行并联审批后,大力精简要件,不必要的材料一律取消,可交一份的不要多份,可以交电子版的不要纸质材料。其中建设规划许可申报材料由78项减至21项,施工许可申报材料由67项减至30项。经过几次精简,长春市共取消没有法律论据的要件671件,精简要件后,由一个窗口接材料,在内部资料共享互认,依次对接,最后一个窗口发证盖章,减少了企业麻烦和相关费用,得到企业的衷心认可。

三是以简驭繁,推进“四证一章”联办。在企业设立审批方面,长春市根据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标准研究院等部门审批权限,在工商营业执照基础上,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公章刻制进行了物理整合。我们率先在吉林[简历]省进行了“四证一章”联办的大胆尝试取得了成功,“一窗式受理”解决了涉及5个部门繁杂的程序问题,只到联办窗口就可办完企业设立的全部手续。窗口已经接件运行近半年,审批时限由原来的5 个关口6 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窗口2个工作日,最快可40分钟办完所有手续。下一步,长春市将在全市各城区和开发区政务大厅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一网打尽

在大力压缩窗口审批时限的前提下,再次提高审批效率,必须在审批网络技术上做文章。我们依托审批服务平台,做足网络审批服务的“乘法”,实现了各类审批服务为“一网进、一网批、一网出、一网监督”的目标。

一是全流程限时,根治审批“蜗牛病”。长春市通过升级网络审批到全流程版,明确每个进厅项目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实现了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比如国土审批窗口,审批项目已经在每个环节精确到0.5个小时,所办事项卡在哪里,在谁手上耽误了时间,是哪个环节的责任造成了“中梗阻”,这些情况一目了然,结合监督倒查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有效根治了行政审批“蜗牛病”。

二是“以网传媒”,实现资源共享。通过行政审批网络升级,解决好与国家专网数据不能互联接入、窗口单位与中心行政审批系统联网不全、网上办理不即时、审批数据不同步等问题,进一步开发短信自动通知取件、办件提醒等功能,实现部门内部与部门间审批信息的共享与利用。比如,在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后,通过抓取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可在审批网络中检索办事人的自然信息,只要说出身份证号,即可提供相关申报信息,减少重复报件和携带资料不全反复跑路的问题。各部门间也可实现办事人的信息资料共享,只填报一次自然信息,终生管用。此举有效降低了全社会行政审批成本,比如:工商部门的连接企业法人统一数字认证系统,实现了企业法人电子身份一点登录、本级行政区域内其他部门可统一认证,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三是四网互联,建电子审批服务“高速路”。 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应用,为我们审批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了可能。基于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开通了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网络互联互通,拟在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的基础上,开通网上缴费、网上投诉、在线评价等便民服务功能,可对一般的服务事项,特别是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的水、电、气、热,交费等公共服务事项,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电子审批服务系统完成材料申报申请,只要材料齐备信息准确,不必跑窗口排队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七个转变

经过扎扎实实的努力,长春市在行政审批管理上实现了七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变“接力棒”式审批为并联审批。明确审批主体后,在对外行政审批法律关系上,改变了原多处室代表部门审批的方式,由审批办代表部门审批,在内部流程上,打破了处室间“接力棒”式的传统模式,由审批办独立处理,取消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在内部管理体制上,过去是由业务处室提出意见,经处长、分管局长和主要领导层层签批,再返到业务处室出件,现在除重要复杂的项目需上会讨论外,均由审批办独立审核,授权做出处理决定。在相关的部门业务关系上,过去是部门各自独立办理项目,在各审批办统一进厅集中办公后,实现了互联互通,为部门间的“并联审批”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通过实行“一口受理、一次告知,抄告相关、同步审批,一次收费、限时办结”的审批机制,实现了一个窗口审批、收费和发证,减少和取消前置要件,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全部提速。

