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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县:“五步三公开”实现村级组织“阳光运行”

2014年12月19日16: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石泉县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积极探索农村治理新型模式,创新村级民主自治科学机制,坚持以增强党组织核心地位,提高党组织领导能力为立足点,逐步完善形成“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在全县193个村全面推行,有效破解了村级党组织作用难发挥、村“三委”关系难处理、民主治村难推进的问题,为农村快发展、民生大改善创造出强大的内动力。

【背景起因】

伴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村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不断发生变化,村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传统工作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一是党组织“核心”做用难发挥。一些村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威信不高,“定方向、定调子”作用发挥不到位,对群众的控制和动员能力下降,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被削弱,党在农村执政地位被弱化。同时,党员思想趋于多元,一些不在村班子任职的党员只顾自身经济发展,对村级集体事务参与积极性不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损害党的形象。

二是村级班子“合力”亟需加强。极少数村党组织不能很好地处理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有的越俎代庖,包办具体村级事务;有的村支部“就党建、抓党建”,对村务放任自流;有的村“两委”班子甚至存在“将相不和”,相互掣肘的现象。同时,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生事务,对自身定位不准,不能很好把握监督工作的度,甚至存在消极应付和畏难情绪,导致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显。

三是村级组织运行程序不规范。少数村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对村上的一些重大事项,习惯于“一言堂”或“少数人拍板”,工作做了不少,民意支持率却很低。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制度约束,一些村级组织没有搭建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平台,群众没有渠道参与村级事务决策;个别村干部忽视群众意见,挫伤群众参政议政积极性;极少数村在执行中村民决策走样,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主要做法】

针对过去村级议事决策带有普遍的随意性,党组织的领导权、党员的参与权和村民的监督权没有制度来规范保证,石泉县探索建立起村级“五步三公开”工作法,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必须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党员搜集民意。村上需要实施的重大事项、村民要求提议的重要事项,由党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汇总反馈到党支部。

第二步支部形成决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村上拟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形成立项意见。

第三步村民大会决定。村党支部将支部形成的决议意见交村委会,由村委会组织召开超过半数以上村民大会或超过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步村委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大会决定,在村党支部领导和村监委会的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步监委验收评议。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实施事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查,召开专题事项实施情况述职质询会和实施效果民主测评会,群众满意度达不到60%的为不合格,要限期整改,直到合格。

同步实行“三公开”:办理事项公开,把上级安排的项目、村民提议拟办的公益事项、需要群众申请才能受理的事项和支部形成的决议公开;决定结果公开,把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决定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把实施或办理事项经检查验收和群众评议的结果公开。

为确保“五步三公开”工作法的顺利实施,配套建立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建立村“三委”分类培训制度,重点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的议事决策能力、村委会主任的组织执行能力和村监委会的监督审查能力。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分别对决策、实施、监督负第一责任,违反程序和改变决定的,干部、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五步三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都应详细记录,建档保存。

【推行方法】

试点示范带动。在逐步推广的起步阶段,由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先抓试点,分别在城郊、川道、中高山不区域和各类别村树起样板,用成功实践形成运作模式。进入全面推行阶段,继续按地域类型、村级党组织类别布局示范点,坚持每年总结提升经验,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规范。

城乡结对互动。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在开展“一问三包五联”中,把推行“五步三公开”作为重点,县级、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抓的党建联系点率先推行新制度。

宣传舆论促动。开展“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典型经验和工作动态常态化新闻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编印单行读本和流程图,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县镇党务干部蹲点宣讲。

考核评比推动。“五步三公开”纳入农村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和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年度任务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新工作法作为考评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其他班子成员、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村级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村主要干部报酬相挂钩,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

经过持续探索实践,“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已在全县农村全面推广,成为全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内生型”的一种民主习惯和自治载体,已经形成村干部办事决策运用新办法、老百姓管理监督村务依靠新办法、各级领导检查村级工作关注新办法。

