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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之窗我来评”——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

天津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载体 下好改革“先手棋” 打好创新“组合拳”

2015年05月18日14: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天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的要求,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一份清单管边界”,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282项;率先实施“一颗印章管审批”,16个区县全部成立了行政审批局;构建行政许可“一张网”,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企业设立实现“一天一证一章”,政府投资项目全程办理时间缩减到99个工作日,实现大幅度提速。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手棋”,制度创新“组合拳”,激发改革发展内生动力,着力打造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要求相适应的软环境,探索政府管理创新的新路径。

天津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载体

下好改革“先手棋” 打好创新“组合拳”

2004年,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建立了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运行10年多来,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优质高效行政审批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天津市把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载体,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构建“四个平台” 打造“四位一体”运行机制

为构建全方位、综合性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天津市在“中心”建设伊始,就创建了行政审批、要素配置、社会服务、效能监察四个平台,形成了“四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行政审批平台,所有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并提供限期审批、现场审批、立等可取、网上审批、联合审批、预约审批等服务。要素配置平台,实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三个市场整建制进驻,产权交易和土地交易市场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督,创建了“5+1”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社会服务平台,建立了“8890”家庭服务网络,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求助事项累计超过1680万件。在此基础上,今年开始,按照“一个号码管服务”的改革思路,整合全市政府服务热线,建立集政府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为民服务便利化。效能监察平台,通过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服务与行政效能监察平台,对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电子监察和绩效考核。同时,“中心”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汇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和实时记录,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每一次行政执法行为,都在系统上留痕、可追溯,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覆盖、全过程和实时监督。

精简审批事项 率先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

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天津市对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下放涉及的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做好工作衔接,加强了后续监管。同时,主动清理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先后开展了八轮减少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将市级事项由2005年的1133项减少到2014年的384项,在事项削减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2014年又进行了一轮减少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只保留了295项,今年又减少到282项。至此,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减少75.1%。

特别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处理,天津市坚持市场导向,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逐步取消调整。2004年共有27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过多次取消调整,到2013年底还有54项。2014年对现行实施的5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1项上升为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予以取消调整,率先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一步到位,彻底消除这个“灰色地带”,使这一类别在天津成为历史。通过取消这些事项,既克服了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越位”问题,又方便了企业,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公布权力清单 实施“一份清单管边界”

天津市市长黄兴国指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凡是清单之外的都要坚决放权、放开或取消,换取市场发展活力,激发社会创新动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同时,政府要把该管的事务切实管住管好。2014年4月,天津市政府公布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包括市和区县两级,区县按滨海新区、市区和农业区县三种类型分类。其中包括: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95项,市级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106项;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市区行政许可事项143项、郊区县行政许可事项208项。目录详细列出了事项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部门等内容,划定了政府行政许可边界,明确了政府“许可家底”,将行政许可权力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清单从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按照企业设立、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资质资格、其他等5种办理方式进行分类公布。企业和群众办事涉及的所有事项“一表清”,既体现了行政许可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也为简化优化办理规程、逐步实行网上办理打下坚实基础。清单公布后,各级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一律不能擅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今后,将依据法律法规调整变化和国务院下放事项的要求,每年修订一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公布以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量同比减少17%,实际审批办结时间提速12%。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实行审批职责与监管职责相分离,推进政府部门由注重审批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是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重要目的,天津在这方面作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一是,整合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责。37个市级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将分散在各职能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责全部整合到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处整建制进驻“中心”,落实首席代表授权,实行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二是,滨海新区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2014年5月,滨海新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将18个部门的216项审批职责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实行“一窗受理”、“车间式流水线”管理,“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备案,新设企业注册“四证一章”一天办结。三是,在各区县推广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经验做法。各区县积极推动、主动落实,各部门全力支持,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复制。同时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新超越,放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目前已有14个区县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平稳,效果明显。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同时,整合工商、食药、质监等市场监管职能,成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集中行使监管权,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和大数据手段,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信用风险等级管理;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街镇执法力量,设立街道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全程监督,努力走出一条全国领先的事中事后监管新路子。

围绕服务便利化 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机制

以服务便利化为目标,天津市实行了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多项创新。一是,实行网上审批办理。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服务网,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今年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可以实现网上申报、审核、审批。申请人只需在网上填写“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就能完成申报,并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审批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平台,确认申请人申报身份,实现信息共享,简化申报手续;办理结果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实现远程高效办理。二是,改革企业设立联合审批。2013年,天津市实施了企业设立“三天四证一章”制度,新设立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国税部门税务证、地税部门税务证和企业公章。2014年,结合区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区县行政审批局实现了“一天四证一章”。今年,又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使新设立企业在市和区县两级“中心”全面实现“一天一证一章”,继续保持全国最快。三是,简化企业准入审批。将港口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广告经营许可等2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再提交相关审批要件,降低了准入门槛。四是,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014年,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联合审批程序办理,除审批环节外,又增加了概算预算审查、办理竣工决算、增转固定资产及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环节,实现了从项目审批到资产完全交付的全程管理服务与监督。同时,将政府投资项目全程办理时间由125个工作日缩减到99个工作日,实现大幅度提速。五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针对中介机构影响审批效率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天津市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审批要件管理办法》,市审批办制定配套评价考核办法,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管理办法,规范合同文本,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形成了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做到了中介机构申报材料、收费项目、办理时限和出具报告“四统一”,73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166个要件与23类共491家中介机构的承诺信息在网上一一对应公示,实现中介服务效率整体提速30%以上。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审批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际,2014年,在总结实施《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2006年市政府103号令)8年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办法》总结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年工作中创新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深化改革新形势的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实施和监管作出明确规定。天津市还制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为加强依法行政,制定推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天津市将围绕实现投资与服务贸易和生活服务便利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审批,大力简政放权,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载体,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深化行政审批机制创新,规范审批行为,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监督,努力实现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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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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