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江汉区委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立足实践,积极探索,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等举措,有效破解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淡化、虚化、弱化等难题,有力保障了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增强导向性,不断健全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
1、健全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架构。制发《中共江汉区委关于强化区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实行基层党建责任目标管理,大力推进管党责任链条化,不断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网格党支部建设,做好民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网格+党支部”的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两长四员”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每年初,全区各级党组织逐级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架构,建立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2、构建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格局。在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的基础上,按照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依托开发园区、商务楼宇、主管单位等,积极推行片区统筹、楼宇统筹、行业统筹等党建模式,把区域内的各类组织最大限度地纳入党的工作范畴,并全面推行区域化党建项目认领机制和双向服务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各主体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充分整合辖区资源,以项目化的形式列出“党建共建服务菜单”,实现供需有效对接,进一步增强各主体共驻共建、互利共赢的协作意识,逐步形成以区委为领导、街道社区党组织为基础、区域内各主体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
3、完善切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一是健全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制度。以“责任状”的形式将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进行公示,让书记的“责任状”变成党员群众监督评议的“对账单”。二是健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制发《关于建立区属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意见》,明确其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年末集中组织各单位以“报告+视频”的方式现场述职,请参会人员对照测评表进行评分,及时向各单位反馈综合评议意见,促使其整改提高。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调研和例会制度。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推进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前拟定季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共同研究问题,探索工作举措。
(二)树立问题导向、着力增强系统性,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
1、完善党建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将工程“招投标”机制引入党建工作,以立项的方式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管理和推进,将基层党建的“软指标”变为“硬任务”。在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于年初拟定《江汉区基层党建“书记创新项目”参考选题》,列出若干备选项目。各党(工)委结合各自实际和比较优势,在参考选题中选择或自主确定1-2个课题作为“书记创新项目”,填写《江汉区基层党建“书记创新项目”申报表》,研究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选定的创新项目进行遴选和审批,并结合全区党建工作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再以制发文件的形式予以立项和公示。
2、完善党建工作科学考评机制。一是将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制发《区属党委(工委、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将各党委(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设置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确保考出实绩,干出实效。二是将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拟定《区属党(工)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考核评分表》,将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细化为得分要素,并对每一要素赋予一定分值,确保可以量化的党建工作指标可看、可比、可考。三是将上级考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考核工作中突出过程管理,通过研讨会等方式及时指导和帮助各单位破解党建难题,确保上级考核实打实。同时,广泛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参与评议,以多层面、多群体的综合评价确保党建工作考评的科学性。
3、完善党建考核结果的运用机制。一是完善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制度。在“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结束后,区委组织部根据区委书记点评、民主测评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相关情况,形成综合评议意见,及时向评议对象反馈。各党(工)委对其所属基层党组织再相应地进行考核、评议与通报。二是完善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制度。各党(工)委书记接到考评通报后要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双承诺”活动,即分别向本级党(工)委和区委作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承诺,认真抓好落实。下一年度述职时,首先汇报问题整改情况。三是完善考核成果与评先、绩效、用人挂钩制度。将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书记抓、抓书记”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三)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增强实效性,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1、强化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选配和管理机制,在选优配强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为所有社区均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在有条件的社区配备1名党务专干。制发《关于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采取“一定双评”办法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将由街道给予1个月报酬作为奖励,并从中择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街道公务员招录人选。制发《关于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论坛的通知》,分领域、分层次、常态化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现身说法,将市、区“十佳”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区管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其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选派了107名机关干部驻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引导其当好“六大员”、履行好“五个一”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
