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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寒梅傲雪开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

2013年12月16日15:3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林志梅从检34年特别是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7年来,满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争当第一的追求、勇于担当的勇气、锲而不舍的态度,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在专业化、社会化预防上积极探索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出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新方法,建立了以“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侦防一体化、百项重大工程预防、百家预防大宣讲、预防理论系列研究和运用”为代表的南京预防模式,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许多工作在全国检察系统予以推广,为推动南京和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林志梅同志起到的模范表率作用,对“预防工作也出生产力”给予了高度评价。2013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江苏省委在南京联合召开大会,授予林志梅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3年4月,中央政法委以中政委(2013)18号文件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林志梅同志的先进事迹。

一、 忠诚履职,立检为公,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林志梅同志长期坚守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线,以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诺言,保持了一名检察官的凛然正气和忠诚履职的政治本色。从检33年来,她身体力行,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守护,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何种岗位担任何种职务,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放在首位,始终把为谁执法放在心中,始终把理想和信念践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强烈的使命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模范实践了公正廉洁的执法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她勤勉敬业,自觉地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中,融入到我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业绩。她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责任意识和公仆精神,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心为公,淡泊名利,体现了人民检察官“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职业道德,体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二、胸怀全局、勤勉敬业,全身心投入反腐败斗争

林志梅同志热爱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始终保持满腔热情,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长年致力于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她勤奋好学,通过自学先后取得法学专科、本科文凭,并在54岁时拿到研究生学历,成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专家。针对金融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情况,她跑遍全市14家银行深入调研,推动建立起由14家银行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预防举措。2005年后,南京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从年均30多件下降到2件左右。在她和同事们的推动下,南京检察机关先后与省市教育、电力、卫生等19个行业系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构建职务犯罪防控体系。她组织起草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分析》被《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等报刊登载,得到有关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推动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及相关制度。她牵头发起预防知识大赛,组织预防文艺汇演,筹办预防高峰论坛,使南京预防工作经验走向全国。她认真对待预防成员单位诉求,真心实意帮助解决问题,扎实开展预防工作调查研究,科学谋划、探索实践,实现了检察机关单独预防向社会整体预防格局的重大转变,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南京深入开展。

她深入调研考察,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参与起草预防犯罪条例,先后召开几十场座谈会,历经19稿的修改,2004年7月1日《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实施,南京成为全国第15个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城市。与其他同类法规相比,《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明确了预防主体及责任;二是将非公企业纳入预防对象;三是明确预防经费保障。

三、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全力服务保障科学发展

林志梅同志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中心谋划和推进检察预防工作,按照中央惩防一体战略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探索出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新方法。她对待工作认真执着、全力以赴,她以永不懈怠、勇争第一的奋斗精神,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她致力推动的“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历经四轮、持续十年、1300多个单位参与,几乎涵盖了南京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构筑起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被高检院誉为“开创了大都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模式”,得到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和省市领导充分肯定,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成功典范在全国推广。她在全国率先成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以“一年一行业,一年一百场”为目标,深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驻宁高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2009年以来共组织宣讲400多场次,近10万人受教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她带领南京预防团队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2008年至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介入工程项目预防508项,涉及投资22165亿元,其中林志梅直接负责的大胜关长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最为典型。这个累计投入46亿元的建设工程,各项指标优良率达到100%,节约建设资金5000余万元,实现了万名员工零举报、零违法违纪案件、零安全责任事故。她坚持走特色化创新之路,每1-2年就重点推出一个专业化创新项目,先后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预防、“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预防咨询、预防调查及年度综合报告等各项工作做成精品。

为了加强腐败高发领域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林志梅同志致力于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在她的推动下,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南京大学等高校,组建了拥有20多个专业、近百名专家学者的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库和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根据专家建议提出的“药房托管”模式和自行研究开发的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软件在预防腐败中成效显著,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

四、心系群众,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林志梅同志在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岗位工作多年,对群众怀有深厚感情。为了让预防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她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为了让民生工程真正赢得民心,她顶烈日、冒严寒,深入建设工地开展预防;常年累月到基层巡回宣讲,得到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林志梅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始终保持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她与成百上千家单位打交道,帮助数百个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未拿过任何报酬、谋过半点私利。她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言传身教带出一个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职务犯罪预防团队,在南京市巡回宣讲数百场,没有在相关单位吃过一顿饭、收过一份礼,受到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一位多年与她打交道的单位负责人曾经感慨地说:“林志梅站在那里,本身就是预防。”

她始终以身作则,在同事眼里,她雷厉风行、言行一致、真心待人;在年轻人眼里,她严格较真、一丝不苟。她以榜样的力量凝聚人心、激发热情,带出了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预防队伍。她所在的预防部门先后被评为“法治南京建设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平安南京建设先进集体”、“江苏省政法系统先进党支部”,连续8年被南京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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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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