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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干部就要能吃亏

磐安县维新乡丁埠头村村委会主任 潘志高

2014年02月20日15: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大专毕业后办过厂,打过工,经过20年的创业,在杭州立足,积累了一定的财富。本想在杭州好好过滋润的生活,可没想到,2008年老家磐安县维新乡丁埠头村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竟然一致把我推选为村委会主任。

当时身在杭州的我赶紧回村,与父母兄弟商量怎么办。年迈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们说,农村工作不好做,吃力不讨好。况且与仙居县交界的丁埠头村是个偏远的小山村,村集体资金几乎为零。

但我不这样想:老家人也许是穷怕了,他们迫切需要一个能人带着他们改善生活。我人不在选举现场,也能高票当选,这就是村民的信任。

2008年,刚好赶上新农村建设,我向县里争取了机耕路建设、防洪堤修筑、村道路硬化、排污亮化等众多项目。然而,实施这些项目县里常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来操作,即先让村集体垫资建设,等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款奖励。

对丁埠头这个“一穷二白”的小村,哪有启动资金?于是我主动垫上了几十万元,让项目运转起来。这期间,我深刻体会到当一名村干部真难,其中的酸甜苦辣记忆犹新。

2012年40省道征迁工作就是一大考验。40省道起自东阳市,经磐安,止于仙居县,与诸永高速公路基本平行,是连接金华市与台州市的一条重要省道。这条省道恰好穿越丁埠头村,要拆迁16户农家的房子,迁移100多穴坟墓。

在农村,迁祖坟被视为“太岁头上动土”,是不孝行为。有的村民甚至说迁祖坟会影响家中的风水,不同意迁移。第一天,村里连续播放广播,让沿线农户自行到村里上报登记祖坟。正如所料,没有一人来主动登记。

第二天,我穿上雨鞋,带着村干部挨个查找墓穴,登记入册。心中有底后,我们召开村民大会,按照“自家祖坟自行迁移”的原则,要求在2012年12月22日冬至日之前全部搬迁完毕。与此同时,在加坞山开辟了一个公墓区,让村民把祖坟迁入。

告示发出,通知也到位了,但还有些村民犹豫不决,他们和我算账:请人挖穴筑墓,迁一穴坟墓的费用需要3000多元,但政府补偿只有600元,怎么够用?

面对这些精打细算的村民,我的策略是“声东击西”:一方面和他们说理,讲这是国家建设需要,延误了工期建设,责任谁也担当不起;另一方面,我主动表态,一定想办法筹资,资助难以承担迁坟费用的困难家庭。

2012年冬至,大雨天。一大早,村里鞭炮此起彼伏。我知道,村民都赶大早,开始迁墓大行动。我赶紧穿着雨衣,换上雨鞋,出门查看。这天,我不仅要带头迁移5座自家祖坟,还要安置10多个无人认领的坟墓。任务相当重。

雨稀里哗啦地下着,我脚踩泥巴,在征迁地和公墓间来回奔波,一趟又一趟。看到主动迁墓的村民,就赶紧递上香烟,感谢他对村两委工作的支持。一天下来,我累得腰酸背痛,两只脚不听使唤了。但看到迁坟任务顺利完成,心里暖洋洋的,也许这就是成就感吧。

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丁埠头村发生了很大变化:村民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小溪两岸是漂亮的防洪堤,村里建起古色古香的休闲长廊……当村民纷纷对村两委工作“点赞”时,我心里开始筹划另一项计划:壮大村集体资产。

丁埠头村山环水抱,灵江源穿境而过,两岸植被茂密,溪径委婉曲折,距离15公里处,还有风光旖旎的灵江源森林公园。这正是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的绝佳之处。

恰好村里有一块30亩的闲置地,如果能引进投资商,村集体以资源入股,在这里合建一个休闲旅游中心,不仅让村集体有创收来源,还能带动村民发展农家乐。今年年初,村两委已向乡政府正式提出这个想法。

前不久回乡,老家人问我,当村委会主任这几年,你没拿一分报酬,没报一分费用,每年还要倒贴10多万元,你还想继续竞选村委会主任吗?

“当然会!”我爽快地回答,因为当干部就是要认亏的,骂多挨一点,钱多贴一点,事也许就能做更多。

《今日浙江》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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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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