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10: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云南弥渡县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抓好坝区殡葬改革工作,使有限的耕地资源得到了盘活和利用,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有效推进了乡风文明建设。
一、背景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文明新风、促社会和谐的系统工程,其工作落脚点是要改变几千年的封建丧葬陋习。弥渡县辖区有5个坝区镇,在田间地头共葬坟约13119 冢、占用耕地646.98亩,占用耕地总面积相当于一个中等自然村的耕地面积。近年来,弥渡县坝区镇每年的死亡人数在1200人左右,有近三分之一的逝者葬于农田之中,以每冢坟占地20平方米计算,每年将减少13亩左右的土地。一方面占用和浪费了大量耕地,对保护耕地十分不利;另一方面对坝区田园风光及人居环境破坏和影响较大,同时影响村庄规划的落实,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地、死人与活人共居的现象。2012年以来,弥渡县对殡葬改革进行了研究部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群众思想较为保守,易俗还需时日。由于中国人讲求入土为安,几千年来以土葬为主流,提倡火葬需要移风易俗,由于群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传统葬制的社会惯性,需长久坚持引导工作,以求逐步移风易俗。二是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工程进度缓慢。弥城镇东山公墓建设项目、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新街镇东山公墓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3666万元,现到位1190万元,缺口2476万元。三是县城规划区迁坟成本较高,工作难度较大。涉及县城规划区象山、锦屏山等坟墓搬迁迁入地点建设及回族公墓的选址征地工作较难,资金投入大,相关部门协调难度大,加之又是祖籍墓地,群众思想观念难以转变,工作难度较大。
二、做法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弥渡县规范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和《弥渡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的弥渡县规范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在坝区5个镇设立殡葬管理执法机构,人员从镇民政、土地、司法、林业等相关单位抽调组成,负责辖区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在弥城镇和新街镇成立公墓管理机构,由镇政府聘用专人负责公墓管理工作;村委会设兼职殡葬管理联络员,村民小组设兼职殡葬管理信息员,专项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具体工作中,采取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五级责任制,在全县构筑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殡改工作组织网络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转变千百年来的丧葬陋俗,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必须立足于思想教育,大力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弥渡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规范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注重发挥村(居)务公开栏作用,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任务要求、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等向社会公开。同时,紧紧依靠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各类社会力量进行宣传动员。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理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以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进村入户,面对面进行宣传。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占用耕地、林地修建活人墓、豪华墓对个人和社会产生的危害;宣传树葬、海葬等生态节地型葬法。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并积极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按规定做好整治,用实际行动说服教育群众,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使殡葬管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凝聚人心,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村(社区)党组织扎根于人民群众,对每家每户的情况都比较了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创新的强大动力,全力以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通过召开了村组干部和党员会议、村民大会,宣传迁坟的好政策和诸多好处。成立了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的迁坟领导组,村党总支一班人深入群众,分头到群众家中做工作,工作阻力很大,做群众工作1次不行2次,2次不行3次,这班人去了做不通,换一班人又去,讲尽了千言万语,磨破了嘴皮,挨家挨户做工作。时逢大春生产,老百姓忙于农活,村党总支一帮人充分抓住群众一切空间时间召开群众大会,白天不行,就晚上召开,千方百计做通群众工作,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实现了百分之百的迁坟。
(四)党员干部带头,争做殡葬改革“先行者”。俗话说“组看组,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动殡葬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老百姓自然会跟着学,反之,如果干部“带头”违反规定,也就没有理由和资格要求群众了。殡葬改革要想得到深化、取得成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要破除几百年来葬于田间地头这个老传统老规矩,大家又心有余悸,顾虑重重,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一直认为老祖宗的坟动不得,动了之后会影响下一代的家事运程,影响子孙发达,甚至会带来灾难。党组织把殡葬改革当做锤炼党员干部作风的“练兵场”,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大舞台”,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作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党员干部主动带头把自家祖坟迁走,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同时,积极走村访户,上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做到以政策激励人、以感情感动人、以典型引导人、以浓厚氛围感染人、以快速推进之势催促人,使殡葬改革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五)群众利益为先,殡葬改革深入人心。弥渡县真正将殡葬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上。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坚决按群众意愿完善方案。2012年10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弥渡县坝区坟墓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2012年11月启动了坝区坟墓搬迁工作。