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中共红河州委书记杨洪波主持召开七届州委第30次常委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听取州纪委监察局对州委、州政府四项重大决策部署上半年效能督查情况汇报,研究作风建设、村务监督等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城镇化是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产业形态转化、生活方式变革、生活环境优化的过程,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挚。当前,红河州要抓住机遇,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五个示范”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一要优化布局,构建红河特色城镇化框架体系,形成“一核、两轴、四区”空间布局;二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建设特色城镇;三要加快外联大通道建设,增强城镇辐射效应;四要强化州域城镇内联通道和基础建设,增强城镇发展的整体性;五要大力培植产业体系,聚合发展产业园区;六要培育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壮大城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七要加快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建设,严把规划关,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权、突出重点、严格技术指标,抓好“两海”开发、城市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八要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九要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
会议认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要发挥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海外联谊,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要坚持以侨为本,切实为侨服务;要开展文化交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要积极建言献策,切实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少数民族侨胞工作;要发挥品牌效应,促进公益事业和谐发展。
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纠正不良风气、改进工作作风;言行举止要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不做影响红河形象的事,不做给单位抹黑的事;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谨言慎行,始终做到清廉、务实、为民,始终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会议听取了州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州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财政支出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等州委、州政府四项重大决策部署效能督查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杨洪波、杨福生、刘琪琳、李扬、和建、伍皓、张涛、罗萍、宋红临、马文亮、王忠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州政协主席李保文、州委秘书长杨为民、副州长丁兴忠和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