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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推行四维量化考评县级党政副职

2013年09月17日13: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苏省宿迁市出台县(区)党政副职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工作实绩、党政正职、干部群众、组织纪检部门“四维评议”方式,对县(区)党政副职干部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工作实绩评议。市直部门以党组集体研究或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民主测评的方式确定县(区)对口部门的综合工作实绩名次,排出具体名次,分别计100、90、80分,以此类推。将副职干部各项分管工作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其工作实绩评议得分。分管工作或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15分、8分、5分;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按相应标准扣分。分管工作属“一票否决”情形的,该项工作实绩计0分。

党政正职评议。县(区)党政正职对本地党政副职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1-100分)、称职(71-90分)、基本称职(60-70分)和不称职(0分)4个等次,对副职进行等次评议,并在等次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进行打分。

干部群众评议。在县(区)党政副职干部进行“432”网上述职述德述廉基础上,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县(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对县(区)党政副职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具体评议等次和分值与正职评议办法相同。

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评议。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评议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干部监督联席会、干部考察、专项检查、舆情收集和分析等方式,对副职干部进行量化评议。具体评议等次和分值与正职评议办法相同。

综合评定和结果运用。考核评议综合得分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工作实绩评议占30%、党政正职评议占20%、干部群众评议占30%、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评议占20%。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每个副职干部考核排名位次。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当年综合得分排名所在县(区)班子成员中末位的,予以提醒谈话;对连续两年综合得分排名末位的,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岗位调整或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乔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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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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