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存根,男,汉族,1952年5月生,陕西周至人,研究生,农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正部长级)。
1970.06—1972.03 陕西省周至县永红林场工人
1972.03—1974.12 西北农学院林学系造林专业学习
1974.12—1979.09 陕西省林业研究所技术员
1979.09—1982.08 西北林学院森林保护系森林生态专业硕士研究生,获农学硕士学位
1982.08—1988.02 西北林学院教师(其间:1985.05—1987.10奥地利维也纳农业大学森林培育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农学博士学位)
1988.02—1989.01 西北林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1989.01—1991.12 西北林学院教务处处长
1991.12—1997.10 西北林学院副院长
1997.10—1999.10 西北林学院院长
1999.10—2000.07 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厅级)
2000.07—2003.01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2003.01—2006.02 陕西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办主任
2006.02—2007.04 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7.04—2012.01 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1—2012.03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3—2013.01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正部长级)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党的十七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三届、四届市委委员,重庆市第三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重庆市三届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十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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