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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来信:莫把责任状束之高阁

2014年07月15日08: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同志:

每到年初,一些上级党委喜欢与下级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以此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然而,工作中并不乏这样的现象:有的党委年初签订责任状时搞得风风火火,年底便没了声息;有的党委廉政责任状一签,便束之高阁,成为了“历史档案”;个别党委负责人甚至连责任状看都没看,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签订廉政责任状重在落实责任。应把责任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既让党委有的放矢地履约,又方便群众监督。作为上级党委,应及时督促下级经常把责任状拿出来看看,哪些责任尽到了,哪些责任没尽到。特别是到了年终岁末,应按廉政责任状约定的内容逐条对照,严格考核兑现。(湖南岳阳 李志美)

(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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