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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创新”提升司法系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向生元

2014年10月15日09: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具有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双重职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近年来,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整体上水平,哈尔滨市司法局党委立足于思路、载体和机制创新,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将各方面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省、市发展大局服务。

创新思路,努力构建党建工程新格局。一是“一提”,即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省委、市委的决策和司法行政的中心工作指向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踪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创建全天候的服务型党组织。二是“三优”,即优化基层党建工作环境,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党员作用发挥途径,提高服务能力。通过“三优”,把每一个党组织打造成推动发展的主体力量,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发展的实践中亮身份、做表率、挑担子、做贡献。三是“三促进”,即促进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中的党员队伍纪律作风更加严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更加牢固,健康机关文化更加发扬,党群干群联系更加紧密;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的党员队伍执业理念更加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的思想意识更加突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成效进一步扩大;促进监狱、强戒所人民警察中的党员队伍执法思想更加端正、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狱所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创新载体,积极探索党建工程的有效途径。一是让党旗飘扬在经济发展的最前沿。以党员为骨干,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大项目服务团”和“招商引资服务团”,积极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联合市委组织部,积极组织全市党员律师开展“远教携手律师,走进网络课堂”系列普法惠民活动,为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做贡献。二是让基层党组织战斗在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线。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千名干部下基层,化解矛盾保稳定”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谋划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综治组织为依托的新型社会管理架构,推进“机构建设一体化、力量整合一体化、工作机制一体化”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三是让党徽在走进社区服务群众中闪光。建立包括各级党委领导联系点、系统志愿分队共建点及各基层党支部专业服务小队在内的“三级社区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交通协管”“关爱空巢老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教志愿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受理各类法律咨询。四是让党员成为维护监管改造场所安全稳定的中流砥柱。全市各监狱、强戒所广泛开展“保安全、保稳定”“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名党员就是一道安全岗哨”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以守土有责的使命意识,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甘于奉献,确保监管改造场所安全稳定。

创新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程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党员教育机制。要在巩固原有“一个学堂、两个平台、三个课堂”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新要求,针对系统机关公务员以及监狱、强戒所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人员分散、集中学习难的问题,开通党建工作微博、博客、QQ群和微信群,积极探索网络教育新手段。二是建立健全党员队伍优化机制。建立党委、党支部、组织员的发展党员工作三级责任制,改变以往在律师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盲目追求党组织覆盖率与党员数量的误区,确保新党员质量。三是建立健全党员典型选树机制。通过建立系统典型库,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四是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坚持将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放在首位,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干部管理、后备干部培养等多项制度,探索干部管理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机制,真正让想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有效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作者系哈尔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黑龙江《党的生活》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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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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