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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席上的坚守——记全国模范检察官陈永明

董小芳 屠春技

2014年07月23日10: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他个子不高,但嗓门很大,爽朗的笑声穿透整个走廊;他年龄不大,可专业过硬,工作11年主办各类刑事案件240余件;他曾与被称为“许三多”的贪官许迈永面对面交锋;他曾是震惊全国的“地沟油”案件公诉人。

他叫陈永明,今年37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官。2012年,他被浙江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百佳办案能手称号;今年4月,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的荣誉称号。

他说:“我只是在三尺公诉席上坚守着检察人的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谁最了解事实,谁就最有发言权”

受贿1.4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站在被告席上,与他交锋的是公诉人陈永明。

“我是职责所在,并非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而且很多收受的钱财,也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许迈永“理直气壮”地说。

“第一,谋利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的工作职责范围并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第二,收受贿赂的时间为何都发生在你为行为人谋利期间?所谓‘人情往来’,为何只有别人送而不见你还……”陈永明不疾不徐、有理有据的回击。长达6个小时的庭辩中,陈永明戳穿了许迈永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把戏。末了,许迈永哑口无言。

熟悉陈永明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一身硬气”正是他。

他的硬,在敢于接下棘手的大案要案,脾气硬;他的硬,在夜以继日地专研分析,劲头硬;他的硬,更在孜孜不倦地学习,专业硬。

这起刷新国内官员腐败纪录的大案,涉案总金额大,取证难、疑难问题多。整整15个月,陈永明四处奔波,不眠不休。而当时,他的老婆正怀着身孕,他却无暇顾及。

开庭前,考虑到许迈永不会乖乖束手就擒,他和专案组的成员一起,准备了详尽的答辩策略,仅审查报告就写了几十万字。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陈永明一贯如此。他经常说:“谁最了解事实,谁就最有发言权。”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如此评价陈永明过硬的业务:就像公诉队伍中的“老中医”。

一个细节敲定“地沟油”铁证

2011年7月,一个震惊全国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暴露于大众视野。宁波市检察院依法分别对三个制售“地沟油”的团伙共计20人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多名犯罪嫌疑人开始“反水”,辩称只是将“地沟油”销售给他人用作饲料用油等,否认作为食用油进行销售。

这样的辩解如果一旦成立,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如何寻找证据,认定“地沟油”被当做食用油销售,成了办案的关键。

陈永明没有退缩。在一次提审时,一名作为居间介绍者的犯罪嫌疑人提到:袁一等人通过她向柳立国买油时,要求酸价要低,不能有辣味,颜色不能太深。

“酸价。”心思缜密的陈永明立刻意识到,这或许正是破案的关键所在。

于是,他和专案组同事立刻向相关部门请教,确认酸价是作为油脂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只有食用油才有此要求。有了这个突破口,犯罪嫌疑人将“地沟油”流向食用油市场的罪行才铁证如山。

正是这份缜密,让他顺利破解难题。陈永明的细致、缜密,还体现在公诉活动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同事孙环宇印象深刻的是,2008年两人参与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的公诉,起诉书写了50多页。开庭前,陈永明竟然领着大家将50多页的起诉书仔仔细细读了10多遍,一个标点符号的差错都不允许。

用陈永明的话说:“若法庭是战场,公诉活动的每个环节都是阵地,一定要寸土必争,不允许有半点差错。”

一定要抓到那个杀人的“胖子”

有两起案件,相信不少人都印象深刻。

一起是2012年2月,一辆小轿车冲入江北区庄桥街道黄梅堰的一条小河里。除丈夫得救外,妻子和两岁的女儿都不幸身亡。让人扼腕叹息的不幸最后竟“逆转”为故意杀人,让人唏嘘不已。这起案件的公诉人就是陈永明。

“从现场照片看,他妻子和女儿死的时候,是紧紧抱在一起的。”讲到这里,铁血男儿陈永明哽咽不已。面对如此狠心又拒不承认的丈夫,他下决心一定要找到铁证。寻找沿路一家公司调取监控视频、走访亲友询问……当陈永明将犯罪嫌疑人多次踩点、蓄意谋杀的视频和亲友对其丧妻丧女后表现异常的证词摆在眼前时,他才不得不承认。

另一起案件是2004年慈溪发生的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同样让陈永明悲痛。

“我去现场查看时,真的是触目惊心。两层小楼居然装了10余道防盗门和防盗窗,俨然成了一个牢笼。死者的儿子放弃了读书,不敢回家。一个家庭就这么毁了。”陈永明哽咽着说,一家人悲伤的眼神深深触动了他,他暗自发誓,一定要抓到那个杀人的“胖子”。

嫉恶如仇的陈永明开始没日没夜地查找漏犯线索。几个通宵达旦后,他在犯罪嫌疑人邹红一个老乡的案子里,发现了同样描述为“胖子”的嫌疑人。于是立刻启动追诉程序,并积极取证,最终将拒不认罪的邹海洪缉拿定罪。

时至今日,那个像牢笼一样的两层楼房依旧深深烙在陈永明的心上。他说:办案事关重大,每一个都是大案。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是一名检察官对人民应有的交代。

从根本上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

嫉恶如仇的陈永明,也有被当事人骂“不近人情”的时候。原因很简单,就觉得他站在了嫌疑人的一方。

象山县曾发生一起酒后杀人的命案,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觉得案情一目了然。只有陈永明产生了怀疑:嫌疑人和被害人之前就认识,也没有矛盾,有什么理由要突然将其杀害呢?他建议就嫌疑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称与嫌疑人接触多次,能清楚表达;法医也鉴定其当时是醉酒状态。但是陈永明依旧不死心。“我与他聊天时,发现他思维有些跳跃,逻辑也不太对劲。”

在陈永明的坚持下,相关部门对嫌疑人进行了行为能力鉴定,结果显示:其为复杂性醉酒,为限定行为责任能力人。据此,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采取了从轻判决。

去年,鄞州一个小区内因停车纠纷,一位居民拿雨伞戳死了对方。当时死者家属情绪很激动,声称一定要将被告判处死刑。陈永明深知从法律上讲不至于此,于是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这样的看似“不近人情”,其实是从根本上维护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陈永明说:“司法的公平公正,就在于其不偏不倚,以法律讲话,容不得半点马虎。稍有纰漏,很可能就会产生冤假错案,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

带出一支公诉“铁军”

在同事们眼中,陈永明还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即使不是他承办的案件,也会主动去帮忙,同事们都喜欢和他商讨。

去年,有位同事曾承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被告人突然翻供。这让人一时无措:职务犯罪本来证据就很少,如果当事人翻供,寻找证据会是很艰难的过程。于是他便找到陈永明商量。

陈永明转身拿出两个案卷,是和当事人同级别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同的是,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承认;而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拒不认罪。这名当事人拿到案卷后仔细研读法院的判决,终于不再翻供,积极配合。

在陈永明的带领下,公诉一处这支年轻的队伍正快速成长为一支“铁军”。自2010年以来,他所在的团队运用“重点案件审查机制”,共追诉漏犯25人,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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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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