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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大学生党员发展控量提质严把入口

2015年03月25日11: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6月,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向各高校发出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近2年来,广东全省每年新发展高校学生党员数量占新发展党员总数40%以上,大学生党员队伍已成为广东省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行制度建立示范院校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制定并出台《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对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控制发展数量,坚持发展标准,严格发展程序,推行“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一是严格入口把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二是严格落实计划,进一步控制大学生党员发展数量;三是严格发展程序,全面推行发展大学生党员“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即在推优、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关键环节引入无记名投票机制,加大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民主力度。为进一步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规范答辩制度,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转正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在大学生基层党支部的操作性很强,并且能多维度、全方位的考察学生,入党对象也认为能更多受到同学的监督,学生的参与度也很高。在这个过程中党员既接受知识,又接受考验。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在项目开展中组织创建了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等6个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示范点,通过监测示范点党员发展工作的各项程序,及时跟进和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总量控制质量提高

根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目标,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2013年党员发展计划,并结合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将29590名新党员发展指标分配各高校,同时要求组织关系在省委教育工委的各高校严格按照分配计划执行。截止2014年6月,全省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80万人,有学生党员22.3万人,占在校大学生的12.39%。

发展学生党员总数的减少,实则主要是在规范入党流程、延长入党学习时间。另一方面,学生团体作为社会中最具朝气、希望和活力的群体,为了不影响优秀学生入党积极性、骨干引领作用的发挥,保持党的先进性,控制发展学生党员的递减数量也十分重要。

建立健全各项机制

在各高校进一步严格大学生党员的发展程序。大学生基层党组织在每一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培养教育、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等程序,落实联系考察、谈心谈话、思想汇报、公开公示等制度。全面推行发展大学生党员“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完善了程序,增强了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了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大学生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制度、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帮教等培训制度,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入党前教育培训体系等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入党前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制度建立。

大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各高校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把党员服务群众的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和群众反映作为评议学生党员的重要依据。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试点高校结合高校实际,积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方法。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保障得到强化。各高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院系学生党务工作机构普遍得到加强,学生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得到增加,基本配备了一支符合学生党员数量比例的专职党建工作队伍。各高校按照标准配备了大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培训的专项经费,为学生党员活动提供必要场所。

(广东省基层党建云平台 谢欣欣 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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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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