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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梅:预防职务犯罪的“上医”

2013年11月20日15:50   来源:法制日报

17年来,她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17年来,她带领预防团队干成了近十件全国一流的预防大事,形成了以“预防三宝”(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侦防一体化、百项重大工程预防)为代表的南京预防模式。

她是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

1996年,40岁的林志梅从南京市检察院派驻企业管理办公室调任新成立不久的职务犯罪预防处工作。

“出了犯罪分子是你没防好,平安无事是人家单位管得好。没有社会支持的预防最后成了检察院一头热。”提起当年到各家单位搞预防时碰到的困难,林志梅至今还叹气。

可是,林志梅不服输。她说,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社会痼疾、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治病”的话,那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则是一项治本、“防病”的事业,如果预防工作早做一步、深入一点,就可能防止更多的人堕入深渊。

2001年3月16日,在林志梅的推动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这彻底改变了过去只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走上各部门甚至全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预防大格局。

2009年,林志梅起草了一份“侦防一体化”的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核心是要求每办完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要作出犯罪分析和预防建议。谁知一上检委会,很多同志认为工作量太大,没能通过。林志梅无功而返。经过她再三坚持,“侦防一体化”的两份意见最终获得通过。

可林志梅深知,比文件通过更难的是执行。林志梅和她的同事们一起深入案发现场,分析调研预测,为一线侦查人员提供宝贵的线索。此后,她又一份份地审看修改预防分析,并据此撰写类案分析。日子久了,侦查一线的同志看到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巨大力量,从起初的反对变成举双手赞成。 以“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抓手,南京检察机关建立起案件立案与预防立项、案件侦查与预防调查、案件通报与预防宣传、案件侦结与预防建议“四同步”工作制度。

据悉,仅自2011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共结合查办案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25件,被采纳308件,推动相关单位落实预防检察建议建章立制459件。

“‘侦防一体化’克服了就案办案、就预防搞预防的孤立思维和片面做法,实现了办案和预防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从根本上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果,也更加彰显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林志梅说。

2012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林志梅“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3年1月10日,江苏省委授予林志梅“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黄帝内经》说,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如果把打击职务犯罪比作治疗少数职务人群的病,林志梅,无疑是一位“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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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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