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跟朋友聊天,得知某地在干部德的考评中采取量化积分制度,围绕干部“四德”进行细化分解,分项分要素予以赋分,由参与考评的干部、群众给予评价,考分低的不得提拔使用。这样的尝试值得肯定,但也让不少干部产生困惑:有“唯分”识德之嫌。
质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大家觉得德的考评可以量化,但并非全部内容,特别是对于“不坚持原则、怕得罪人”、“关键时刻、棘手问题面前推诿塞责”这样的测评指标如何量化,并不容易;另一方面,大家觉得干部的德行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反映干部的多个侧面,采取“一张表”、“一刀切”的评价方法,是不是能得到准确的评价结果,也有待商榷。
我认为,既然干部考评不能“唯分”,干部德行考评同样不能“唯分”。一般来看,“德”是内在的东西,更多时候,“德”又通过具体的行为表现出来,而干部的具体行为表现背景不同、形式不同、绩效不同,最终可以确定的性质也不同,干部德行的特点决定了干部的德行表现,主要还得通过性状描述的方式予以评价,对于一些可以定量的内容,可以尝试在一定的范围内设置一定的评价指标,有利于弥补定性评价方式的不足,若过度强调以分评定反而容易导致干部德行评价的狭隘化。
浙江建德 程建全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08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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