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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津以制度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

2015年04月05日09:14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河津以制度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

  厘清主体和监督责任 明确申报和实施细则

  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向党委申报,由纪委监督,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办事请客怎么申报,请客哪些人不能请,宴请的标准是多少,都有明确的规定。近日,河津市通过厘清责任,明确实施细则,以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的整治工作。

  过去,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工作一直由纪委主抓,形成了“事前申报告诫、事中监督检查、事后上报备案、严格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但这样造成了纪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今后,河津市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一律向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申报,各级党组织负责做好相关的申报、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单位“一把手”申报由市委书记审批,其他科级干部报组织部长审批,科级以下人员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时,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对“一把手”办理婚丧事宜进行全程监督,其他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对办理婚丧事宜进行全程监督,主动履行监督责任,及时纠正违规操办行为。此外,市纪委和4个市直派驻机构管理室充分发挥再监督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核实组织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移交的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的案件。

  河津市还进一步细化了申报、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党员干部办理婚嫁事宜要在办事7日前申报,宴请人数严格控制在150人以内,参加人员主要为亲属,每桌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办理满月、过寿、订婚、生日、上梁、乔迁等喜庆事宜,参加人员严格限定在近亲属范围以内。办理丧葬事宜的,须在办理前1—2日内先口头报告,事后7日内报告办理情况,宴请严格控制在亲属、本家及办事人员范围,除办事当天宴请一次,其余时间只准备不超过30名办事人员的便饭。办理婚丧事宜不准使用公款公车,不准在街道、主要巷道和小区门口搭建彩门、充气门;不准在院外铺设地毯;婚嫁不准使用高档奢华车,车辆不得超过6辆,只能使用一班不超过20人的乐队。办理丧葬事宜摆放花圈、挽幛、花篮等吊唁物品总数不得超过15个,花圈直径不得超过1.5米,高度不得超过2.5米,只准使用一班不超过50人的锣鼓,不准搭台唱戏。(卫启国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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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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