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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虎威镇:探索“村事五问”工作法

2014年06月27日18: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丰都县虎威镇探索试行“村事五问”工作法,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村务重要事项“谁来提、谁来议、谁来定、谁来做、谁来管、谁来评”的问题,形成了完整的决策链、执行链、督评链,走出了充满活力的乡村规范治理之路。

一、主要背景

伴随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基层工作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和挑战,集中体现在“五难”。

(一)支部“核心”凸显难。随着发展的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出现了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个别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个别地方有所虚化,党员干部的威信不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被削弱,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被弱化,农村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需要加强。

(二)运行机制聚力难。村“两委”合力没有充分凝聚,在推进乡村治理中,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制度约束,个别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失位、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两委”班子不协调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有强烈的发展愿望、干部有为民办事的职责、监委会有督办的使命,农村有众多需迫切办理的重大事务,由于运行机制没有健全,思想难统一、决策难形成、力量难组织。

(三)民主权利保障难。因为缺乏科学配套的工作约束机制,在村级事务活动中,村民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有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极个别村社干部凌驾于群众之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存在“一言堂”等问题,导致村级事务的决策不民主、村务不公开、项目无人管的问题。

(四)发展“瓶颈”破解难。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发展资金减少,诸如土地纠纷、经济发展、公益设施建设等在过去看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今成为农村工作的主要问题。加之,多年的农村改革使群众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明显增强,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原有的老办法不管用、土办法不能用、蛮办法不敢用,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

(五)农村社会稳定难。农民群众日益强烈的民主意识,让基层干部的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工作机制难以适应农村形势变化的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难以整合力量,存在村干部少数人说了算、定了干等问题,出现了少数人的决策失误损失由村民“买单”现象,矛盾由此产生、误解由此积累,干群关系日趋紧张,影响着农村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村事五问”包括“支委会提事问需、村代会定事问案、村委会做事问诺、监委会管事问效、评议会评事问责”五个环节,其要义是以党的领导为圆心、以群众呼声为半径、以“村事五问”为节点、以循环运行为轨迹,形成一个闭合循环的决策、执行、监督、评价体系,承载着体现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权、尊重民评、造福民生等功能。

(一)支委会提事问需。围绕村事实施方案,重点把握五个环节:①支委会交拟方案:支委会发动党员、村干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按照需要与可能结合的原则,本着轻重缓急的基调,将村内重要事项梳理后交给村委会;②村委会制作方案:村委会及时组织开展讨论和调研,迅速草拟初步实施方案送支委会;③“两代(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审议方案:支委会组织召开“两代”会,由村委会吸收审议意见,修改方案后交支委会;④“两委”会商议方案,支委会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方案,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人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⑤支委会决议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将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集体投资举债、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公益事业发展、安全稳定保障等村内重要事项列入支委会的重点提议范围。

(二)村代会定事问案。村内重要事项的实施方案,最终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通过的就实施,通不过的就不实施或者暂缓实施。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村民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的比例选举产生,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人(其中女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召开村民代表会做到“五个必须”:村民代表实际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二以上,议题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到会村民代表通过,表决结果必须当众统计公布,形成决定必须及时向全体村民通报,实施项目必须迅速向村民宣传解释。

(三)村委会做事问诺。村委会作为村内重要事项的牵头实施者,在村支部的领导下,执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村委会通过公示专栏、手机飞信等平台,及时公布敲定的村内重要事项实施方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开承诺村事目标任务、具体序时进度、项目推进举措、适时进展情况、竣工通报受评等有关事宜,作为村干部组织实施村内重要事项的“紧箍咒”,强化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时效意识。

(四)监委会管事问效。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5名,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纪检委员通过民主程序兼任监委会主任,监委会成员可以列席“两委”联席会、党员(代表)会、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村事项目推进会,了解村务管理等有关情况。在村支部的指导下,监委会依法依章独立行使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权,主要是落实的效率、效能、效益等方面的监督,具体监督村内重大事项的质量、进度、安全、举措、责任、资金、物资等,适时向村委会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同时报告支委会;监督中发现村干部有违辞职承诺情形的,及时报告镇党委启动程序。对不履行职责或不发挥作用的监委会成员,由村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

(五)评议会评事问责。在支委会的主持下,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吸纳党员代表和驻村的机关、社团、事业单位人员列席,重点评议村干部和监委会成员等群体在重大村事中的履职等情况。民主评议10日前将民主评议实施方案书面告知民主评议对象并向村民公布,参评人员按照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评议结果与评议对象的使用和补贴待遇等直接挂钩,村委会成员、监委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因主观努力不够导致村内重要事项推进乏力的,由村民代表按要求提出罢免建议。村党组织要监督评议对象按照民主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帮助评议对象改进工作。

