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和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对《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王文权、市长刘凤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成陪同检查。
在锦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汇报,深入北普陀寺,实地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我市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宗教界人士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锦州市着眼于宗教工作的新形势,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切实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问题,工作扎实,卓有成效。
检查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不断加强对宗教工作的认识,依法有序做好宗教工作。正确认识和遵循宗教工作的客观规律,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积极推动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和宗教管理队伍建设,保持宗教领域进步、发展、稳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市领导李振洪、马海峰陪同检查。
来源:锦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