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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党员干部带头生态安葬

所在地政府给予费用减免或补贴

2014年04月02日08: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合肥4月1日电 (记者叶琦)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收敛钱财,并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得搞迷信低俗活动。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不得乱埋乱葬,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意见》还指出,安徽要进一步推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自愿选择花葬、树葬、草坪葬或骨灰撒散等生态节地葬法的,所在地政府应给予一定费用减免或补贴,引导群众树立殡葬新风尚。

  同时,安徽将加大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对违法土葬、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的衔接制度。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02日 11 版)

(责编:权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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