【主要成效】

(一)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由于新工作法明确了村“三委”各自职权,界定了履职范围责任,规定了运作程序,在规范“三委”关系的同时,更是在各个环节突出了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和党员的主体作用,在制度执行中保证和落实了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权、大事决策权、对干部的监管权,为支部统揽全村大局、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统一调动各方力量创造了条件。过去部分村存在的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张皮”现象,少数党支部管不了大事、管不好大局、管不住干部的问题,甚至有的村党支部集体经济插不上手、群众利益作不了主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纠正和扭转。特别是县城、集镇周边和工商业集中地带的一些村,近几年在大搞项目建设、集中征地拆迁、大办民生实事中表现出党支部有很强的领导力和号召力,“三委”团结共事,干部紧跟支部,为抓住大事、干成实事、攻下难事赢得了机遇和时间,聚集了力量和智慧。

(二)党组织和党员对民负责、为民服务的责任感更加强烈。“五步三公开”工作法的推行,给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展示作为带来了动力,也增加了压力。各村以此作为“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的推手,为民谋事、替民管事、给民干事,把堡垒作用和先锋作用落实到村内事项上,体现在推动发展、服务增收中。以池河镇大阳、中池镇民主村为代表的一批蚕桑、生猪产业强村,用新工作法破解农村增收难题,全县先后组建起各类产业合作社45个,流转土地2万多亩;位于工业园区、旅游开发区的村和城中村,依靠党支部主导和党员带头推进以资源招商、以土地招商,带动了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中高山区各村针对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的实际,用“五步三公开”来办一村一组最重大的事,来干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

(三)经济项目和民生实事办得更快更顺。“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村民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唤起了广大村民的公民意识和集体意识,起到了把群众团结和组织起来的目的,使村级事务变 “干部干、群众看”为“干部群众合力干”,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一制度推行以来,镇村干部普遍体会到实施项目顺利多了,村上公益事务好办多了,用群众的话说:我们自已参与商定的事,我们自己就肯出力用心。近几年,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各镇都有,进展一年比一年快, 80%的村新建成标准化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有电网改造、人饮工程、堰渠建设、生态林园等大批民生项目得到既快又好地实施。

(四)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有效改进。运用“五步三公开”工作法,使征地拆迁矛盾有效化解,十天高速等国家项目的援建,每年本县各重点项目的配合协作都做到有力有度。林权制度改革中各村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调解矛盾纠纷700余件,确保了改革的有序推进。在扩大民主监督、坚持村务公开中,纠正多起退耕还林、低保确定、建房补助等不合理、不够格的问题,理顺了群众情绪。党员联户帮困、流动党员“八个一”联系制度,畅通了村民诉求,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全县信息维稳工作成效明显,受到省市表彰。

【现实意义】

第一,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村民自治的方向。“五步三公开”工作法既实现了农村党组织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又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党支部领导作用和党员主体作用,明确了农村事务谁来领导、由谁决策、谁去执行、由谁监督的问题,理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权、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权、村委会的执行权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通过村党组织主导各个环节,使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通过程序设和权责界定,把村“三委”班子凝聚到为村民办实事上来,促进了班子和谐、干部团结;通过党员参与提议、审议、决策、监督,充分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通过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而构建了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内生动力源。

第二,倡导了扩大党内民主、改进群众工作的风向。“五步三公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生动运用,是基层党组织坚持群众路线、改进群众工作的具体形式,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就是汇聚民智、凝聚民心、激发民力的过程,是一张村党组织做群众工作“路线图”。党内充分发扬民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能使党组织的意图、新农村建设任务和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统一,既减少了盲目决策、浪费资源、急功近利等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又能化解各类矛盾调动各方积极性,可有效解决一些村好事不好办、大事很难办、难事没人办的问题。

第三,树立了规范班子工作、约束干部行为的导向。村级干部的群众性、地域性、义务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作责任感和私利自律性,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在选优用准村干部的前提下,最主要的就是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干部履职行为,这对建设团结和谐班子,培育公道正派干部至关重要。“五步三公开”明确了村“三委”各自职责和权限,规定了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的关系,确定了班子内部、干部之间和村民群众监督的内容与环节,只要按照制度规范动作,既可防止干部违纪犯错,又可培养干部公正清廉品德,这是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保障农民富裕幸福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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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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