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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隆:积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有效途径

2014年06月20日09: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兴隆县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畅通党员"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有效途径,探索实行了 "四评一定"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分类试点,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标准。有效结合党纪国法以及县委近三年处置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重点明确了放弃理想信念、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生活散漫、纪律作风松散、宗旨观念弱化、政治立场动摇、道德行为扭曲、冷漠塞责观望、依法诚信缺失、其他不好表现等十类不合格党员共性表现。并针对农村、企业和机关等基层党组织不同个性特点,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方式,分类细化制订不合格党员标准。在乡镇农村,以六道河镇党委为试点,重点明确了参与封建迷信、煽动闹事上访、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权利、婚丧大操大办等20条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在党政机关,以县直机关党委为试点,重点明确了违背职业道德、组织非法活动、抵触大政方针、泄露国家机密、违反规定办事、"四风"问题突出等24条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在"两新"组织,以兴安民爆公司为试点,重点明确了撒布不良言论、偷税漏税抗税、侵占集体资产、不当行为牟利、违规操作出现事故等22条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四评一定,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一是党员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结合履岗践诺、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年度书面或口头述职,自身作出客观评价,提高自我认知能力。二是党员互评。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党内民主评议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支部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参加,连续三次不合格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三是群众测评。吸收部分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参政议事能力的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支部评议。党支部根据党员日常管理、纪检、政法、信访等部门反馈以及党员群众测评等情况,经调查核实,对照不合格党员标准,形成不合格党员的初步处置意见,并上报基层党员。五是党委审定。基层党委组成专项审查组,对党支部上报的认定意见、调查材料、初步处置意见进行严格审核,形成初审意见并书面反馈给基层支部和县委组织部,同时召开党委会结合党委审查意见和支部大会决议,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处理决定。

健全机制,强化不合格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根据党员个人意愿及评议情况,党支部形成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意见,党员个人自愿放弃登记的视为自行脱党。二是实行诫免谈话制度。按照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够不上党纪处理的党员,在处分前增设诫免谈话程序,党支部定期了解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三是实行跟踪帮教制度。党支部对于被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实行跟踪帮教,对于限期改正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目标和措施;对于出党的党员,实行定期联系做好团结关心工作。

(河北共产党员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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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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