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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渡:“四位一体”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2014年06月18日09: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弥渡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以抓源头、重培养、建机制、明责任为抓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抓源头,吸收优秀分子。按照“政治素质好、群众评价高”的标准,严把发展党员的“入口”,实施好“双培养”工程,即将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拓宽领域,将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机关单位重点发展35岁以下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部,事业单位重点放在专业技术业务骨干上。农村重点瞄准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优秀群体。在社区领域,注意吸收乐于服务群众、善于联系群众、促进社区和谐的优秀人才。在非公领域,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同时,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社会群体、协会、工青妇组织在推优荐能上的作用,拓宽“进”的渠道,让更多优秀人才成为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优化了党员队伍的结构。

重培养,提高发展党员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载体,以县委党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中心等为主阵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专题辅导、理论考试等方式,让他们系统地学习党的有关法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时政要闻,接受革命传统熏陶、党的思想洗礼。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列为发展对象,未取得合格证的预备党员将延长预备期。二是跟踪培养。基层党组织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向党委报告,党委备案、支部建档,指定两名优秀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使入党积极分子同党员一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委、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定期不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过工作和生活,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引导、端正其入党动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方位培养考察,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

建机制,规范发展程序。严格实行发展党员推优、培训、预审、政审、票决、公示等制度,使发展党员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要经党团组织推优;接受预备党员必须实行预审制,基层党(工)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未经预审,支部不得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接受预备党员;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要认真组织政治审查工作,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环节,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予以公示。党(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做到“三审三查”,即:审材料,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和真实;审程序,查党支部确定拟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规范;审素质,查拟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表率作用是否符合党员的条件。

明责任,层层严格把关。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考核范围。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程序,全过程“定责”,扎实推行全程公开负责制。坚持“谁培养谁考察,谁讨论谁把关,谁审批谁负责”,明确入党介绍人、考察人、联系人、党组织负责人的职责,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把关不严的,均列入责任追究范围。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员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发展党员考察人是具体责任人,对负有责任的党组织逐级进行追究,实现县委、党(工)委、党组织三级责任追究制,层层把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云南大理党建工作云平台供稿 郭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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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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