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村民金某某、夏某某2户均认为自己的家庭情况更符合危旧房改造条件,但上级下达该村指标仅有1个,决策难的问题摆在了村支两委的面前。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村两委召集了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对该事项进行了无记名票决,结果大多数人认为金良华户更符合条件,享受了危旧房改造资金补贴,摆在村两委面前的难题就这样迎刃而解。而这种解决争端的方法在当时的东风也引起了不小轰动,受到了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为了形成更加适合东风镇的民主票决制,2006年,东风镇党委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之上,结合云锦村的前期探索,创新机制载体,积极探索,出台了东风“票决”制实施细则,形成了相对稳定、行之有效,主要涵盖四个步骤的议事流程,第一步:由村两委收集会议议题,进行梳理后,村党支部召集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票决”事项,并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票决”事项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第二步:村两委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票决”通过。第三步: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票决”结果。第四步:报镇党委备案的同时,由村两委组织实施“票决”通过的事项,并按季度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实施进度,全程接受村民代表及群众监督。同时,通过由点及面的方式,村民代表“票决”村级重大事项制度得到了村两委干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延伸至东风镇所有行政村。
在东风“票决”制实施细则中还明确了村民参与管理和决策村级事务的方式、方法。各村(场)、居均按要求对村民代表“票决”村级重要事务的范围、方式、程序、时间作了规定,不仅使村级事务管理民主化,而且将村支两委难以决策、村民普遍关心的事务交由村民代表决策,使问题能够得到较顺利的解决。2006年9月新村村在决定危旧房改造对象时就采取了“票决”方法,在符合条件的三户危旧房改造申请户中确定一户,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者确定为改造对象,未纳入补助对象的另外二户申请户对这样公开、公平的确定方法毫无怨言,并且说“用这样方式,本人没有得到危旧房改造名额,本人真的无话可说”,使新村村2006年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未引起群众任何异议。2007年11月,东风镇洛湾村在确定上报农低保对象时,也采取了“票决”方法,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的贫困户推荐上报农低保对象,使洛湾村农低保对象推荐上报工作未引起群众异议,顺利完成。据不完全统计,仅2006年推行当年,东风镇各村(场)、居就票决200多个事项,涉及资金300多万元,2007年,全镇各村(场)、居就票决300多个事项,涉及资金460多万元。票决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的工作,增加了决策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随着东风“票决”制的深入推行,不仅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中起到良好效果,在制度建设及群众监督两个环节上“票决”制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村级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工作任务的繁重,村集体购买办公用车在不断的增加。为切实抓好村级购车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制度的落实,东风镇对村集体购置办公车辆实行票决制。2008年,辖区林场场委会拟购置办公车辆,将购置车辆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票决,但因为参加票决的人员有一半以上不同意购置,即票决未通过,所以,场委会就没有购置;2009年12月,辖区头堡村购置办公车辆的过程中,按照《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度》等的规定,镇纪委在接到头堡村《关于购置办公车辆的报告》后,及时到头堡村与村、支两委成员进行了谈话。在了解到该村购置办公车辆的必要性、用途、资金来源等相关情况后,对该村购置车辆的票决活动进行了监督,2009年12月1日,该村组织村支两委成员、党员、村民组长及代表共47人进行无记名票决,同意购买的45人、不同意购买的为2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该村购置办公车辆集体票决通过。
自2006年以来,东风镇各村(场)、居通过票决决定重大事项共1500余件,涉及党务、项目建设、扶贫救济、村集体资产管理或处置、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事项。通过票决制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真正体现民意;切实提高了基层组织及干部的执行力。既减轻了村干部的压力,又使村级各项重大事务决策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村级重大事项由少数拥护者变成了坚实的集体拥护,基层组织凝聚力无形中得到加强,干群关系也更加密切,使全镇集中民智,群策群力,共同促进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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