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利
去年以来,湖南省汝城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党务工作会议精神,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作为新的目标追求,积极探索实施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非定向民主推荐、组织部门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发现储备各个职务层次、各种专业类型的优秀干部,有效地破除了“四唯”难题。2013年,县委共研究调整干部4批次,共提拔93人,重用或交流131人, 一批有担当有能力有实绩有潜力的“狮子型”干部得到提拔和使用,并储备了300名有潜力的科级后备干部。
改进推荐提名方式,破除唯票取人,选用有担当的干部。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导向明确,针对性强。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要着力解决简单以票取人的问题。汝城县改进干部推荐提名方式,着力提高民主推荐的真实性、有效性,降低对票数的依赖。一是填补空缺,发扬民主,实行定向推荐。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定向推荐;召开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乡镇“四大头”等人员参加的干部推荐大会,对重要岗位的人选举进行定额推优;组织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对空缺的正科级实职岗位进行实名推荐。二是突击进行,统筹考虑,推行非定向民主推荐。不设定具体任职岗位,只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各类推荐人选的数量;采取突击的方式进行,组织部门严格保密,事前不对外公布或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防止拉票或“被统一思想”;把推荐和使用适当分离,推荐的预备人选并不立即和必然进入任用程序,而是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预备人选的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考虑、优化配置,减少干部任用提名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防止干部平时做“老好人”长线拉票。三是谨慎对待,好中选优,进行谈话推荐。组织县级领导和离退休老干部对重点乡镇、重点岗位的提名人选开展谈话推荐;县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找县处级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个别谈话推荐。通过多种方式,打破干部提拔作用“唯票”论,真正把那些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破除唯分取人,选用有能力的干部。解决“唯分”取人的问题,实际上是解决如何在竞争性选拔中科学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素质的问题。汝城县切实贯彻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稳妥推进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打破身份壁垒,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能的舞台。一是合理把握竞争性选拔的“度”,掌握选拔考试的“分寸”。汝城县竞争性选拔职位为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级领导职位。目的是探索解决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提拔使用渠道不畅的问题,大力选拔优秀干部人才,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领导干部队伍。二是合理把握竞争性选拔的“量”,综合测试干部的“深浅”。综合分析考试成绩与干部的“基本情况、德行表现、工作作风、能力绩效、廉洁自律”等5个方面的表现。按照“综合成绩=民主测评成绩*50%+竞职演讲成绩*30%+考察成绩*10%+面谈成绩*10%”的计算方式,既注重客观成绩,又注重主观考察,最大限度地掌握干部的综合表现。三是合理把握竞争性选拔的“衡”,明确党管干部的“轻重”。竞争性选拔的综合成绩只作为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要听取考察汇报,根据人岗相适、德才表现等原则和标准,研究提出公务员调任初步人选名单及任用建议,最后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确定拟调任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任职的,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县委组织部考察和研究,能胜任试用职位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如不能胜任试用职位或市委组织部不同意调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切实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把关作用,防止以一张考卷选干部,谁分高就取谁,真正把有能力的干部选拔上来。
创新政绩考核办法,破除唯GDP取人,选用有实绩的干部。一是打破“群雄逐鹿”的考核模式,注重分类考核。根据全县乡镇发展实际和各单位职能划分,将全县19个乡镇领导班子分为三个类别进行考核,其中一类乡镇7个、二类乡镇6个、三类乡镇6个。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为党群机关、政府工作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政法系统相关单位三个类别进行考核。这种不再拼GDP指标的考核模式,使考核更具特色,更加符合实际,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重眼前看显绩到重长远看潜绩转变。二是打破“隐恶扬美”的考察方式,实行反向测评。反向测评法设置20项反向指标,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别设置经常反映、偶尔有反映、没反映、不了解四个层次进行民主测评,重点测评领导干部德的表现情况。并设置专栏,请参评人员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凡是在测评项目中有任意一项“经常反映”和“偶尔有反映”得票达10%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谈话提醒;达30%的,经查实后,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必要时实行组织调整,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也就是说,GDP最高者,如若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也不一定得到提拔。三是打破“一锤定音”的推荐模式,实行谈心谈话。组织部门定期到各乡镇、各单位与基层干部谈心谈话,打破“只有提拔干部才去考察干部,考察了干部就要提拔干部”的传统观念。把谈心谈话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谈心谈话,在关注和关心基层干部的同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县委在组织部门谈心谈话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和考察结果,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工作实绩突出、各方面反映良好的领导干部进行提拔。
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破除唯年龄取人,选用有潜力的干部。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汝城县推行科级后备干部“双推双考”法,在注重储备培养提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努力形成各年龄段干部共同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一是坚持标准,完善办法,发现挖掘有潜力的干部。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从源头上保证后备干部的素质。采取非定向民主推荐干部的办法和“双推双考”(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的方式公开遴选后备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一般经由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组织上报等环节产生;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由县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县委常委会确定。二是因人而异,培优训强,切实提升后备干部素质。建立后备干部定期分析制度,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定期考核、平时考察等,对后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建立后备干部联系帮扶制度,要求各单位指定相关班子成员与后备干部结对联系,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帮助教育。后备干部一般应参加在县委党校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五年内至少轮训一次。三是梯次配备,备用结合,增强后备干部队伍活力。按照“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的要求,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使用;对知识丰富、干劲十足、虚心学习但经验还欠缺的年轻后备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或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岗位,在情况复杂、条件艰苦的环境中或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能力、经受考验;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出现问题的对象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作者系中共湖南省汝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