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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陵县轮岗纪检干部并前移排序位置

此举在陕西尚属首家

2014年12月09日08:54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高陵轮岗纪检干部并前移排序位置

“以前开会,咱说话分量不足,经常是风刮了、雷响了,但是雨却下不来。”长期以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杨斌在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排名最后一位,如今轮岗到县财政局后,每次参加会议,看到自己的桌牌摆在第2位,杨斌越发认识到这个位置的重要性。他说:“现在监督的底气更足了,胆子也更大了。”11月中旬,西安市高陵县对21个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进行了轮岗交流。

本次调整,由高陵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按照“不提职、不转岗、不增配”的原则,打破系统、部门等界限统一进行轮岗。新调整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列在本单位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没有专职副书记的,列党政主要领导之后。以后调整或平级转任其他领导职务的,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进行排序,这在我省107个县(区)中尚属首家。

“本次调整是县委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措施。最大变化是,以前部门查办的案件几乎为‘零’,现在轮岗仅半个月,就已经有部门开始查办案件了。”高陵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雷告诉记者。

在这次轮岗中,还有一个关键词——“专司其职”。新调整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聚焦反腐主业,不得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高陵县委书记杨晓东说:“这次纪检干部轮岗和明确排序,就是要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上破题,只有让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有位’了,才能保证工作上‘有为’,进而在监督执纪上‘有威’,我们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地生根。”(记者 王罡 邓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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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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