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受制经济基础脆弱,农业特色优势不明显,农业产业化和科技化水平低,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今年来,按照省市要求,巧家县选取了发展集体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8个村作为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村,经过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巧家县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研究拟定印发了《巧家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于1月25日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县委组织部门和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务、工商、扶贫等8个试点部门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联系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
结对帮带,试点先行。县委组织部门和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务、工商、扶贫等8个部门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选择了1个村委会开展试点,并于1月底正式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此外,在全县党建暨组织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提出各乡镇要在2014年抓好1-2个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近段时间的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股权设置,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职权职责,涌现出了老店镇治乐村、金塘镇新隆村、蒙姑镇蒙姑村等农村集体经济典型。
选优训强,带头发展。抓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关键是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在去年的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县围绕把有经营头脑、有致富本领、有奉献精神、有民主作风、有群众基础的农村优秀人才选拔到村及班子做了大量工作,在选出的村干部中致富能手所占比例达到了75%左右。今年3月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县举办了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班正式开班。从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对村(社区)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村干部带头发展的能力和素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为各村的实际情况不一样,自身存在的优势和劣势不一样,地域条件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在抓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时,我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资源依托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城市拉动型、招商引资型、乡村旅游型、互助合作型”等不同发展模式,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如:在白鹤滩镇库着村发展蔬菜种植,在金塘镇双河村发展葡萄种植,在蒙姑镇新塘村发展乡村特色旅游等。
建章立制,强化监管。试点村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民主决策依法组建集体经济实体,集体经济实体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监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与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等经营主体制定章程、签订协议明确“红色股份”的合作形式。通过认真进行资产评估,合理设置集体经济实体与合作社或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规范股权设置和管理。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等通过“红色股份”形式获得资金和相关资产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方式,集体经济实体从获得的红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追加股本继续投入到农民合作社或企业中,实现资本滚动发展,其余红利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程序,用于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县财政、农经、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开展“红色股份”工作的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进行监管和审计,确保集体经济实体的利益不受损失。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县级各职能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县委组织部要牵头抓总,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认真开展好试点工作,积极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发改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落户到村;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红色股份”项目给予资金支部;县农业局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强化村级财务、资产运作等方面管理;县林业局在林产业发展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县水务局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县工商局负责对集体经济实体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提供相关便利服务;县扶贫办充分整合利用扶贫开发的资金项目。于4月6日召开了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会,共同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云南昭通市党建云平台供稿 李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