2、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出台《关于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由财政经费、街道协税分成经费、区直单位部门工作经费、区管党费、基层党组织自筹经费构成的党建经费筹集体系。区财政按照10万元/街道?年和1万元/社区?年的标准,为街道社区配套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每个网格党支部提供2000元的基本工作经费;以1200元/年的标准为义务党支部书记发放党务工作津贴;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稳步增长。街道从上年度协税护税政策兑现资金中按规定的比例设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其中协税护税政策兑现资金超过100万元的按不低于10%的比例设立,不到100万元的按不低于15%比例设立。健全非公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全额返还非公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并按照2万元/单位的标准从区管党费中拨付一定经费,用于街道和开发区聘请专职党建指导员的补贴。
3、强化基层党建阵地建设。近两年来,全区先后投入3亿多元用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并统一配备了部分标识标牌、办公设施和电教设备;发放了2万余份党员群众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编发了《江汉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发挥典型案例选编》和《江汉区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服务指南》,并将继续通过区级财政支持、街道多渠道筹措、党建工作经费“以奖代补”等有效方式,大力推进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到2015年底,全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000㎡以上的达到社区总数的70%以上。同时,按照“全面建设是基础,完善功能是关键,发挥作用是根本”的原则,围绕人民群众需求,科学设置服务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打造多元特色的品牌,全面打造联系服务群众的综合阵地。
二、主要成效
(一)强化了管党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种好“党建责任田”的意识和动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得到完善,有力提升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比如,制发了《关于在全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十项制度的意见》,积极探索情景式党课,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千名书记讲党课”、挖掘身边的典型、圆梦微心愿等活动,推动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先后通报表彰了27个“书记创新项目”,编纂了2期《江汉区优秀基层党建“书记创新项目”撷英》,相关工作受到了习近平、李源潮等领导同志的批示和认可;先后承接了全市“三方联动”、社区“第一书记”、网格党支部建设等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相关工作被人民网、中国组织人事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
(二)推进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了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开展了“生根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向群众发放“连心卡”15万余张,引导8977名“两长四员”活跃在全区964个楼栋党小组中,走访慰问居民群众3万余人次,帮助居民解决各类问题5000余个;开展了“圆梦微心愿、汇聚正能量”活动,现已为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2155个,并建立了相应的长效机制;组建“党团先锋”行动小组53个,成立特色志愿服务队300余个,注册志愿者4万多名,常年进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党团先锋”志愿服务工作受到了团中央的表彰;全区12条街道、107个社区均建立了“大工委”、“大党委”,570余名辖区单位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驻区单位落实帮扶资金800余万元,实施共建项目2000多个,形成了多元参与、共驻共建、协力服务居民群众的良好局面。
(三)服务了全区中心大局,有力推进了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的建设。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自觉地将履行党建责任与全区各项工作相结合,汇聚了推动江汉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全区紧紧围绕“上天入地、转移转型、绿化文化、宜居宜业”思路,抢抓机遇、狠抓项目、稳抓落实,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高基数上的平稳增长,今年1-8月份,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106.22亿元,同比增长7.84%,完成区级财政预算收入39.49亿元,增长9.6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92亿元,增长21.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6亿元,增长7.6%;完成招商引资总额157.84亿元,增长46.1%,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的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三、相关启示
(一)构建系统完善的责任体系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责任落实是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责任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基层党建工作在落实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和分工。这就需要构建系统完善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有力,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干、件件有着落,从根本上解决党建工作难落实、质量难保证、责任难认定等问题。一方面,要按照“分级负责,一抓到底”的原则,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大力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逐级分层签定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做到目标、任务和标准具体化,形成逐级负责、责任共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创新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关键。新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实践对传统的党建理论、工作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适时建立健全契合基层党建规律和现代管理理念的制度机制,通过责任分工、任务分解、量化考核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的管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党建工作的优势,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坚持下来,不断完善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着眼于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前瞻性、代表性和关键性的问题,深入实践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路径,并进行试点、提炼、总结和推广,逐步健全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
(三)尊重基层党组织首创精神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经济结构转型为党的工作造成了一些“空白点”,社会结构变化给党建工作增加了“责任田”,社会思潮和利益多元化为党员教育管理带来了新难题,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挑战。为此,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强党员队伍和服务党员全面发展上,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尊重基层党组织的首创精神,注意挖掘和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创新和持续改善,着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均衡发展,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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