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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侯方威

2014年08月19日13: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本课提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原则,我们一定要学习好、执行好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前提。可以这么说,发展党员相当于搞好党建工作的“第一粒扣子”。这粒“扣子”如果扣错,党的肌体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会受到影响,纠正起来必定耗时费力,事倍功半。近日新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穿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总结了近年来党建工作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在第一线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这一文件,并认真严肃地加以贯彻落实,为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党员队伍贡献力量。

党员质量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据中组部“七一”前发布的党内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底,全国党员总数为8668.6万名,基层组织有430.4万个,每年新党员人数还以150万到200万的数量快速增加着。这种情况表明了党的威信和吸引力,当然足以令我们骄傲和自豪,增强我们的荣誉感和自信心。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决定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不仅是党员数量,更重要的是党员的质量。列宁曾说:“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今天,这句话对我们来说仍有十分重要的警醒作用。

按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既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先进分子,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今天的绝大多数党员,当然都符合这种先进性要求。我们的革命、改革、建设事业不断取得巨大胜利的事实,中华民族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实现伟大复兴目标的前景,就是这个结论的最好证明。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目前在党员队伍中确有一些愧对先进分子称号的人。邓小平早在建国初期就讲过,现实中存在着“比普通人还要落后的共产党员”。50多年过去了,这种连普通群众也不如的党员人数,在总量上比起那个时候来,应该承认是明显地增加了。仅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纪检部门就查处顶风违纪案件5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超过4万多人,媒体上几乎天天都有各级官员因贪污受贿接受调查或“落马”的报道。在农村,群众讽刺一些党员不起作用,有一种说法是:“什么党员不党员,就差党费5毛钱”。可见我们某些党员在群众心目中形象之差、威信之低。邓小平说,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员内。如果党内这样不合格的、不起模范作用的党员多了,我们党还能有战斗力、凝聚力吗?还能长期成为执政党吗?

提出这样的问题绝非杞人忧天。苏联解体、苏联共产党垮台,是最好的反面教材。当时苏共号称世界第二大党,但实际上党的组织长期软弱涣散,党员根本不能发挥先锋作用。人们经常谈到这样的历史事实,苏共拥有2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拥有200万党员时打败了希特勒,而到拥有4000万党员时却失去了政权。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许多人入党的时候,名义上说是为了共产主义奋斗,实际上是谋求社会地位,捞取个人好处,所以看起来队伍很庞大,实际上是“泥足巨人”。因此,当苏联在紧急关头遇到大风浪的时候,那里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却躲得远远的,没有人站出来保卫国家、保卫党,眼睁睁地看着有74年历史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从世界上消失了。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党员质量决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际上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兴衰存亡。因此,我们必须把党员质量问题高度重视起来。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从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大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能够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党员队伍的结构不断得到改善,整体素质也有一定提高。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少数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个别单位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全年乃至几年不发展一名党员。个别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心存疑虑,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不主动,也不愿意去发展党员,即使迫于完成任务,也故意发展那些思想能力都很平庸、不会对自己的领导权威造成威胁的人入党。二是有的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认为,入党是个人的自愿行为,对群众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注意引导、教育和培养。有的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不按规定进行,不能做到跟踪培养和及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及其他入党材料。有的只在上级检查时临时突击填表,且内容填写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报送不及时,虚填代写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多人材料一人包办的情况。三是个别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认真,粗枝大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极个别单位甚至让发展对象个人搞外调材料。四是在讨论发展对象入党时不严肃。有的应召开的会议不召开,与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照样开,导致召开会议走形式,讨论表决走过场。这样做的结果,表面上扩大了发展党员的数量,却严重降低了党员队伍的质量。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是一个有机整体,基本要点在于:控制总量是重点,优化结构是关键,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目的。我们要在领会文件总体精神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住以下几点。

第一,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的首位。《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为此,必须按照这种标准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基层党组织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他们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党史、党的光荣传统、党的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坚决落实《细则》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规定,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程序。修订后的《细则》保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主要有: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规定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规定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三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和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和预审的规定。遵照这些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党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既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遵守纪律等表现好的一面,更要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利于帮助他们及时改进和提高。

第三,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全国流动人口达到2.5亿左右,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作出规定十分必要。《细则》主要从4个方面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环节,明确了流动人员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环节,规定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三是在预备党员教育管理环节,对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因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对其原所在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

第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既要组织入党,更要思想入党

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并非完事大吉,接下来还要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毛泽东70多年前就指出:“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所以,思想入党对于保证党员质量和党的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第一,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是共产党人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是我们精神中的“钙”。今天,我们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发布的《2014-2018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对“新党员培训”明确规定:“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

第二,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拜人民群众为师。毛泽东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一个人入了党,有了党员称号,并不表明自己就比群众高明了,而是意味着在与群众的关系上,对自己应有更高的要求。只有走到群众之中,听取群众意见,总结群众经验,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才能不断地汲取思想和智慧的营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在实践斗争中经受锻炼。思想入党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在实践中经受锻炼,接受考验,锤炼党性,增长才干,历来是我们党保证党员思想入党和培养造就干部的重要方法。无论什么时候,党员都不能坐而论道,陷于空谈,而应该抱定经风雨、见世面的决心,到条件艰苦和困难多的地方去,到矛盾尖锐、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到党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去。这样才能使自己加深对国情的认识和了解,增进同群众的感情,磨炼意志和品质,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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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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