对监督委员会和民主评议会发现的重大问题,需要进行问责等处理的,又回到“支委会提事问需”等环节进行处理,形成循环的运作体系。

三、主要成效

(一)决策变“替民做主”为“由民做主”,自治意识明显增强。过去农村基层工作主要是党组织作出决策,由村社干部向群众讲清好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老百姓处于被动状态,是工作的对象。实行“村事五问”工作法以来,村党组织转变工作方式,用群众的办法做好群众的事情,逐步向服务型党组织转型,办理村事要走访群众意愿、完善方案要征求群众意见、重大村务由群众定夺、进度质量由群众监督、完成效果由群众评判,做到了还权于民、由民作主。

(二)村事变“能人办理”为“制度办理”,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村事五问”工作法改变了以往村“两委”主要领导“一言堂”、“两委”班子闭门造车的做法。过去大多靠能人治理乡村事务,现在乡村治理既需要有“能人”,更需要有制度。“村事五问”工作法打造了基层民主决策办事流程,从群众所盼出发,明晰由村级党组织、村民代表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委会、民主评议会的“提事、定事、做事、管事、评事”职责定位,建立了五个基本流程,形成了一套闭合循环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党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化。

(三)实施变“干部推动”为“干群联动”,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过去,村里办事拖着捂着盖着,党员一边看、群众靠边站、个别还添乱,工作中遇到阻碍,只有干部上前做宣传、解释、引导等工作;现在,村内重要事项由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已评,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利,有效解决了群众在村级事务中“意见没人听、说话不管用”的问题,让过去村干部唱独角戏变为现在的干群同台唱大戏,加速推动了基础条件明显改观、经济发展上档提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监督变“事后检查”为“全程巡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过去的村级事务往往临时指点几个群众监督,但他们一般不参与决策过程,只能偶尔听听通报、看看账本。现在,按照程序推选德高望重的人员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专门的补贴报酬,对村内重要事项实行全程监督,变临时监督为专门监督。按照“村事五问”工作法要求,适时公布村务决策落实的全程事宜,全体村民了解相关情况,变少数人监督为全民监督,村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效果变“干部自评”为“全民点评”,忧患意识明显增强。过去,村内重大事项办理质量如何,多数时候是干部关起门来自娱自乐自评。自“村事五问”工作法实施以来,每项重大村事办理结束后,组织村民代表等人员参加民主评议会,由村委会和监委会等干部报告实施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村事五问”工作法让基层干部知道,工作好坏不再由上级部门一票否决,而要接受群众的评价,干得不好有可能被群众赶下台。

“村事五问”工作法实施以来,成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0多件,村民自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经济更加繁荣发展、农村更加和谐稳定,信访量下降了15%。

四、主要启示

(一)只有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基层组织建设才能把准航向。“村事五问”工作法把党的领导、民主管理、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村支部会提事问需,使基层党组织牢牢掌握着农村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事,使支委会的领导作用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有效发挥;通过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参选监委会主任,把党的监督有机融入其中;通过党员群众参与审议、决议、评议,把党组织的意图和村委会的想法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只有落实村民自治各项要求,村级组织权力才能规范运行。“村事五问”工作法突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理顺了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会、民主评议会的权责关系,规范了村级组织运行,改进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党的要求、发展任务、村民愿望有机结合,实现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三)只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原则,群众当家做主才能顺利实现。“村事五问”工作法把群众的意愿作为党组织履职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一把尺子,从“替民做主”到“由民做主”,农民群众由服务对象、旁观人员变成提议者、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评判者,党员民主权利与村民自治权利得到尊重保障,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高涨,农村的民主氛围更加浓厚,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只有切实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基层组织建设才能得到保障。“村事五部”工作法的每个环节设计都符合法规政策、基层实际,在制度设计中注重系统性、规范性、实效性,提高了村级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了村级组织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将民主贯彻到基层,使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权力、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有效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乱用,有效化解了矛盾和问题。

(五)只有集中干部群众智慧力量,推进科学发展才能持续向前。“村事五问”工作法在尊重民意表达等权利中,主要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和着力点,由党支部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集中群众意愿、实践群众意愿,赢得群众的了解、信任、支持,有利于集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科学发展的决策和措施,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谋发展、思发展、求发展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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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乔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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