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向明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构建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目的,也是检验这场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而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为此,必须要在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证权力正确运行,全面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化水平。过去我们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管用的不多,执行的不好,落实的不到位,主要是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刚性不足、弹性过大、力度递减,往往流于形式。构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必须树立顶层理念,围绕现有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切实填补“制度空白”和“制度漏洞”,推动各项制度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制度建设中,要着力增强制度科学性,制度设计需要通盘考虑、全局规划、科学设定。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该修订完善的修订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对笼统的规定尽量明确化,对原则的表述尽量具体化,对弹性的要求尽量刚性化,对需要制定实施细则的予以配套完善,使各项制度规定相互衔接、相互照应,促进各项制度更加科学、管用、有效。要着力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围绕人、财、物管理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用制度分权、控权、制权,优化权力配置,使制定的制度具有约束力。要着力增强制度的实效性,通过建立健全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用好科技手段和强化惩处问责等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党员干部对制度的敬畏感,确保制度执行严格、顺畅、管用、实在,从而实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常态化、长效化。
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教育引导机制。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分类实施,按需施教,把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把虚心向群众学习和接受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要抓好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体学习。要抓好实践锻炼,组织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通过党员承诺、党员下基层办实事、党员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为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搭建平台。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对脱离群众、“四风”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拓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机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同时畅通与群众平等对话交流的渠道,使群众的各种诉求得以及时准确反映;要建立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推动各种渠道之间的民主交流,提升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广聚群力。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公开承诺机制,通过向群众公开承诺来自觉主动为群众服务。建立健全群众评价监督机制,对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反映和关注机制。随着群众利益意识日益强化,利益表达愿望日趋强烈,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为不同利益诉求主体提供完全、充分、畅通的表达渠道显得尤为重要。要建立群众利益反映制度,落实信访条例,推广和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做法。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走出去、下基层、接地气,真心与群众心贴心交流,真实掌握群众所企所盼,了解群众所忧所怨,真正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快速高效管理群众诉求的综合平台,促进党和政府尽可能多的了解基层动态和群众诉求。要增强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需求意愿。建立问题处理销号制度,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就脚踏实地干;群众反对什么、不满什么,就真心实意改。要将群众反映的利益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将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承诺一件,落实一件,销号一件,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暖人心的事。
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目前,对权力无有效的监督制约力,是权力结构存在的最大问题。要着眼于源头控制,通过科学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设计,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保证权力规范运行。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等党内监督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必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特别要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应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水平,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行使。继续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重视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健全网络举报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民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的领域、内容和范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权力治理方式的转型,推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要建立健全督察落实机制。要实行科学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一级抓一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每一项工作和任务都能责任到人,使每一项工作和任务都有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着力解决工作责任和任务目标不明确问题。在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将督察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缜密的工作督察制度,定目标、定时间、定要求、定责任,以目标倒逼任务、时间倒逼进度、督察倒逼落实,使问题有人解决、矛盾及时化解,形成刚性化、常态化的督察机制。要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坚持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成效让群众评判,采取明察暗访、座谈调查、随机走访、网上评议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抓落实是否有力、服务是否到位、办事是否高效、矛盾化解是否彻底等进行评议,用抓落实的实效来评判、检验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成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例外、无特权,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防。要严查不落实的事、严追不落实的责、严处不落实的人。对真落实的要给予支持和表扬,积极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是确保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环节。要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要求纳入目标管理,纳入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把上级部门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把考核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扎实认真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健全指标评价体系,把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标准、工作要求、方法步骤、运行过程等指标化、体系化、科学化,让抽象地践行群众路线变成具体的行为准则。通过对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情况评价,促进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了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还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奖励和惩戒机制。奖励和惩戒是有机统一的,奖励先进是为了带动后进,惩戒落后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先进。通过考核和评价,对践行群众路线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进行严格依法惩处,以教育、警示更多的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
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就必须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积极配合的践行群众路线常态化格局。要坚持领导带头,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责任制度,准确界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体系中每个负责人的责任,切实明确各个环节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便于督察和考核,做到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识别干部、任用干部及奖惩干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约束权力和实现制度化、法制化的关键一招,这应成为权力运行的常态。对一旦窜出笼子的权力,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制度管事管人,就要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一旦触犯制度的底线,就必须毫不迟疑地加以追究问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提升制度运行的刚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执行中的缺陷和漏洞,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违法必追究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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