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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出席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讲话

2013年08月03日09:58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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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上午,市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研究近期需要抓紧做好的有关重点工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奇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奇指出,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遵循,是指导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一开始就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到位抓扎实,确保一开始就有新的气象。

  刘奇强调,教育实践活动要切实体现高标准严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要内容、“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一总要求、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这一主要任务、“三思三创”这一实践载体,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抓到位、把自选动作抓扎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切实起好表率作用,做到“六带头、六带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研讨热潮;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动全市党员干部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带头查摆剖析“四风”问题,带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层层落实;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带头抓好整改,带动整改环节动真碰硬、落实落地;带头建立完善贯彻群众路线制度,带动形成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刘奇强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工作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开展好全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协调机制,确保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责编:乔业琼、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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