二是变单一窗口受理为网上同步受理。按照“需求主导、应用为先、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总体思路,长春市对政务中心网络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对政务大厅及窗口现有应用系统进行统一研发升级。建设了标准化主机房及总控制室环境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多媒体信息导航服务子系统,新建政务中心内外网网站,增设便民服务咨系统。目前,长春市政务中心已建成政务审批业务为重点,集信息、业务、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审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面向社会的对外公共服务和对内跨部门协作的行政审批事务处理的建设目标。在规范审批权行使的基础上,对全市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办理期限、审批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许可程序、受理地点、收费标准和依据、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都做了规范,按照统一格式形成“办事指南”,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公布,实现了在窗口受理的同时,可在网上同步咨询,网上下载表格,网上申报申请,网上跟踪办件进度。

三是变多头收费为“一次性收费”。为从根本上解决收费环节多、收费过高和收费过程中“暗箱操作”的问题,我们组织实施了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把新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办理建设手续过程中(项目立项至工程验收)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后、建设工程许可证(绿证)前为节点,采取建委一家核费、财政一家收费、委托一家银行受理的收费办法,收费标准按下限和东北三省最低收取。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发研制收费软件,积极推行网上“一次性”收费工作,正式将基本建设项目手工方式收费过渡到网上“一次性”收费,将过去最快需要20多天才能办完缴费的时间缩短到了3天以内,有效防止了人为的减免缓,规范了收费行为,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事。

四是变“有权任性”为多渠道集中监管。审批部门的权力不受监督滋生权力寻租和吃拿卡要,严重制约了企业活力和创造的积极性。为此,长春市严格按照“放权作减法、监督管作加法,换增强企业活力的乘法”这一思路,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管。一方面,长春市第12纪工委监察分局整建制进驻政务中心,通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各个审批事项办理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告诫或通报,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不折不扣地把责任追究到位,问责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在着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采取民意调查、意见反馈,邀请媒体关注等措施,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项目、重点举措实施监督。多渠道监管,较好地解决了行政部门履行审批权力随意性大的问题,让有权力部门有权不能任性,有权不敢任性。

五是变“灰色地带”为阳光中介。在全国强力推进减放权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大气候下,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已经成为制约审批提质提效的最大障碍。长春市从规范“红顶中介”入手,把打着政府旗号的高额收费、强行服务、权力寻租、变相指定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以规划局的规划院为例:企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到社会其他中介做的项目规划,在审核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返工和延时,花钱费时,企业往往想到要“托关系办事”才能解决。而用规划局下属的规划院出具的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快速无障碍。这里面的细节不必详究,但肯定因为规划院的“红顶”起了相当的作用,以高收费变相“拿”着企业。为此,我们把这类有着机关背景的中介列入规范重点,下发了《关于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清理各系统的中介组织,在社会上公布中介机构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资质要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标准文本,把“灰色地带”中涉嫌权力寻租的中介,改造成阳光中介。

六是变“审批梗阻”为难事特办。有的涉及民生公益方面的重大项目,相关的外部条件和配套政策是逐步到位的,但不应该成为制约项目前期启动的障碍。长春市在坚持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在进行反复论证后,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和“容缺受理”制度,把全市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年纳税额在亿元以上大企业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直通车”服务,全程代办、领办,动态管理,重点跟踪,确保项目快速审批。比如,对涉及民生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发“绿色通道通行证”,实行全程领办制。制定出台了《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审批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意见》、《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实施方案》等,在市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办事窗口开设重点项目审批“快速通道”,解决了项目“审批梗阻”,保证了项目快速落地。

七是变“程式化服务”为个性化服务。行政审批,往往限于窗口程式化服务,无法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长春市一切围绕便民利民的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主动为群众和企业服务。比如:推进年检制度改革,实行集中年检、联合年检和网上年检,把服务推送到企业最需要的地方;全市所有审批服务大厅,坚持午间不间断办公制度,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在各窗口部门普遍开通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对在需求的企业开展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等服务方式;坚持每月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及时向窗口单位反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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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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