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契合上海法院“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青浦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刑庭党支部根据部署就“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增强群众感情、坚持务实作风,强化职业自律”等加大工作力度;为应对青浦区刑事审判庭案多人少的新形势、新任务,刑庭党支部延伸党建工作触角、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提高党建工作服务,团结凝聚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此,刑庭党支部主要采取了“三抓三促”的做法:(一)抓队伍建设,促三型党支部之构建。突出“四个重点”学习,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学习型党支部;服务审判、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造服务型党支部;注重创新方法,充实创新内容,丰富创新形式,构建创新型党支部。(二)抓审判工作,促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审结各类案件,妥善审理重大敏感疑难涉众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使惩罚犯罪与被害人救济相平衡;加强“阳光审判”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司法公正与透明。(三)抓庭外机制,促刑事审判延伸服务。建立“调查—落实—走访”制度,走访社区协助非监禁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构建“交流—回访—审判”模式,深入监狱将惩罚与教育并重;强化司法建议“制作—发送—督促”机制,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青浦区人民法院刑庭党支部推行以上做法以来,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作努力、廉洁自律的审判队伍,既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使社会治安现良好态势,又不断延伸了审判服务触角,使服务质量得以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了青浦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及青浦区区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在青浦区政法系统得以推广。
一、背景和初衷
(一)创新党建工作新机制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契合
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和部署,我院根据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及“让人民群众打一个经济、便捷、公正、明白的官司”的目标要求,并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重点解决“如何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增强群众感情、自觉坚持务实作风,强化职业自律”等具体问题;重点抓好“职业忠诚教育、岗位练兵成效、先进典型培树、司法作风改进、文化氛围熏陶”等五项工作。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青浦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一城两翼”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案多人少新情势对创新党建工作新机制提出新要求
目前,上海市青浦区共辖 8个乡镇,3个街道,184个行政村和85个居民委员会。全区常住人口为1081022人,区外市内为21407人,外省市为604984人。因地处郊区,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口多,全区社情较为复杂,这也决定了刑事审判工作任务重、形势紧、困难多。上海市青浦区法院现设刑事审判庭一个,辖区所有的刑事案件均由刑庭承办。刑庭现有干警14名,正庭长1名,副庭长1名,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2名,书记员8名。其中党员10名,群众4名。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刑庭共受理刑事案件2019件(不包括9件刑执案件),涉及被告人2700人,共审结刑事案件1997件、涉及被告人2674人。法官人均月结案数为28件。而这种案多人少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延伸党建工作触角、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提高党建工作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亟需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警团结凝聚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二、做法与经过
(一)抓队伍建设,促三型党支部之构建。
1、突出“四个重点”学习,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突出“四个重点”。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习、前沿知识学习及先进事迹学习;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性。通过集体学习、强化自学、案例研讨、文书讲评、庭审观摩、主题活动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和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系统学习探讨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等;三是注重调研工作,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2012年以来,刑庭通过人人参与、支部领导带头的方式,共撰写调研文章、典型案例12篇,其中3篇调研文章被省级刊物录用、1篇案例入选2012年上海高院精品案例;四是完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通过每月一次的支部学习制度及每年两次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干警思想、工作、学习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服务审判、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造服务型党支部。一是抓好党建服务审判。刑庭党支部牢记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明确“支部建在庭上”的理念,抓好党建服务审判;二是拓展庭外服务方式。逐步建立社区矫正“调查-落实-走访”制度、深入监狱“审判-交流-回访”模式、司法建议“制作-发送-督促”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三是做到五心服务群众。刑庭党支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支部成员及全体干警在群众工作中树立“五心”服务理念,即虚心学习、细心办案、悉心调解、耐心接待、爱心回访;四是搭建党建服务平台。以支部领导带头,党群结合、审书搭配的方式,建立了“爱心帮教团”、“志愿服务团”、“心理咨询团”等小团队,为回访帮教、志愿服务、心理咨询等搭建平台。
3、注重创新方法,充实创新内容,丰富创新形式,构建创新型党支部。一是观念思路创新。树立“责任创新”、“运用创新”、“素质创新”等创新观念;二是活动载体创新。在院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刑庭根据支部特色,积极推进“忠诚在心中、追求在岗位”宣讲、“读书思廉”读书笔记、“法官微故事”、“走访札记”、“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三是结对促学创新。采取新老结对、党群结合、审书搭配的创新形式,提升新老传承、帮学带教的工作实效,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是考评机制创新。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习测评标准体系,准确设计测评要素,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科目和内容。并建立“干部述职时述学、党员评议时评学、组织考察时考学”的督学制度,把学习考核与党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起来。
(二)抓审判工作,促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1、及时审结各类案件,妥善审理重大敏感疑难涉众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刑庭共受理刑事案件2019件(不包括9件刑执案件),涉及被告人2700人,共审结刑事案件1997件、涉及被告人2674人。其中,审限内结案率为99.9%,当庭裁判率为97.30%,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
