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来柱
芦来柱,男 , 汉族 ,1962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屯里镇太度村村民。
几十年来,芦来柱把“遵守诺言,恪守信用”当作做人根本和做事准则,悉心照料养父母和一同长大的弟妹;对待 42 岁时组成的家庭,他信守承诺,尽心操持;对待工作和人际交往,他更是里表如一,有诺必践。
芦来柱老家在山东,因黄河泛滥,父母逃荒到吉县。他出世 5 个月时母亲病逝,生父把他送给老乡芦家夫妇抚养。当时,芦家生活困难,对来柱视如己出,悉心照料。
养父母的恩德,在来柱幼小心灵里深深扎下了根。当他长大知道自己身世后感激涕零,决心终身报答养父母恩情。他大弟娶媳妇那天,芦氏夫妻对孩子们随意说:“娃们长大,我们就老了,往后指望谁呀?”芦来柱笑说:“爹,娘,二老的恩情,我要报答。”来柱这句话,竟成为他一生践行的千钧之诺!养父母年老体弱后,他不仅伺候,还要种地、劈柴、挑水,供养五个弟弟、妹妹上学。
远在山东的同胞哥哥得知来柱的艰难,把他叫回到山东。大家拉住他的手苦苦劝他留下,承诺给他娶个媳妇,帮他找份稳定的工作。一边是患病在身、生活困难的养父母,一边是条件优越、难割难舍的骨肉之情,如何选择?芦来柱却说:“不,我不能抛开救了我生命的养父母,他们老了,身患疾病,弟妹都还小,我还要为二老养老送终,照顾几个弟妹呢!”他告别亲人,回到养父母的病床前。养父因胃出血生命垂危,他背着父亲进医院,上厕所,伺候床前。喂饭时,父亲大口呕吐,他亲手擦拭干净。那几年,他家里、地里、医院里几头忙,看病、花钱、伺候老人一肩挑,他顶起了家庭的重担,也扛起了家人的希望。
芦来柱为报答养父母的恩德,帮助五个弟妹一个个结婚成家后,直到 42 岁才与已有一双儿女的寡妇刘金枝结婚。他婚前承诺:继续照顾芦家父母,并要对待刘金枝的两个孩子如同亲生。芦来柱说到做到。靠打工,勤俭节约,供女儿上了中专,儿子上完职高上电大,儿女们都找到称心的工作。
芦来柱对乡邻、对工友、对社会,都是赤诚相待。无论走到哪,人们都称他是“靠得住的人。”在村里,谁家有事他就帮忙,答应乡亲们的事,他都一一兑现。在外打工,来柱参加造林专业队 20 多年,踏实苦干,大家推他当了工队长。他也和大伙一样,挖田整地,栽树浇水,而领报酬和大家一样,从不计较。芦来柱工队所造的林,质量好,成活率最高,被群众誉为“诚信工队”。
芦来柱获得临汾市第二届十大道德楷模、山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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