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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一个案件,在出具说理性处分决定书的同时下发纪检建议书,河南纪委探索“一案双书”机制

办好一个案子 教育一批干部(深度关注)

记者 龚金星 王汉超

2014年12月16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图为工作人员展示“一案双书”。
  资料图片

今年以来,河南省纪委宣布几件大案处分决定的场景令人印象深刻。

河南省扶贫办原党组书记胡玉成案、郑州市人大原副主任刘焕成案、河南省水利厅原副厅长王建武案等,影响面大、关注度高、典型性强。宣布现场成了警示教育专场,听众不再限于党委班子的小圈子,而是扩大到了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如刘焕成案,郑州各县区主要领导200多人在台下,气氛肃然,鸦雀无声。

肃静之后,更多是反思。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付静在水利厅会场发问:“他是你们身边同事,为何他从连土特产都不收,发展到大搞权钱交易?”现任省扶贫办主任张成智在扶贫办会场发言中坦陈:“我时任副书记,总认为他是党组书记,怕把关系搞僵,不利于工作,该坚决制止的没有制止,致使一些制度形同虚设……”

2013年下半年起,河南省纪委探索办案“一案双书”机制,在一个案件中,不仅要给出说理性处分决定书,还要针对性给发案单位下发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双书”的背后,是一整套从惩处教育到排查预防的系统工程。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说:“每查处一名干部,代价沉重。应该通过案件处理惩教、预防,发挥‘一案双书’的教育治本作用。”

下达“双书”——

打造惩教预防的重要一环

过去,纪委同志总觉得办案流程有点“虎头蛇尾”。一件案子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很大,查办起来也是费时费力,事无巨细。等到下发处理决定时却草草完成,要么小范围宣布,多数人并不知情;要么发案单位讳莫如深,外面传言纷扰,似是而非。

纪委同志上门到发案单位去宣布决定明显能感觉到对方的微妙心态。对方一般不会专门召集会议,往往需要“凑会”“蹭会”来宣读,搭便车,临时增设议程。有时还会听到一些劝阻:“别来了,又不是什么好事,寄过来传达一下算了……”纪委常需要向对方单位解释:“很快,我们就占用几分钟……”悄悄来到,匆匆一读,一送了之。

“确实感觉到办一个案子,不能充分发挥办一个案子的效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韩兆印说,“缺乏严肃性,没有权威感,如何体现震慑惩戒的效果?”

一些地方和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问题,原因是什么?根源在哪里?河南省纪委2013年剖析连续3年处理的处级干部案例,得出结论:一个单位发生窝案,甚至“前赴后继”发生腐败案件,既有起决定作用的个体责任,也有监督不到位的组织责任。由此而生,“一案双书”正是对“一案双责”开出的良药。

按照“一案双书”工作流程,处分决定书不能再“一送了之”,案件处分决定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必须在专题会议上向发案单位当众宣读,既警示个人,也警示单位。处分决定不能冷冰冰、干巴巴,应该以案说纪、说法,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发案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让单位“一把手”和各位同志谈体会,最后根据建议书抓整改落实。

以前,下处分决定意味着办案结束,如今,在“惩处、教育、建议、整改”新的流程中,宣读决定恰恰是惩教整改阶段的开端。

处分决定书——

让受处分人在组织面前心生自责

曾经,一个有着20多年党龄的领导干部捧着给他下达的处分决定书,看了两个多小时,迟迟签不下去字。处分上简要写着:某某,因犯什么错误,做出何种处分决定。他自言自语:“干了一辈子,我到头来就是这样一张纸?”

尹晋华曾对此提出要求,纪律处分应该具备说理性。“说理部分应该是最感人、最严肃的部分,有最人性化的东西,有触及灵魂的感悟。听后理应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人生起伏的教训。点到痛处、触及灵魂,让受处分人在组织面前心生自责。”

如今,说理性纪律处分决定书在河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实施。翻开关于开除韩某某党籍处分决定,在违纪事实之后,处理决定之前,可以读到这样一段话:韩某某出生在有着优良传统的干部家庭。其父亲负责河南、陕西两省金矿开采时,曾把家中黄金首饰全部卖掉,宣布“如家中发现一粒黄金,便是贪污”……从父亲的事迹开始,处分决定讲述了他的奋斗,也直陈了他的蜕变沦落。

韩某某读完这份处理决定的时候声泪俱下:“虽然我被开除了党籍,但我内心还热爱着这个党!”

打开另一份处分决定,邓某某从普通工人成长为正厅级国企领导的奋斗过程历历在目。然而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读下去,真切看到他如何化责为权、化权为利,权钱交易、化公为私的腐败轨迹。

身边的人和事最真切,最有说服力。这些说理性处分决定书除了传达给个人,还要求专场宣读给发案单位,宣读人为纪委领导,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全部参会,现场讨论反思,限期开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

在刘焕成案警示教育会上,郑州市市长马懿当场宣布:全市各级党委书记同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逐个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分别同分管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这,也是“一案双书”规定的硬性要求。

纪律检查建议书——

亡羊补牢,排查排除廉政风险

在会上同时宣读的,还有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这不是一份简单文件,它意味着纪委工作思维要从单纯办案,转变为办案与专项研究并重。每个案子都是腐败的活案例,是关于制度疏漏的严肃课题,并不是对违纪干部作出处理就结束了,必须全面掌握案情材料,深入剖析违纪原因,让前车之覆成为后事之师。

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在哪?有哪些廉政风险等待排查排除?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为何完善的制度仍未堵住缺口?

一位办案同志讲,这项工作并不简单。像水利工程,你是在和专业的人士讲专业。只有功夫下到位,才能把“药用在患处”,不然就会流于空泛。

接下来,纪委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省水利厅共用10天时间,结合业务,排查出16个“易失阵地”、64个“易腐岗位”,逐一提出防守措施。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申季维为此画出7张权力流程图,图上展示了4类7项权力项目、3类57个岗位风险点、对应42条防控措施。

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米剑峰介绍:“目前,我们在重大、典型、有教育意义的案件上都采取了‘一案双书’、惩教加整改的形式。尽管办案人力相对有限,工作内容迅速扩充,但办案效果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强化。”

亡羊补牢,善莫大焉。2014年以来,河南省纪委已宣布处分决定10余次,在发案单位解读党纪政纪条规20余次,惩教效果日益显现。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16日 18 版)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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