2、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使惩罚犯罪与被害人救济相平衡。刑庭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在审判工作中灵活运用刑事和解、调解、协调等多种措施,务必使被告人与被害方的矛盾降到最低:一是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得以践行;二是精心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刑庭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9件,审结39件,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80%;三是对一般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充分运用情感交流法、释明法、多方参与法等加大调解力度,使惩罚犯罪与被害人救济相平衡,切实保障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阳光审判”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司法公正与透明。在刑庭党支部的重视下,刑庭拓宽宣传途径,通过媒体、报刊、网络等平台进行宣传,公开审判信息。一是对典型案件进行网络直播。2012年以来,共对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吴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等15个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二是增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2012年以来,由刑庭提供素材由本院研究室撰稿共在《人民法院报》、《解放日报》、《新闻晚报》等报刊上发表案件报道90余篇;三是提高法律文书上网率,及时将生效文书予以上网,确保司法透明度;四是通过博客、微博客等平台就法制新闻、司法资讯、法官故事等予以宣传。
(三)抓庭外机制,促刑事审判延伸服务。
1、建立“调查-落实-走访”制度,走访社区协助非监禁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完善审前调查制度。通过2013年第一次法检联席会议,我院与区检察院就诉前调查、审前调查达成共识,通过司法局对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社区影响、缓刑认同等进行评估;二是做好审后落实工作。案件生效后,及时与司法局取得联系,落实非监禁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并准确统计人员数据,及时报备,防止漏管、脱管现象的发生,并协助社区矫正机关就未成年人罪犯制定帮教措施;三是建立定期走访机制。支部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先行,定期走访社区矫正机关、非监禁人员及其家庭,了解管理和矫正情况,促其早日改过自新、弥补社会。
2、构建“审判-交流-回访”模式,深入监狱将惩罚与教育并重。一是巡回法庭进监狱,将惩罚与教育并重。刑庭先后数次深入上海市新收犯监狱、上海市女子监狱等开庭审理案件、召开在押犯政策兑现大会,并进行法制教育,为女子罪犯送去关爱、给新收罪犯带去警示,鼓励他们交代余罪、积极改造;二是党支部组织干警深入监狱,就罪犯改造情况进行交流。通过与监狱部门座谈,参观监舍、活动室、生产车间等,直观了解监狱的法制宣传力度、罪犯的改造情况、技能的培训程度等;三是党支部设立“爱心帮教团”,深入监狱定期回访。通过法制讲座、心理辅导、赠送书籍等方式关爱服刑人员的生活、思想、服刑状况。
3、强化司法建议“制作-发送-督促”机制,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格式上严格按照要求,并注明回函方式、反馈期限。内容上客观陈述案件事实,准确分析问题,剖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据统计刑庭已向赵巷镇政府、申通快递、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单位发送20余份司法建议;二是完善司法建议的发送机制。在发送之前与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充分沟通协调,减少被建议单位的抵触心理;三是完善司法建议的督促机制。将司法建议回复及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机制,据统计赵巷镇政府、中国联通等多家单位已积极回应刑庭司法建议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成效与反响
(一)通过三型党支部的创建,刑庭党支部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作努力、廉洁自律的审判队伍。经过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荣誉:刑事审判庭荣获2011-2012年度上海法院集体三等功;刑庭费雄雄同志荣获2011-2012年度上海法院个人二等功;李杰文同志当选2012年度上海法院100名办案标兵;陆敏同志当选2012年度上海法院书记员业务标兵;汪爱珍法官编写的(2011)青刑初字第565号邱序波受贿案,入选2012年度上海法院100个精品案例;汪爱珍、陈为因、马念慈审理的(2012)青刑初字第22号程建军妨害作证罪一案,汪爱珍、陈为因、马念慈审理的(2011)青刑初字第757号严春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一案,姚丽萍、陈为因、马念慈审理的(2012)青刑初字第242号仇凯林、黄小敏、盛祝花抢劫罪一案入选2012年度上海法院100个示范庭审;程程同志荣获我院“忠诚在心中、追求在岗位”主题宣讲比赛二等奖,等等。
(二)通过抓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社会治安现良好态势。刑庭党支部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审理了各类刑事案件,切实保护了全区人民的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维护了社会治安与稳定。自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在人身安全领域,依法审结了72件故意伤害罪案,23件非法拘禁罪案,41件强奸、强制猥亵罪案;在财产安全领域,依法审结了306件盗窃罪案,67件抢劫、抢夺罪案;在食品安全领域,依法严惩了“毒豆芽”、“假羊肉串”案等;在环境保护领域,依法审结了3起“毒污泥”案件;在禁毒工作方面,共审结了128件涉毒案件;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依法审结了9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等等。
(三)通过庭外党建工作新机制,刑事审判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服务质量得以提高。通过社区矫正“调查-落实-走访”制度,刑庭已发现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有流动人口社区矫正难、暂予监外执行困境多等问题,并及时与检察院社区检察科、各地司法局等协商予以解决,通过走访非监禁刑人员及其家庭,了解其矫正情况及解决其存在的困难;通过深入监狱“审判-交流回访”模式,一方面组织干警到高墙之中,对服刑人员的法律认知、改造情况考察,起到法律的特殊预防之作用;另一方面,使审判职能向后延伸,使服刑人员认罪伏法,能够早日出来,重新踏入社会;通过司法建议“制作-发送-督促”机制,刑庭已帮助部分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再犯、改进工作。
四、探索与讨论
青浦区人民法院刑庭已在巡回法庭审判模式上有所探索及实践,但如何进一步发挥巡回法庭便民利民,服务基层的作用还有待完善。作为建在“法庭”上的刑庭党组织,对此非常重视,经集体讨论将采取以下完善措施:一是加大刑事法庭巡回审判的宣传力度,以此揭开刑事法庭神秘的面纱,让群众对刑事审判有所了解;二是扩宽刑事巡回法庭的涵盖范围。务必考虑案件性质,当事人特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因素将巡回法庭“搬进”企业、农村、社区等;三是完善巡回审判群众参与机制。将开庭公告提前告知所在企业、司法所、村委会、监狱等,组织群众参与旁听;四是严控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秩序。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对被告人的安全掌控、旁听群众的人身安全、庭审秩序的庄严肃穆都亟需法官娴熟的驾驭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充足警力的相关配合。通过以上措施,将更好的发挥刑事巡回法庭服务基层的作用,也可以最透明、最直观的方式,给公众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应。
刑庭党支部及全体干警深知时代与人民对自己提出的要求,他们将牢记自己的使命,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再创新佳绩,为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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