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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旺苍:四项措施保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投入

2013年08月22日10: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针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普遍存在的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旺苍县专门出台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明确以“两新”组织自主投入为主,县级财政定额奖补、县管党费全额返还、其他渠道综合保障,确保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两新”组织自主投入。旺苍县按照《公司法》第十九条和税务部门“为本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建工作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可据实在税前扣除”等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两新”组织每年应按不少于单位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比例,为党组织预算一定的党建工作经费,最低标准不得少于5000元,并列入“两新”组织年度财务计划。

县级财政定额奖补。旺苍县建立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奖励补助制度,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分别按照不少于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总数的30%,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总数的10%,社会组织党组织总数的10%比例,集中评选50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并按照2000元/个/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县管党费全额返还。旺苍县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地方的一些做法,全面推行“两新”组织党费全额返还制度。对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县上直接将党费返还给本单位;对联合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县上直接将党费返还给联合党组织用于开展活动。

其他渠道综合保障。旺苍县采取企业赞助、党员捐赠、机关支持等方式,鼓励有能力的业主党员、管理层党员以及其他党员以捐助的形式,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给予支持。同时,还探索建立机关党组织与“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鼓励参与结对帮扶的机关党组织,每年为所联系的 “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李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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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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