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福建省工商局召开全系统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2014年07月16日10: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6月9-10日,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市安溪县召开全系统推进非公企业党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各设区市工商系统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非公党建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全省相关组织部门分管非公党建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福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木凯参加会议并讲话。国家工商总局推进非公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个体司副司长韩旭,福建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林斌到会指导并讲话。会议由福建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培惠主持。

会上,安溪县工商局、厦门市工商局、泉州市工商局、莆田市工商局、福州台江区工商局、宁德市蕉城区工商局等6个单位先后作了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福州市、漳州市、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商局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开展非公党建工作情况。

福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木凯代表省工商局党组作了讲话。讲话总结回顾了全省工商系统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问题。同时,对全省工商系统下一步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叶木凯强调,全省工商系统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履行职责,在推进非公企业党建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大组建力度,努力实现“两个覆盖”的目标要求。要在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以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帮助、督促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要配合组织部门,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做好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要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双找”活动,及时将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找出来,争取将在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和小微企业工作的党员全部编入组织,纳入管理。

(二)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激发组织活力。要指派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包括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或聘任退休的党员干部担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对口指导相应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各市、县(区)工商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组织对党建指导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全面培训。要抓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务工作理论与实践教育培训,提高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出资人和个体经营者的管理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加强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主动支持党建工作。形成企业出资人、群众、党员各方共同支持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指导推进非公企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要引导企业党组织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服务企业经营发展,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引导企业党组织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要引导企业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加强企业员工道德培养,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要指导好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企业、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把非公企业党组织作为联系对象,继续深入开展“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经常性走访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与工商职能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大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帮助企业用好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加强市场监管和法制宣传,帮助提高非公企业守法意识,坚持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自觉抵制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非公企业主体意识,推动落实市场业主责任制,实现社会协同共治。要与宣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

叶木凯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工商局党组要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研究部署非公党建工作。要强化非公党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应单独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安排必要的工作力量。要重视非公党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心爱护非公党建干部,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爱岗敬业的良好环境。要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省委的统一领导,要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非公企业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作为、开展工作,做到多请示、多汇报。要坚持系统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

(三)强化工作指导。要坚持系统上下联动,健全完善省、市、县(区)工商局结对指导共建机制,省局非公党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党支部均已挂钩相应的设区市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重点督促挂钩的设区市工商局抓好全市工商系统非公党建工作;省局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支部、各设区市工商局所有党支部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挂钩一个县(市、区)工商局,深入调研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对口指导其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各级工商局党员领导、非公党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政治指导员)要带头示范,确定2—3个具备条件但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作为直接挂钩联系企业,帮助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具体执行落实的责任分工体系。省局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各级工商局也要将非公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工商局非公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科、股)室、工商所要充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共同推进非公党建工作。各级个私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成立时间久、组织机构健全、与个私企业联系广泛密切的优势,在推进会员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和小微企业党建工作中切实承担更大的责任。未成立党组织的协会和分会应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党的组织,具备条件的应于7月底前成立挂靠在协会(或分会)的党组织,把零星、流动党员组织起来,并起到发展党员、“孵化”党组织的作用。

福建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林斌代表省委组织部作了讲话,对福建省各级工商部门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发挥好工商系统职能作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最后,国家工商总局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个体司副司长韩旭作了讲话。他对福建省工商局召开这次非公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韩旭副司长要求福建省工商系统要进一步大力配合地方各级组织部门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非公党建工作,认真总结近两年的工作经验,为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王金雪、秦华)
相关专题
· 非公企业党建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