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7月底,本村村民李某和张某因建房时对宅基地边界意见不一致产生争执。张某建房打地基时,李某拨打110报警,派出所及村内调处未果,张某停工。之后张某将地基移至庭院另一侧,重新盖房,在原地基建围墙时,李某认为侵占其宅基地,再次报警。该事件在村内引起较大的影响,驻村“第一书记”介入调解,组织镇土地所、派出所及管区人员一并查阅地籍历史资料,深入农户家中宣讲宅基地管理和纠纷调解政策,先后经过四次解释说服工作,9月初两家最终达成一致,成功化解了纠纷。
【经验做法】
(一)掌握政策规定,按章办事。在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后,首先详细查阅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掌握了宅基地管理权限和纠纷调解处理程序,明确了责任主体,做到心中有政策底线。
(二)征求村民意见,了解村民诉求。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分别深入农户家中谈心,详细了解事情原委,解释政策规定要求和办理程序,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村民心中的激愤情绪,了解村民各自在处理此问题上的心理底线。
(三)动员各方力量协同参与,保证调处效果。考虑村民已向派出所报警,地籍历史档案在土地所存放等因素,通过管区工作人员将二所人员一并请来,会同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纠纷调解处理的意见,确保政策运用得当,过程公平公正,结果不留尾巴。并通过分别和集体做村民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一致,化解了矛盾。
(四)积累调解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在调处此类特殊事情时,注重资料收集、整理、留存。派出所出警按照规定录像,调阅土地所地籍原始资料作为纠纷调处的主要依据,调解协议形成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签字盖章按手印各自存档,确保有据可查。
【工作启示】
通过该宅基地纠纷事件的调解处理,感悟到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对维护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村群众处在社会最基层,生产生活区域限制客观造成他们对外联系较少,信息渠道偏窄,办事交往难度相对较大。因此,党员和机关干部做基层群众工作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耕地、宅基地这些事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关系重大,群众看得很重,更要认真细致帮助研究处理。
(二)做基层群众工作要敢于担当。大量纠纷不及时化解,会增加不安定因素,还可能激化演变为恶性案件。因此群众中有纠纷,应当不拖不躲尽快到场,善于调解,善于处置,调处矛盾纠纷越多,群众信任就越多。通过此次纠纷调处,不但化解了当事双方矛盾,观望的群众也受到了教育,村风进一步好转,村两委凝聚力和威望进一步提升。
(三)做基层群众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一是要到深入到群众中间去,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难、所盼,从帮助解决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具体困难入手,把群众工作做到农民家里去,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在此基础上,再更多地关注群众发展经济、公平公开参与村务管理等诉求。二是要避免简单生硬、压制式、家长制的管理,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政策讲透,把利害摆明,把路子理清,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三是要做到有理有节。做到师出有名,出于公心,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不能压制但也不能没有底线一味迁就,对个别难以说服的予以冷处理,极个别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的予以孤立或按法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