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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荣视察“义工惩教”试点工作

2013年07月26日12:28   来源: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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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门头沟区“义工惩教”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6月5日上午,区委书记韩子荣,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郑伟革陪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一同走进位于区图书馆内的扬帆义工培育基地,实地查看了未成年人接受公益劳动的环境及具体内容,随后又到区检察院观看“义工惩戒”工作宣传展板、宣传片,听取了我区开展“义工惩教制度”工作汇报,对我区开展此项工作深入了解,并积极交流。

韩子荣指出,此项工作是区检察院创新工作的重要举措,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建议将会促进此项工作更加完善地开展,为创新工作模式提升空间。她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推动精细化管理,把每项工作做到位,最大限度地与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发挥管理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指出,此次到门头沟区检察院视察工作很有意义、很有收获。“义工惩教”试点工作很成功。希望继续深入探索、总结提炼、改革完善、推广运用、扩大成果,把好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义工惩教”试水见成效

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为全市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单位,区检察院先后制定了《犯罪未成年人义工惩教制度实施办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后监督考察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着重就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及监督考察,进行了积极地实践与探索。

扬帆义工培育基地是门头沟区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公益劳动的首家惩教基地。在这里进行公益劳动时,区图书馆将派专人指导、安排搬运图书、整理书架、借阅图书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

双手托起一本正在翻阅的书籍是扬帆义工培育基地的标志。“用双手托举书籍,代表着用双手托举着未来,检察院与图书馆共同呵护、悉心培养义工,希望他们扬帆起航,创造美好的未来。”区图书馆负责人利用馆内资源,为义工在劳动的同时,增加他们对知识的吸取。通过良好的氛围感染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让他们能够改过自新、重新认知自我,融入社会。

目前,一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已经做满100小时的义工。在做义工期间,他遵纪守法,表现良好,经由区检察院据此已对其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家长激动地握着区图书馆负责人的手时,他知道改造一个孩子,带给父母的不仅仅是一个心智健康的孩子,更是一个家庭的梦想和希望。

搭建基地促使失足少年悔过自新

除扬帆义工培育基地外,区检察院还搭建了多个教育基地。通过“义工惩教”让失足的未成年人,通过责令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向公益组织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劳动,从而促使其悔过自新。

区检察院与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由中心指派专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帮教条件等进行完整调查与帮教考察,为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区检察院与区义工联签订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义工教育合作协议》,通过安排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参加扶贫助困、助孤安老、急救培训、法制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使他们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重塑自我。

“用心沟通、放飞梦想,用法律道德爱心铸就未来。”这句话写在区检察院恳谈室的显著位置,为中间围起的一个蓝色大心包容小心展翅飞翔的标志做了最好的诠释。恳谈室是区检察院建立的集教育谈话、心理疏导、诉讼参与人接待为一体的多功能帮教场所,主要是用于约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约谈被害人、听取被害人意见;约见辩护律师,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从事社会调查与帮教的司法社工在检察院约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咨询。对于社会影响较大或者争议较大的案件,在此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监管“触角”监督考察帮教

为实现多角度监督考察帮教,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的不同时期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不少于3次的家访;约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由未检处干警不定期到图书馆和在区义工联组织的活动时,对他们劳动情况更直观地进行考察。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正式宣布不起诉后,召开一次训诫会,对其进行再教育。

“义工惩教”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区检察院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树出品牌,实现价值,体现效果。

(责编:乔业琼、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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