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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2015年05月18日15: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自2013年12月31日揭牌运行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准则,狠抓服务质量,规范办事程序,在为民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运行情况介绍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自2013年12月31日揭牌运行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准则,狠抓服务质量,规范办事程序,在为民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基本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01号令《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有关规定,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省政府各部门、有关机构34家全部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进驻行政管理事项42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95项,公共服务事项131项。

按照进驻单位的性质、职责,行政服务大厅设立A、B、C、D、E 5个窗口服务区(即A区<企业注册登记>、B区<综合行政服务>、C区<经济建设投资>、D区<社会事务管理>、E区<并联审批>),共设置49个办事窗口。

一年来,行政服务大厅共受理行政管理事项、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等事项累计达40111件(其中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269件,已办结20799件;受理咨询询问件16842件,已办结16842件)。办结率为94%,平均日办理152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起,为农民工追讨发放各类欠薪212万余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以优质的服务理念服务于民,受到了办事单位、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对进驻大厅的所有426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将入驻行政服务大厅的49个服务窗口划分为五个区域,进行区划管理,同时注重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通过对服务窗口的科学设置和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精简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时限整体缩短三分之一,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二)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制度执行有效。先后制定了23项大厅管理运行制度办法,摸索形成并大力推行服务大厅、入驻单位及窗口首席代表“三级双向”联合管理机制。以对窗口单位严格的“四巡视、四考勤”和日检查、周小结、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的监督管理考核体系,确保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整合部门资源,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协调我省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设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专区,以减少服务对象的外循环向增加服务窗口的内循环转变,实施“一窗式一表制”便利服务,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效率,为企业提供科学高效的行政服务。

(四)提高宗旨意识,树立服务大厅良好形象。实行标准化服务,会同省标准化研究所,制定《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规范》等5个服务标准体系。督导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服务群众有关工作制度。建立跟踪服务联系和服务质量评价回访机制,切实形成全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的有效机制,窗口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全年累计帮助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02万元,受理行政管理事项40111件,平均日办理149件,办结率94%,服务大厅高效便捷的服务受到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广泛认可和赞同,维护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加大力度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优化部门行政审批权配置,从体制和流程上逐步理顺前台和后台的关系,工作重心向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转移,进一步优化审批项目的审批步骤、方法和运转流程。

(二)深化并联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实现由分散审批向集中审批转变,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健全。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省、市(州)、县(区)三级政府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业务系统试点工作,实现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及联网检查、绩效监察等,促进我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着力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和网上监察,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络系统、电子监察平台,通过建设实时可追溯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电子自动、实时采集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批准、办结、发证等环节的详细信息并进行分析,对异常信息进行监督处理,使监察机关即时、同步、全方位地监督行政审批流程,做到行政审批全程监管。

(五)推进服务评价体系的拓展延伸。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行政审批进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及后续监管工作。六是大力推进五个服务标准体系,不断加强审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维护服务型政府良好形象。

中心将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扬“热情高效、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和“勇于开拓、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努力为企业、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把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成为群众满意、企业信任、社会支持的服务型中心,打造成为展示政府形象、提供便民服务和推进阳光行政的新窗口,为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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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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