要求各级干部必须把工作做到一家一户,严禁强行“平坟”,并对3种类型的坟墓搬迁给予一定补助,迁坟补助标准:土堆坟1000元/冢,砖砌坟1500元/冢,石砌坟2400元/冢的标准补助给迁坟户,合冢坟算1.70冢。坟墓搬迁后腾出的土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县财政挤出有限财力800万元建公墓,截止2013年10月,共完成投资395万元,完成了公墓选址征地及进墓区道路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实施项目可研评审前期工作,公墓园区规划有颐清园、颐福园、颐寿园、颐景园及公墓管理所,东山公墓可解决未来70年,近2万个逝者的安葬需求。公墓规划建设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群众需要,合理安排片区(如预留“非正常死亡”等特殊群体片区),科学体现“塔葬”、“树葬”、“花(草)葬”、“水葬”、“碑葬”等多种丧葬方式,真正达到“绿色公墓”的本质要求,除限制用地及墓碑规格外,林地公墓规划采用“见缝插花”式,最大限度节约用地、保护林木和植被。公墓的数量和设置尽可能满足和方便群众。火化及火葬的推进充分考虑群众的思想接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
(六)整合项目资金,抓实殡仪设施建设。殡葬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妥善解决好丧葬问题。积极整合民政、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环保等相关项目和资金,增加殡葬改革的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乡镇为建设主体,采取政府出一点、部门整合一点、地方筹集一点、受益群众投入一点等多元化投资方式,以点带面,分期分批实施建设。建设地点在弥城镇双海村委会新村大地山,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0亩,计划总投资965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465万元,申请上级补助500万元,截止2013年10月,县级配套到位资金100万元,省级配套福利彩票公益金到位180万元。殡仪馆建设包括火化告别厅、骨灰寄存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餐厅宿舍、焚烧塔等。项目设计最高殡殓服务能力达到每年2270具。
三、成效
(一)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村(社区)党组织决定抓住这次殡葬改革的机遇,破除千年陋习。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检阅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主战场”。通过召开了村组干部和党员会议、群众大会,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分头到群众家中做工作,由于冲锋在前、吃苦在前、群众工作做在前,最终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打通了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比如新街镇大马房村,大马房村位于弥渡坝子中上部,全村176户,648人,设立一个支部,现有党员19人,自古以来,死了的人都埋葬在村前村后、田间地头,形形色色的坟墓把整个村庄围住,一眼望去,只见坟地不见村子,死人跟活人争地,活人与死人共居,村民夜里不敢归家,早晨上学的孩子需要护送,特别是刚埋下的死人臭气薰天,使人难以呼吸,这一切成为了一道奇异的景观。由于村党总支、党支部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终于啃掉了这个硬骨头,破除了千年的陋习。大马房村实现百分之百迁坟,共迁出坟墓672冢,腾出了近20亩土地。通过一事一议,结合大马房村规划,村民会议决定,安排19户(户均0.30亩)的宅基地,同时将靠路边的土地安置了8间铺面作为村集体“红色股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在迁出坟墓的村前的9.3亩土地上,建起了党员活动室、村组办公场所、灯光球场、文化广场,昔日村头闹鬼地,如今成了村民休闲娱乐好去处。
(二)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降低丧葬费用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应强烈的问题。该县紧紧围绕这一热点难点问题,以“解民忧、办实事”活动为载体,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一是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切实突出群众主体,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将迁坟和火化补助落到实处。县民政局对具有该县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死亡后实行火化每具补助1000元。对3种类型的坟墓搬迁给予一定补助,截止2014年4月共搬迁坟墓4087冢,兑付迁坟补助款510万元。三是盘活了土地资源。弥渡县的坝区坟墓搬迁工作,整理出土地169.15亩,盘活并增加了有限的耕地数量,抑制了不合理的耕地使用方式,将各类被当做坟墓占用的不可再利用土地变成可再开发利用的资源,实现了“闲地生金”。该县把落实好殡葬惠民政策作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强化为民、惠民、利民、便民的服务意识,更加关心群众、关注民生,真正把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四、探讨
弥渡县推进殡葬改革的做法,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收到了初步的效果,这一做法的成功,给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了不少启示。
一是只有群众需要,党组织发挥作用才更有意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根本在于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发现人民的新的需求,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党组织要发挥作用,也必须顺应大多数群众的现实需求和主观愿望,让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过程从牵着人民群众走到人民群众主动表达诉求和愿望。从而在党组织充分发现群众需求的同时与群众的主动诉求形成良性互动,党组织的作用才能更好发挥,党组织的存在也才更有意义。弥渡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也正是如此,党组织了解到了群众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摸清了部分群众的想法与现实需求的矛盾,正是抓住和解决了群众的这一矛盾,党组织的作用和“被需要”才得以凸显。
二是只有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做好群众工作。“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坎上,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弥渡县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一次生动实践,实实在在地深入群众,真真切切地融入群众,理解他们,知晓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只要有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只要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再大的困难也能战胜,再难的工作也能做好。
三是只有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主动发挥作用,是职业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把该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合理调配、扎实推进,最终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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