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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良:“1+1+X”工作法激活群众主体地位

2014年04月21日09: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延安4月20日电 今天,“群众工作典型案例”颁奖座谈会在延安举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组织处科长陈其良在会上发言,全文如下:

近年来,浦东新区合庆镇党委以“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法无规、村民自治”为基本理念,以尊重和实现村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1+1+X”工作法,其中,第一个“1”指党组织的领导;第二个“1”指《村民自治章程》;“X”即是围绕《村民自治章程》各村形成的“实施细则”。这一探索在规范村务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吸引了《人民日报》、《文汇报》等媒体的跟踪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舆论反响。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第一,“1+1+X”工作法的探索与实践,既是对现实难题的积极回应,也是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的一种主动转型,还是对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种有益探索,充分体现了党建工作与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有机统一。

随着浦东开发开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合庆镇,多年积累的用地矛盾、环境冲突、思想意识在此交织、碰撞、对抗,农村社会管理矛盾突显。村民普遍存在三种心态,即:与村干部对话就闹心,看到村里建设就疑心,对村务工作不上心,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镇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镇党委经过深入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群众不满意,要求“平等”。新时期群众的民主意识、利益观念、法治精神日益强化,原来那种行政的、简单的、粗放的“命令式”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现实需求。这要求我们按照中央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调适、改进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行为和执政行为,使我们的工作更符合群众的意愿、得到更多群众的支持。

二是群众不信服,要求“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支出和基层社会管理的事项越来越多,但在具体操作上,一些村规民约比较宏观,做起来无从着手,往往凭村干部个人感觉或经验来决策决定,只能是“毛估估”、“拍脑袋”。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拓展深化群众自治的内涵,提升优化群众自治的品质,有效地把群众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

三是群众不买帐,要求“参与”。实际来看,原有的村务管理主要集中于村干部,“村民自治”一定程度上变味成“村官自治”。随着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对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过去自上而下、单向度的特点会越来越式微,上下互动、双向性的特点将愈来愈明显,要求我们把群众工作融入群众自治中、在群众自治中体现群众工作。

第二,“1+1+X”工作法的探索与实践,既是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工作制度化的生动实践,也是探索具有浦东特点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成果,还是实现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现实路径,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工作民主化、社会化、制度化的有机统一。

合庆镇党委把保证村民享有全面的知情权、深度的参与权、充分的表达权、广泛的监督权放在突出位置,创新设计村民自治的“1+1+X”模式,确保村民的主体地位得到真正、有效的彰显。

一是着眼群众信服认可、便于操作实施,制定形成村民自治“草根宪法”。经过发布指导项目、逐户征集项目、汇总梳理、文本拟定、村民会议表决等程序,各村分别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及其实施细则》。其中,《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大纲,一般围绕 “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经济管理”等内容作原则规定。《实施细则》是操作性规范,一般就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管理、来沪人员管理 “星级家庭”标准等方面作具体规定。村民自治项目最多的村有60余项,最少的村也有30余项。可以说,大到农民建房审批、征地安置等重要事项,小至90岁老人生日蛋糕的购买、子女考入大学家庭的奖励等,一部“草根宪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和操作规程,让每件事做起来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着眼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探索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着力在村情民知、村事民决、村务民督、村绩民评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为做到村情民知,从“亮家底”做起,聘请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村级集体财产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让村情村务晒在阳光底下。为做实村事民决,全面建立“遇小事照细则执行、遇重要的事按章程办理、遇急事找村民代表商议解决、遇大事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议事决事规则。为做强村务民督,组建成立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审核村财务收支情况,每张财务票据均需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后方能入账,审核情况和结果则需及时向村民公开。为做好村绩民评,确定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村“两委”以及“两委”干部开展年终评议,并将考评结果与年终奖惩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完善工作体系、保障制度落实,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配套。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建立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委会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落实“三述两测一考”的考核机制,建立党员代表议事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村民代表联系服务村民等制度;完善“星级家庭”创建制度,将村民自治章程和实施细则的导向型、约束性内容细化成创建指标,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刚性纪律约束,从自律、他律层面确保“草根宪法”的执行落地。

第三,“1+1+X”工作法的探索与实践,既加强了党组织自身建设、强化了领导地位,又扩大了群众参与、培育了主体力量,还增强了干部能力、提高了干部威信,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内生凝聚力与外向整合力的有机统一。

合庆镇有一首顺口溜:“自治章程自己订,条条款款记心间;村里事务要参与,违章事情不能干;以章治村促和谐,党群一心图发展。”从实践来看,“1+1+X”工作法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赢得了干部的赞同,赢得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巩固了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打通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淤积点。“1+1+X”工作法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村民自治中存在的操作性不够、透明度不清、制衡性不强等问题,打通了当前社会治理、党群关系出现的一些“淤积点”。对村民来讲,有了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大家普遍反映现在“村里的事情越来越明了,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了”。对村干部来讲,虽说制度约束使自己原有的权力削弱,但也成为了工作的“减压阀”和干部的“保护器”。有位村干部说:“现在干事情敞亮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二是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推动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根本转变。“1+1+X”工作法强调村民作为主体的参与和担当,明确所有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由自己来定,放弃参与就等于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这就为广大村民参与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找到了有效途径,也有力增强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村民中关心和参与村务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越来越高了,村民也越来越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了。

三是提高了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了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在“1+1+X”工作法的规约下,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了,工作作风转变了,在群众中的威信也明显增强了。2011年,合庆镇全面实施“公推直选”换届,23个村居党组织中有13个支部书记全票当选,平均得票率超过97%。2012年的村居委换届选举中,参选率高达99.5%,在新候选人达到41.5%的情况下,一次成功率为82.9%,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基本没有信访投诉情况发生。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深知,“1+1+X”工作法的探索是初步的,还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这次获奖,对我们来讲,既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我们将再接再厉,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虚心向各兄弟单位学习,拓展思路、创新载体、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真正把党的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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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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